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5542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學習筆記版)(民法典手賬式筆記本,法條序號、條旨、法律正文三欄排列)
- 作者:法律出版社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8月
- 入庫時間:2020-9-27
- 定價:68元
- 特價:54.4元,80折,省13.6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的特點是:
◎根據條文內容精煉條文要旨,提煉出全文目錄,方便讀者查詢。
◎將法律條文序號一律由漢字改為阿拉伯數字,清晰醒目,可辨識性高。
◎將法律條文序號、條旨、法律正文分三欄排列,方便查閱。
◎法律條文包含多款的,分別在每一款前面標注款號,方便查找。
◎每頁的固定位置留白,供使用人評注。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編纂民法典,是對我國現行的、制定于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yǎng)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進行全面系統(tǒng)的編訂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法典頒布后,部分讀者在使用的過程中發(fā)現條文數目龐大,漢字條文序號不便于辨識、查找。還有部分讀者表示,在使用的過程中,希望有合適的地方,可以在上面標注個人的理解、心得。為此在調研法律條文使用習慣和學習習慣的基礎上,策劃了民法典的學習筆記版。
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001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基本規(guī)定009
第1條 立法目的009
第2條 調整范圍009
第3條 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009
第4條 平等原則009
第5條 自愿原則009
第6條 公平原則009
第7條 誠信原則009
第8條 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010
第9條 綠色原則010
第10條 法律適用010
第11條 優(yōu)先適用特別法010
第12條 效力范圍010
第二章 自然人011
第一節(jié)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011
第13條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起止011
第14條 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平等011
第15條 自然人出生和死亡時間的判斷標準011
第16條 胎兒利益的特殊保護011
第17條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011
第18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012
第19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012
第20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012
第21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012
第22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012
第23條 法定代理人012
第2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認定與恢復 013
第25條 自然人的住所013
第二節(jié) 監(jiān) 護013
第26條 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013
第27條 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014
第28條 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014
第29條 遺囑指定監(jiān)護人014
第30條 協(xié)議確定監(jiān)護人014
第31條 監(jiān)護爭議解決程序015
第32條 公職監(jiān)護人015
第33條 意定監(jiān)護015
第34條 監(jiān)護人的職責與權利及臨時生活照料措施016
第35條 監(jiān)護人履行職責的原則與要求016
第36條 撤銷監(jiān)護人資格017
第37條 監(jiān)護人資格被撤銷后負擔義務不免除017
第38條 恢復監(jiān)護人資格018
第39條 監(jiān)護關系終止的情形018
第三節(jié)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018
第40條 宣告失蹤的條件018
第41條 下落不明的時間計算018
第42條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019
第43條 財產代管人的職責019
第44條 財產代管人的變更019
第45條 失蹤宣告的撤銷019
第46條 宣告死亡的條件020
第47條 宣告死亡的優(yōu)先適用020
第48條 被宣告死亡的人死亡日期的確定020
第49條 被宣告死亡期間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020
第50條 死亡宣告的撤銷020
第51條 宣告死亡、撤銷死亡宣告對婚姻關系的影響020
第52條 撤銷死亡宣告對收養(yǎng)關系的影響021
第53條 死亡宣告撤銷后的財產返還021
第四節(jié)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021
第54條 個體工商戶的定義021
第55條 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定義021
第56條 債務承擔規(guī)則021
第三章 法 人022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022
第57條 法人的定義022
第58條 法人成立的條件022
第59條 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起止022
第60條 法人民事責任承擔022
第61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后果022
第62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023
第63條 法人的住所023
第64條 法人變更登記023
第65條 法人實際情況與登記事項不一致的法律后果023
第66條 公示登記信息023
第67條 法人合并、分立后權利義務的享有和承擔023
第68條 法人終止的原因023
第69條 法人解散的情形024
第70條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024
第71條 清算適用的法律依據024
第72條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財產的處理和法人終止025
第73條 法人破產025
第74條 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025
第75條 法人設立行為的法律后果025
第二節(jié) 營利法人026
第76條 營利法人的定義及類型026
第77條 營利法人的成立026
第78條 營利法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026
第79條 營利法人的章程026
第80條 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026
第81條 營利法人的執(zhí)行機構026
第82條 營利法人的監(jiān)督機構027
第83條 出資人濫用權利的責任承擔027
第84條 限制不當利用關聯關系027
第85條 決議的撤銷027
第86條 營利法人應履行的義務028
第三節(jié) 非營利法人028
第87條 非營利法人的定義及類型028
第88條 事業(yè)單位法人資格的取得028
