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9851
- 書名:證券法一本通(證券法條文、證監(jiān)會規(guī)章、司法解釋、交易所規(guī)范性文件)
- 作者:邢會強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2月
- 入庫時間:2022-3-7
- 定價:69元
- 特價:55.2元,80折,省13.8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特邀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邢會強教授按照新修訂的《證券法》的體例編寫而成,以方便法官、律師、投行人員、上市公司法務人員、監(jiān)管人員、投資者迅速查找證券法條文、證監(jiān)會規(guī)章、司法解釋、交易所規(guī)范性文件的相關內容和典型案例。本書內容豐富,條理清晰,使用方便,是一本兼具實用性與學術性的工具書,特別適合廣大學習者和實務工作者使用。
圖書目錄
"目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二條 調整對象與適用范圍
第三條 “三公”原則
第四條 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守法原則、反欺詐原則
第六條 分業(yè)原則
第七條 證券監(jiān)管體制
第八條 審計監(jiān)督
第二章 證券發(fā)行
第九條 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定義
第十條 保薦制度
第十一條 募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條 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新股的條件
第十三條 公開發(fā)行新股報文件
第十四條 募集資金用途
第十五條 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條件
第十六條 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
第十七條 不得再次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情形
第十八條 公開發(fā)行證券申請文件格式
第十九條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
第二十條 IPO預披露
第二十一條 證券發(fā)行注冊制
第二十二條 注冊決定
第二十三條 公開發(fā)行募集文件的公告
第二十四條 發(fā)行注冊決定的撤銷
第二十五條 投資者自負原則
第二十六條 證券承銷
第二十七條 發(fā)行人自主選擇承銷商
第二十八條 承銷協(xié)議
第二十九條 承銷商的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條 承銷團
第三十一條 承銷期限
第三十二條 發(fā)行價格的確定
第三十三條 發(fā)行失敗
第三十四條 股票發(fā)行情況的備案
第三章 證券交易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可交易證券范圍
第三十六條 證券轉讓期限的限制性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證券交易場所
第三十八條 證券交易方式
第三十九條 證券憑證形式
第四十條 禁止從事證券交易的人員
第四十一條 投資者信息與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四十二條 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買賣股票的限制
第四十三條 證券交易的收費
第四十四條 短線交易歸入權
第四十五條 程序化交易
第二節(jié) 證券上市
第四十六條 證券上市審核
第四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guī)則
第四十八條 退市
第四十九條 上市、退市的救濟程序
第三節(jié) 禁止的交易行為
第五十條 禁止內幕交易
第五十一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十二條 內幕消息
第五十三條 內幕交易的民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禁止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證券交易
第五十五條 禁止操縱市場
第五十六條 禁止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第五十七條 禁止欺詐客戶
第五十八條 禁止出借證券賬戶
第五十九條 禁止違規(guī)資金
第六十條 國有企業(yè)買賣股票
第六十一條 違規(guī)交易報告義務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購
第六十二條 收購方式
第六十三條 權益披露規(guī)則及慢走規(guī)則
第六十四條 權益披露的內容
第六十五條 收購要約
第六十六條 收購報告書
第六十七條 收購要約的收購期限
第六十八條 收購要約的不可撤銷性
第六十九條 收購要約的普遍適用性
第七十條 要約收購中的禁止行為
第七十一條 協(xié)議收購
第七十二條 股票與資金的保管
第七十三條 要約收購
第七十四條 退市與余股強制出售權
第七十五條 收購人的股票禁售期
第七十六條 換股及收購情況披露
第七十七條 上市公司分立、合并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七十八條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
第七十九條 定期報告
第八十條 上市公司臨時報告
第八十一條 公司債券發(fā)行人的臨時報告
第八十二條 董監(jiān)高對信息披露的責任
第八十三條 公平信息披露
第八十四條 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八十五條 虛假陳述的民事責任
第八十六條 信息披露的載體
第八十七條 信息披露的監(jiān)管
第六章 投資者保護
第八十八條 投資者適當性
第八十九條 對普通投資者的傾斜保護
第九十條 公開征集股東權利
第九十一條 上市公司分紅
第九十二條 債券持有人會議
第九十三條 先行賠付
第九十四條 投資者保護機構
第九十五條 證券民事賠償訴訟的形式
第七章 證券交易場所
第九十六條 證券交易場所的法律地位
第九十七條 證券交易場所的分層
第九十八條 區(qū)域性股權市場
第九十九條 社會公共利益優(yōu)先原則
第一百條 證券交易所名稱保護
第一百零一條 證券交易所的財產
第一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所的組織機構
第一百零三條 證券交易所的負責人的消極條件
第一百零四條 證券交易所從業(yè)人員的消極條件
第一百零五條 證券交易所的會員
第一百零六條 投資者參與證券交易的途徑
第一百零七條 證券賬戶實名制
第一百零八條 清算交收與登記過戶
第一百零九條 證券交易即時行情
第一百一十條 上市交易股票的停牌或復牌
第一百一十一條 技術性停牌與臨時停市
第一百一十二條 證券交易所的職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證券交易所的風險監(jiān)測
第一百一十四條 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
第一百一十五條 證券交易所的業(yè)務規(guī)則
第一百一十六條 證券交易所的回避制度
第一百一十七條 證券交易所的不可撤銷性及其例外
第八章 證券公司
第一百一十八條 證券公司的設立
第一百一十九條 證券公司設立審批
第一百二十條 證券公司的業(yè)務范圍
第一百二十一條 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重大事項的核準
第一百二十三條 證券公司的風險控制
第一百二十四條 證券公司的董監(jiān)高
第一百二十五條 證券公司的從業(yè)人員
第一百二十六條 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交易風險準備金
第一百二十八條 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百二十九條 證券公司的自營業(yè)務
第一百三十條 證券公司的經營
第一百三十一條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和證券
第一百三十二條 經紀業(yè)務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條 證券公司受托買賣證券
第一百三十四條 禁止全權委托
第一百三十五條 禁止收益承諾
第一百三十六條 證券從業(yè)人員職務行為責任歸屬
第一百三十七條 信息查詢與保存
第一百三十八條 信息報送
