[ 林智明 ]——(2005-2-4) / 已閱33203次
[52] 李雙元、謝石松:《國際民事訴訟法概論》,武漢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2版,第175頁。
[53] 關于我國國際民事訴訟制度與國際社會普遍實踐的比較研究,請參李雙元:《中國與國際私法統一化進程(修訂版)》,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三章。關于國際社會民事訴訟制度普遍實踐的研究,可參李雙元、徐國建主編:《國際民商新秩序的理論建構》,武漢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七章。
[54] 國際私法法典化趨勢見肖永平:《論沖突法立法的法典化趨勢》,載黃進主編:《當代國際私法問題》,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盡管,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已開創(chuàng)了民間立法的先河(參《中國國際私法示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但國際私法法典化尚不為立法機關重視。
[55] 黃進、杜煥芳:《2002年國際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私法年刊》(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6] 費宗偉、唐承元主編:《中國司法協助理論與實踐》,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頁以下。
[57] 加入WTO對我國法律體系和制度的影響,參曹建明:《WTO與中國法治建設》,htpp://www.ccmt.org.cn,5/30/2004;陳光中:《WTO與我國訴訟制度改革》,http://www.ccmt.org.cn,5/30/2004;曹守曄:《中國入世對人民法院的影響》, http://www.ccmt.org.cn,5/30/2004。
[58] 關于民事訴訟法的修改問題可參趙鋼、劉學在:《關于修改〈民事訴訟法〉的幾個基本問題》,《法學評論》,2004年第4期;常怡、陳鳴飛:《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指導思想及其框架》,http://www.procedurallaw.com.cn,5/30/2004.
[59] 當然,亦有學者基于訴訟法文化的本土性而對訴訟法的全球化理想表示懷疑,如莫諾•卡佩萊蒂就堅持:“我們也似曾相信,法律和訴訟程序是本地情形和國家特色純粹的結果;而現在我們發(fā)覺,對法律和訴訟程序封閉的研究,局限于地方和國家之界限,是無法與當今時代日益高漲的國際化潮流相整合的!眳意] 莫諾•卡佩萊蒂:《當事人基本程序保障權與未來的民事訴訟》,徐昕譯,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60] 參韓德培在《中國國際私法示范法》(前言)的講話,《中國國際私法示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61] 當代意思自治原則在法律適用上已從合同擴張到侵權、繼承、婚姻家庭等領域。參肖永平、胡永慶:《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載《肖永平論沖突法》,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62] 參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7頁。
[63] 參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8頁。
[64] 李雙元主編:《國際私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549頁。
[65] 參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8頁。
[66] 黃進、杜煥芳:《2002年國際司法實踐述評》,《中國國際私法年刊》(第6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7] 我國區(qū)際法律沖突問題,參黃進主編:《中國區(qū)際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陳力:《一國兩制下的中國區(qū)際司法協助》,復旦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沈涓:《中國區(qū)際沖突法研究》,中國政[68] 互聯網民商案件管轄權問題可參肖永平:《肖永平論沖突法》,武漢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6、27、28專題;肖永平:《國際私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69-377頁。 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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