第89條 事業(yè)單位法人的組織機構及法定代表人028
第90條 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取得028
第91條 社會團體法人的章程及組織機構029
第92條 捐助法人資格的取得029
第93條 捐助法人的章程及組織機構029
第94條 捐助人的權利030
第95條 非營利法人終止時剩余財產的處置030
第四節(jié) 特別法人030
第96條 特別法人的類型030
第97條 機關法人資格的取得030
第98條 機關法人終止后權利義務的享有和承擔031
第99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031
第100條 城鎮(zhèn)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031
第101條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031
第四章 非法人組織032
第102條 非法人組織的定義及類型032
第103條 非法人組織的設立程序032
第104條 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032
第105條 非法人組織的代表人032
第106條 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情形032
第107條 非法人組織的清算032
第108條 參照適用032
第五章 民事權利033
第109條 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033
第110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033
第111條 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033
第112條 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保護033
第113條 財產權利平等保護033
第114條 物權的定義及類型033
第115條 物權客體034
第116條 物權法定原則034
第117條 征收、征用034
第118條 債權的定義034
第119條 合同的約束力034
第120條 侵權責任的承擔034
第121條 無因管理034
第122條 不當得利034
第123條 知識產權的定義035
第124條 繼承權035
第125條 投資性權利035
第126條 其他民事權益035
第127條 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035
第128條 民事權利的特別保護035
第129條 民事權利的取得方式035
第130條 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權利036
第131條 權利義務一致036
第132條 不得濫用民事權利036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037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037
第133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定義037
第134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037
第135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037
第136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時間037
第二節(jié) 意思表示037
第137條 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時間037
第138條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時間038
第139條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時間038
第140條 意思表示的作出方式038
第141條 意思表示的撤回038
第142條 意思表示的解釋038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39
第143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039
第144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39
第145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39
第146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的效力039
第147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39
第148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0
第149條 受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0
第150條 以脅迫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0
第151條 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0
第152條 撤銷權的消滅040
第153條 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1
第154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041
第155條 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041
第156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041
第157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fā)生效力的法律后果041
第四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041
第158條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041
第159條 條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擬制042
第160條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042
第七章 代 理043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043
第161條 代理適用范圍043
第162條 代理的效力043
第163條 代理的類型043
第164條 代理人不當行為的法律后果043
第二節(jié) 委托代理043
第165條 授權委托書043
第166條 共同代理044
第167條 違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044
第168條 禁止自我代理和雙方代理及例外044
第169條 復代理044
第170條 職務代理045
第171條 無權代理045
第172條 表見代理045
第三節(jié) 代理終止046
第173條 委托代理終止的情形046
第174條 委托代理終止的例外046
第175條 法定代理終止的情形046
第八章 民事責任047
第176條 民事義務與責任047
第177條 按份責任047
第178條 連帶責任047
第179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047
第180條 不可抗力048
第181條 正當防衛(wèi)048
第182條 緊急避險048
第183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受損時的責任承擔與補償辦法048
第184條 緊急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048
第185條 侵害英烈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民事責任049
第186條 責任競合049
第187條 民事責任優(yōu)先承擔049
第九章 訴訟時效050