第一百三十九條 審計或評估
第一百四十條 監(jiān)管措施
第一百四十一條 證券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
第一百四十二條 金融監(jiān)管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條 停業(yè)整頓、托管、接管或撤銷
第一百四十四條 邊控與禁令
第九章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第一百四十五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地位
第一百四十六條 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七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職能
第一百四十八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運營方式
第一百四十九條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章程、業(yè)務規(guī)則
第一百五十條 證券存管
第一百五十一條 證券持有人名冊
第一百五十二條 業(yè)務安全保障
第一百五十三條 資料保存
第一百五十四條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
第一百五十五條 證券結算風險基金
第一百五十六條 證券登記結算的解散
第一百五十七條 證券賬戶的開立
第一百五十八條 結算規(guī)則
第一百五十九條 清算交收
第十章 證券服務機構
第一百六十條 證券服務機構的范圍、基本義務與市場準入
第一百六十一條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行為
第一百六十二條 證券服務機構的信息和資料的保存
第一百六十三條 證券服務機構的義務和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證券業(yè)協(xié)會
第一百六十四條 證券業(yè)協(xié)會的法律地位
第一百六十五條 證券業(yè)協(xié)會的章程
第一百六十六條 證券業(yè)協(xié)會的職責
第一百六十七條 證券業(yè)協(xié)會的組織機構
第十二章 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
第一百六十八條 證券監(jiān)管機構的職責
第一百六十九條 證券監(jiān)管機構的具體職責
第一百七十條 執(zhí)法權限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政和解
第一百七十二條 監(jiān)督檢查與調查
第一百七十三條 被檢查、調查的單位和個人的配合義務
第一百七十四條 信息公開
第一百七十五條 金融監(jiān)管信息共享機制
第一百七十六條 獎勵舉報制
第一百七十七條 跨境監(jiān)管合作
第一百七十八條 案件移送
第一百七十九條 證券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的義務
第十三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條 擅自公開或者變相公開發(fā)行證券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一條 欺詐發(fā)行證券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二條 保薦人虛假陳述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違法承銷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四條 違法承銷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五條 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六條 股票轉讓違規(guī)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七條 違法持有、買賣證券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八條 證券服務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違法買賣股票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八十九條 短線交易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條 程序化交易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一條 內幕交易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二條 操縱市場與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三條 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四條 證券公司損害客戶利益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五條 出借或借用證券賬戶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六條 違法收購上市公司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七條 信息披露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八條 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一百九十九條 違法征集股東權利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條 非法開設證券交易場所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一條 證券賬戶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二條 擅自設立證券公司、非法經營證券業(yè)務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三條 騙取許可、核準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四條 證券公司重大事項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五條 證券公司違法提供融資或者擔保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六條 防火墻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 證券自營業(yè)務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八條 挪用客戶的資金和證券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 經紀業(yè)務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條 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一條 報送信息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二條 擅自設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三條 證券服務機構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四條 資料保存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五條 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不履行法定責任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七條 瀆職的法律責任
第二百一十八條 治安管理處罰
第二百一十九條 刑事責任
第二百二十條 民事賠償責任優(yōu)先原則
第二百二十一條 證券市場禁入
第二百二十二條 罰沒所得入國庫
第二百二十三條 復議與訴訟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二百二十四條 境外上市
第二百二十五條 境內上市外資股
第二百二十六條 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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