第188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050
第189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050
第190條 對法定代理人請求權的訴訟時效050
第191條 受性侵未成年人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050
第192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050
第193條 訴訟時效援引051
第194條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051
第195條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051
第196條 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052
第197條 訴訟時效法定、時效利益預先放棄無效052
第198條 仲裁時效052
第199條 除斥期間052
第十章 期間計算053
第200條 期間計算單位053
第201條 期間起算053
第202條 期間結束053
第203條 期間結束日順延和末日結束點053
第204條 期間的法定或約定053
第二編 物 權
第一分編 通 則057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057
第205條 物權編的調整范圍057
第206條 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057
第207條 物權平等保護原則057
第208條 物權公示原則057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058
第一節(jié) 不動產登記058
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058
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和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058
第211條 不動產登記申請資料058
第212條 登記機構的職責058
第213條 登記機構不得從事的行為059
第214條 不動產物權變動的生效時間059
第215條 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qū)分059
第216條 不動產登記簿的效力和管理059
第217條 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關系059
第218條 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復制059
第219條 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合理使用059
第220條 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060
第221條 預告登記060
第222條 不動產登記錯誤的賠償060
第223條 不動產登記的費用060
第二節(jié) 動產交付061
第224條 動產交付的效力061
第225條 特殊動產登記的效力061
第226條 簡易交付061
第227條 指示交付061
第228條 占有改定061
第三節(jié) 其他規(guī)定061
第229條 法律文書或征收決定導致的物權變動061
第230條 因繼承取得物權061
第231條 因事實行為發(fā)生物權變動062
第232條 處分非因民事法律行為享有的不動產物權062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063
第233條 物權糾紛解決方式063
第234條 物權確認請求權063
第235條 返還原物請求權063
第236條 排除妨害請求權063
第237條 物權復原請求權063
第238條 物權損害賠償請求權063
第239條 物權保護方式的單用與并用063
第二分編 所有權064
第四章 一般規(guī)定064
第240條 所有權的定義064
第241條 所有權人設立他物權064
第242條 國家專屬所有權064
第243條 征收064
第244條 耕地保護065
第245條 征用065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066
第246條 國有財產的范圍、國家所有的性質和國家所有權的行使066
第247條 礦藏、水流、海域的國家所有權066
第248條 無居民海島的國家所有權066
第249條 國家所有土地的范圍066
第250條 自然資源的國家所有權066
第251條 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國家所有權066
第252條 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國家所有權066
第253條 文物的國家所有權067
第254條 國防資產和基礎設施的國家所有權067
第255條 國家機關的物權067
第256條 國家舉辦的事業(yè)單位的物權067
第257條 國家出資的企業(yè)出資人制度067
第258條 國有財產的保護067
第259條 國有財產管理的法律責任067
第260條 集體財產的范圍068
第261條 農民集體所有財產歸屬及重大事項集體決定068
第262條 集體所有的不動產所有權行使068
第263條 城鎮(zhèn)集體所有的財產權利行使069
第264條 集體成員對集體財產的知情權069
第265條 集體所有財產保護及農村集體成員合法權益保護069
第266條 私有財產的范圍069
第267條 私人合法財產的保護069
第268條 國家、集體和私人依法出資設立公司或其他企業(yè)069
第269條 法人財產權070
第270條 社會團體法人、捐助法人合法財產的保護070
第六章 業(yè)主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071
第271條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071
第272條 業(yè)主對專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071
第273條 業(yè)主對共有部分的權利和義務071
第274條 建筑區(qū)劃內道路、綠地等的權利歸屬071
第275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072
第276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072
第277條 業(yè)主自治管理組織的設立及指導和協(xié)助072
第278條 業(yè)主共同決定事項及表決072
第279條 業(yè)主改變住宅用途的限制條件073
第280條 業(yè)主大會、業(yè)主委員會決定的效力073
第281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歸屬和處分074
第282條 共有部分的收入分配074
第283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擔和收益分配074
第284條 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主體074
第285條 業(yè)主和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或其他管理人的關系075
第286條 業(yè)主的相關義務及責任075
第287條 業(yè)主合法權益的保護075
第七章 相鄰關系076
第288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076
第289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法律依據076
第290條 用水、排水相鄰關系076
第291條 通行相鄰關系076
第292條 相鄰土地的利用076
第293條 相鄰通風、采光和日照076
第294條 相鄰不動產之間不可量物侵害077
第295條 維護相鄰不動產安全077
第296條 使用相鄰不動產避免造成損害077
第八章 共 有078
第297條 共有及其類型078
第298條 按份共有078
第299條 共同共有078
第300條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權078
第301條 共有物的處分、重大修繕和性質、用途變更078
第302條 共有物管理費用的分擔078
第303條 共有物的分割079
第304條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079
第305條 按份共有人的份額處分權和其他共有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079
第306條 優(yōu)先購買權的實現方式079
第307條 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對外、對內效力080
第308條 按份共有的推定080
第309條 按份共有人份額的確定080
第310條 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共有的參照適用080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guī)定081
第311條 善意取得081
第312條 遺失物的善意取得081
第313條 善意取得的動產上原有權利的消滅082
第314條 拾得遺失物的返還082
第315條 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的處理082
第316條 拾得人及有關部門妥善保管遺失物義務082
第317條 權利人在領取遺失物時應盡義務082
第318條 公告期滿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屬082
第319條 拾得漂流物、發(fā)現埋藏物或隱藏物083
第320條 從物所有權的轉移083
第321條 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歸屬083
第322條 添附取得物的歸屬083
第三分編 用益物權084
第十章 一般規(guī)定084
第323條 用益物權的定義084
第324條 國有和集體所有自然資源的用益物權084
第325條 自然資源使用制度084
第326條 用益物權人權利的行使084
第327條 用益物權人因征收、征用有權獲得補償084
第328條 海域使用權的法律保護084
第329條 合法探礦權等權利的法律保護084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085
第330條 雙層經營體制與土地承包經營制度085
第331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定義085
第332條 土地承包期085
第333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和登記085
第334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轉讓086
第335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登記086
第336條 承包地的調整086
第337條 承包地的收回086
第338條 承包地的征收補償086
第339條 土地經營權的流轉086
第340條 土地經營權的定義086
第341條 土地經營權的設立及登記086
第342條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流轉087
第343條 國有農用地實行承包經營的參照適用087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088
第344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定義088
第345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分層設立088
第346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原則088
第347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方式088
第348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089
第349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登記089
第350條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089
第351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支付出讓金等費用的義務089
第352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設施的權屬090
第353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090
第354條 處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合同形式和期限090
第355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后變更登記090
第356條 建筑物等設施隨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而一并處分090
第357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隨建筑物等設施的流轉而一并處分090
第358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提前收回及其補償091
第359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xù)期091
第360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091
第361條 集體所有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法律適用091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092
第362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定義092
第363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092
第364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092
第365條 宅基地使用權變更和注銷登記092
第十四章 居住權093
第366條 居住權的定義093
第367條 居住權合同093
第368條 居住權的設立093
第369條 居住權的轉讓、繼承和設立居住權的住宅出租093
第370條 居住權的消滅093
第371條 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093
第十五章 地役權094
第372條 地役權的定義094
第373條 地役權合同094
第374條 地役權的設立與登記094
第375條 供役地權利人的義務094
第376條 地役權人的義務094
第377條 地役權期限095
第378條 地役權的承繼095
第379條 在先用益物權對地役權的限制095
第380條 地役權的轉讓095
第381條 地役權的抵押095
第382條 地役權對需役地及其上權利的不可分性095
第383條 地役權對供役地及其上權利的不可分性095
第384條 供役地權利人單方解除地役權合同的法定事由096
第385條 已登記地役權的變更、轉讓或消滅手續(xù)096
第四分編 擔保物權097
第十六章 一般規(guī)定097
第386條 擔保物權的定義097
第387條 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097
第388條 擔保合同097
第389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097
第390條 擔保物權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的提存098
第391條 未經擔保人同意轉移債務的法律后果098
第392條 人保和物保并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guī)則098
第393條 擔保物權消滅事由098
第十七章 抵押權099
第一節(jié) 一般抵押權099
第394條 抵押權的定義099
第395條 抵押財產的范圍099
第396條 浮動抵押100
第397條 建筑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押規(guī)則100
第398條 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限制100
第399條 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100
第400條 抵押合同101
第401條 流押101
第402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101
第403條 動產抵押的效力101
第404條 動產抵押權無追及效力101
第405條 抵押權與租賃權的關系101
第406條 抵押財產的處分102
第407條 抵押權處分的從屬性102
第408條 抵押權的保護102
第409條 抵押權及其順位的處分103
第410條 抵押權的實現103
第411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103
第412條 抵押權對抵押財產孳息的效力104
第413條 抵押財產變價后的處理104
第414條 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104
第415條 抵押權與質權的清償順序104
第416條 動產購買價款抵押擔保的優(yōu)先權104
第417條 抵押權對新增建筑物的效力105
第418條 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實行效果105
第419條 抵押權存續(xù)期間105
第二節(jié) 最高額抵押權105
第420條 最高額抵押權的定義105
第421條 最高額抵押權擔保的債權轉讓105
第422條 最高額抵押合同條款變更106
第423條 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確定106
第424條 最高額抵押權的法律適用106
第十八章 質 權107
第一節(jié) 動產質權107
第425條 動產質權的定義107
第426條 禁止質押的動產范圍107
第427條 質押合同107
第428條 流質107
第429條 質權生效時間107
第430條 質權人孳息收取權及孳息首要清償用途108
第431條 質權人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的責任108
第432條 質權人的保管義務和賠償責任108
第433條 質權的保護108
第434條 責任轉質108
第435條 質權的放棄108
第436條 質物返還及質權實現109
第437條 質權的及時行使109
第438條 質押財產變價后的處理109
第439條 最高額質權109
第二節(jié) 權利質權109
第440條 權利質權的范圍109
第441條 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110
第442條 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特別實現方式110
第443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設立及轉讓限制110
第444條 以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質權的設立及轉讓限制111
第445條 以應收賬款出質的質權的設立及轉讓限制111
第446條 權利質權的法律適用111
第十九章 留置權112
第447條 留置權的定義112
第448條 留置財產與債權的關系112
第449條 留置權適用范圍限制112
第450條 留置財產為可分物的特殊規(guī)定112
第451條 留置權人的保管義務112
第452條 留置權人收取孳息的權利112
第453條 留置權債務人的債務履行期113
第454條 留置權債務人的請求權113
第455條 留置權的實現113
第456條 留置權、抵押權與質權競合時的順位原則113
第457條 留置權消滅的特殊情形113
第五分編 占 有114
第二十章 占 有114
第458條 有權占有的法律適用114
第459條 無權占有造成占有物損害的賠償責任114
第460條 權利人的返還請求權和占有人的費用求償權114
第461條 權利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114
第462條 占有保護請求權115
第三編 合 同
第一分編 通 則119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119
第463條 合同編的調整范圍119
第464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xié)議的法律適用119
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119
第466條 合同條款的解釋119
第467條 無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適用120
第468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適用120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121
第469條 合同訂立形式121
第470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121
第471條 合同訂立方式121
第472條 要約的定義及構成要件121
第473條 要約邀請122
第474條 要約生效時間122
第475條 要約撤回122
第476條 要約不得撤銷情形122
第477條 要約撤銷122
第478條 要約失效122
第479條 承諾的定義123
第480條 承諾的方式123
第481條 承諾的期限123
第482條 以信件或者電報等作出的要約的承諾期限計算方法123
第483條 合同成立時間123
第484條 承諾生效時間123
第485條 承諾的撤回124
第486條 遲延承諾124
第487條 未遲發(fā)而遲到的承諾124
第488條 承諾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124
第489條 承諾對要約內容的非實質性變更124
第490條 合同成立時間125
第491條 信件、數據電文形式合同和網絡合同成立時間125
第492條 合同成立地點125
第493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125
第494條 依國家訂貨任務、指令性任務訂立合同及強制要約、強制承諾126
第495條 預約合同126
第496條 格式條款126
第497條 格式條款無效的情形127
第498條 格式條款的解釋127
第499條 懸賞廣告127
第500條 締約過失責任127
第501條 當事人保密義務127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128
第502條 合同生效時間128
第503條 被代理人對無權代理合同的追認128
第504條 越權訂立的合同效力128
第505條 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效力128
第506條 免責條款效力129
第507條 爭議解決條款效力129
第508條 合同效力援引規(guī)定129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130
第509條 合同履行的原則130
第510條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130
第511條 合同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130
第512條 電子合同標的交付時間131
第513條 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132
第514條 金錢之債中對于履行幣種約定不明時的處理132
第515條 選擇之債中選擇權歸屬與移轉132
第516條 選擇權的行使方式132
第517條 按份之債133
第518條 連帶之債133
第519條 連帶債務人的份額確定及追償權133
第520條 連帶債務涉他效力134
第521條 連帶債權的內部關系及法律適用134
第522條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34
第523條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135
第524條 第三人清償規(guī)則135
第525條 同時履行抗辯權135
第526條 先履行抗辯權135
第527條 不安抗辯權135
第528條 行使不安抗辯權136
第529條 因債權人原因致債務履行困難時的處理136
第530條 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136
第531條 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136
第532條 當事人變化對合同履行的影響136
第533條 情勢變更137
第534條 合同監(jiān)管137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138
第535條 債權人代位權138
第536條 債權人代位權的提前行使138
第537條 債權人代位權行使效果138
第538條 無償處分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139
第539條 不合理價格交易時的債權人撤銷權行使139
第540條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范圍以及必要費用承擔139
第541條 債權人撤銷權除斥期間139
第542條 債權人撤銷權行使效果139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140
第543條 協(xié)議變更合同140
第544條 變更不明確推定為未變更140
第545條 債權轉讓140
第546條 債權轉讓通知140
第547條 債權轉讓時從權利一并變動140
第548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抗辯權141
第549條 債權轉讓時債務人抵銷權141
第550條 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的負擔141
第551條 債務轉移141
第552條 并存的債務承擔141
第553條 債務轉移時新債務人抗辯權141
第554條 債務轉移時從債務一并轉移142
第555條 合同權利義務一并轉讓142
第556條 合同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的法律適用142
第七章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143
第557條 債權債務終止情形143
第558條 債權債務終止后的義務143
第559條 債權的從權利消滅143
第560條 債的清償抵充順序143
第561條 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144
第562條 合同約定解除144
第563條 合同法定解除144
第564條 解除權行使期限145
第565條 合同解除程序145
第566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145
第567條 合同終止后有關結算和清理條款效力146
第568條 債務法定抵銷146
第569條 債務約定抵銷146
第570條 標的物提存的條件146
第571條 提存成立及提存對債務人效力146
第572條 提存通知147
第573條 提存對債權人效力147
第574條 提存物的受領及受領權消滅147
第575條 債務免除147
第576條 債權債務混同147
第八章 違約責任148
第577條 違約責任148
第578條 預期違約責任148
第579條 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148
第580條 非金錢債務實際履行責任及違約責任148
第581條 替代履行149
第582條 瑕疵履行違約責任149
第583條 違約損害賠償責任149
第584條 損害賠償范圍149
第585條 違約金150
第586條 定金擔保150
第587條 定金罰則150
第588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151
第589條 拒絕受領和受領遲延151
第590條 不可抗力151
第591條 減損規(guī)則151
第592條 雙方違約和與有過失152
第593條 第三人原因造成違約時違約責任承擔152
第594條 國際貿易合同訴訟時效和仲裁時效152
第二分編 典型合同153
第九章 買賣合同153
第595條 買賣合同定義153
第596條 買賣合同條款153
第597條 無權處分效力153
第598條 出賣人基本義務153
第599條 出賣人交付有關單證和資料義務153
第600條 知識產權歸屬153
第601條 標的物交付期限154
第602條 標的物交付期限不明時的處理154
第603條 標的物交付地點154
第604條 標的物毀損、滅失風險負擔的基本規(guī)則154
第605條 遲延交付標的物的風險負擔154
第606條 路貨買賣中的標的物風險負擔155
第607條 需要運輸的標的物風險負擔155
第608條 買受人不收取標的物的風險負擔155
第609條 未交付單證、資料不影響風險轉移155
第610條 出賣人根本違約的風險負擔155
第611條 買受人承擔風險與出賣人違約責任關系156
第612條 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156
第613條 出賣人權利瑕疵擔保義務免除156
第614條 買受人的中止支付價款權156
第615條 標的物的質量要求156
第616條 標的物質量要求不明時的處理156
第617條 質量瑕疵擔保責任156
第618條 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例外157
第619條 標的物包裝方式157
第620條 買受人的檢驗義務157
第621條 買受人的通知義務157
第622條 檢驗期限過短時的處理158
第623條 檢驗期限未約定時的處理158
第624條 向第三人履行情形下的檢驗標準158
第625條 出賣人回收義務158
第626條 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數額和方式158
第627條 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地點159
第628條 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時間159
第629條 出賣人多交標的物的處理159
第630條 標的物孳息的歸屬159
第631條 從物與合同解除159
第632條 數物同時出賣時的合同解除160
第633條 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合同解除160
第634條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160
第635條 憑樣品買賣合同160
第636條 憑樣品買賣合同的隱蔽瑕疵處理161
第637條 試用買賣的試用期限161
第638條 試用買賣的效力161
第639條 試用買賣使用費的負擔161
第640條 試用期間標的物滅失風險的承擔161
第641條 所有權保留161
第642條 出賣人的取回權162
第643條 買受人的回贖權162
第644條 招標投標買賣162
第645條 拍賣162
第646條 買賣合同準用于有償合同163
第647條 互易合同163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164
第648條 供用電合同定義及強制締約義務164
第649條 供用電合同內容164
第650條 供用電合同履行地164
第651條 供電人的安全供電義務164
第652條 供電人中斷供電時的通知義務164
第653條 供電人的搶修義務165
第654條 用電人的交付電費義務165
第655條 用電人的安全用電義務165
第656條 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的參照適用165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166
第657條 贈與合同定義166
第658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166
第659條 贈與財產辦理有關法律手續(xù)166
第660條 受贈人的交付請求權以及贈與人的賠償責任166
第661條 附義務贈與合同166
第662條 贈與人瑕疵擔保責任167
第663條 贈與人的法定撤銷權及其行使期間167
第664條 贈與人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167
第665條 撤銷贈與的法律后果167
第666條 贈與人窮困抗辯167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168
第667條 借款合同定義168
第668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168
第669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168
第670條 借款利息不得預先扣除168
第671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收取借款的后果168
第672條 貸款人的監(jiān)督、檢查權168
第673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責任169
第674條 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169
第675條 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169
第676條 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169
第677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169
第678條 借款展期169
第679條 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成立時間170
第680條 禁止高利放貸以及對借款利息的確定170
第十三章 保證合同171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171
第681條 保證合同定義171
第682條 保證合同的從屬性及保證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171
第683條 不得擔任保證人的主體范圍171
第684條 保證合同內容171
第685條 保證合同形式171
第686條 保證方式172
第687條 一般保證人先訴抗辯權172
第688條 連帶責任保證172
第689條 反擔保172
第690條 最高額保證合同173
第二節(jié) 保證責任173
第691條 保證范圍173
第692條 保證期間173
第693條 保證責任免除173
第694條 保證債務訴訟時效174
第695條 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174
第696條 債權轉讓對保證責任影響174
第697條 債務承擔對保證責任影響174
第698條 一般保證人保證責任免除175
第699條 共同保證175
第700條 保證人追償權175
第701條 保證人抗辯權175
第702條 保證人拒絕履行權175
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176
第703條 租賃合同定義176
第704條 租賃合同主要內容176
第705條 租賃最長期限176
第706條 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手續(xù)對合同效力影響176
第707條 租賃合同形式176
第708條 出租人交付租賃物義務和適租義務176
第709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義務177
第710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免責義務177
第711條 租賃人未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責任177
第712條 出租人維修義務177
第713條 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法律后果177
第714條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賃物義務177
第715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178
第716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178
第717條 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轉租期間效力178
第718條 推定出租人同意轉租178
第719條 次承租人代位求償權178
第720條 租賃物收益歸屬179
第721條 租金支付期限179
第722條 承租人違反支付租金義務的法律后果179
第723條 出租人權利瑕疵擔保責任179
第724條 非承租人構成根本性違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179
第725條 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180
第726條 房屋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180
第727條 委托拍賣情況下房屋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180
第728條 房屋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受到侵害的法律后果180
第729條 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法律后果180
第730條 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的法律后果181
第731條 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時承租人解除權181
第732條 房屋承租人死亡的租賃關系的處理181
第733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返還租賃物181
第734條 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yōu)先承租權181
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182
第735條 融資租賃合同定義182
第736條 融資租賃合同內容和形式182
第737條 融資租賃合同無效182
第738條 租賃物經營許可對合同效力影響182
第739條 融資租賃標的物交付182
第740條 承租人拒絕受領標的物的條件183
第741條 承租人行使索賠權183
第742條 承租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支付租金義務183
第743條 索賠失敗的責任承擔183
第744條 出租人不得擅自變更買賣合同內容184
第745條 租賃物的所有權184
第746條 融資租賃合同租金的確定184
第747條 租賃物質量瑕疵擔保責任184
第748條 出租人保證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租賃物184
第749條 租賃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承擔184
第750條 承租人對租賃物的保管、使用和維修義務185
第751條 租賃物毀損、滅失對租金給付義務的影響185
第752條 承租人支付租金義務185
第753條 出租人解除融資租賃合同185
第754條 出租人或承租人解除融資租賃合同185
第755條 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186
第756條 租賃物意外毀損滅失186
第757條 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歸屬186
第758條 租賃物價值返還及租賃物無法返還186
第759條 支付象征性價款后租賃物歸屬187
第760條 融資租賃合同無效租賃物歸屬187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188
第761條 保理合同定義188
第762條 保理合同內容和形式188
第763條 虛構應收賬款的法律后果188
第764條 保理人表明身份義務188
第765條 無正當理由變更或者終止基礎交易合同行為對保理人的效力188
第766條 有追索權保理189
第767條 無追索權保理189
第768條 多重保理的清償順序189
第769條 適用債權轉讓規(guī)定189
第十七章 承攬合同190
第770條 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190
第771條 承攬合同主要內容190
第772條 承攬工作主要完成人190
第773條 承攬輔助工作轉交190
第774條 承攬人提供材料時的義務190
第775條 定作人提供材料時雙方當事人的義務191
第776條 定作人要求不合理時雙方當事人的義務191
第777條 定作人變更工作要求的法律后果191
第778條 定作人協(xié)助義務191
第779條 定作人監(jiān)督檢驗191
第780條 承攬人工作成果交付191
第781條 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時的違約責任192
第782條 定作人支付報酬的期限192
第783條 定作人未履行付款義務時承攬人權利192
第784條 承攬人保管義務192
第785條 承攬人保密義務192
第786條 共同承攬人連帶責任192
第787條 定作人任意解除權192
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合同193
第788條 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193
第789條 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193
第790條 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原則193
第791條 建設工程的發(fā)包、承包、分包193
第792條 訂立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合同194
第793條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驗收不合格的處理194
第794條 勘察、設計合同的內容194
第795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194
第796條 建設工程監(jiān)理195
第797條 發(fā)包人的檢查權195
第798條 隱蔽工程195
第799條 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195
第800條 勘察人、設計人對勘察、設計的責任195
第801條 施工人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的民事責任196
第802條 合理使用期限內質量保證責任196
第803條 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相關物資的違約責任196
第804條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緩建所應承擔責任196
第805條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所應承擔責任196
第806條 合同解除及后果處理的規(guī)定197
第807條 發(fā)包人未支付工程價款的責任197
第808條 適用承攬合同197
第十九章 運輸合同198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198
第809條 運輸合同定義198
第810條 承運人強制締約義務198
第811條 承運人安全運輸義務198
第812條 承運人合理運輸義務198
第813條 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198
第二節(jié) 客運合同198
第814條 客運合同成立時間198
第815條 旅客乘運義務的一般規(guī)定199
第816條 旅客辦理退票或者變更乘運手續(xù)199
第817條 行李攜帶及托運要求199
第818條 禁止旅客攜帶危險物品、違禁物品199
第819條 承運人的告知義務和旅客的協(xié)助義務200
第820條 承運人按照約定運輸的義務200
第821條 承運人擅自降低或者提高服務標準的后果200
第822條 承運人救助義務200
第823條 旅客人身傷亡責任200
第824條 旅客隨身攜帶物品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200
第三節(jié) 貨運合同201
第825條 托運人如實申報義務201
第826條 托運人提交有關文件義務201
第827條 托運人貨物包裝義務201
第828條 運輸危險貨物201
第829條 托運人變更或者解除運輸合同權利202
第830條 提貨202
第831條 收貨人檢驗貨物202
第832條 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202
第833條 確定貨物賠償額202
第834條 相繼運輸203
第835條 貨物因不可抗力滅失的運費處理203
第836條 承運人留置權203
第837條 承運人提存貨物203
第四節(jié) 多式聯運合同203
第838條 多式聯運經營人應當負責履行或者組織履行合同203
第839條 多式聯運合同責任制度204
第840條 多式聯運單據204
第841條 托運人承擔過錯責任204
第842條 多式聯運經營人賠償責任的法律適用204
第二十章 技術合同205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205
第843條 技術合同定義205
第844條 技術合同訂立的目的205
第845條 技術合同主要條款205
第846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及使用費206
第847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財產權權屬206
第848條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財產權權屬206
第849條 技術成果的人身權歸屬206
第850條 技術合同無效207
第二節(jié) 技術開發(fā)合同207
第851條 技術開發(fā)合同定義及合同形式207
第852條 委托開發(fā)合同的委托人義務207
第853條 委托開發(fā)合同的研究開發(fā)人義務207
第854條 委托開發(fā)合同的違約責任207
第855條 合作開發(fā)合同的當事人主要義務207
第856條 合作開發(fā)合同的違約責任208
第857條 技術開發(fā)合同解除208
第858條 技術開發(fā)合同風險負擔及通知義務208
第859條 委托開發(fā)合同的技術成果歸屬208
第860條 合作開發(fā)合同的技術成果歸屬208
第861條 技術秘密成果歸屬與分享209
第三節(jié)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209
第862條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定義209
第863條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類型和形式210
第864條 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許可合同的限制性條款210
第865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限制210
第866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人主要義務210
第867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主要義務210
第868條 技術秘密讓與人和許可人主要義務210
第869條 技術秘密受讓人和被許可人主要義務211
第870條 技術轉讓合同讓與人和技術許可合同許可人保證義務211
第871條 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和技術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保密義務211
第872條 許可人和讓與人違約責任211
第873條 被許可人和受讓人違約責任212
第874條 受讓人和被許可人侵權責任212
第875條 后續(xù)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212
第876條 其他知識產權的轉讓和許可212
第877條 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法律適用213
第四節(jié)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213
第878條 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定義213
第879條 技術咨詢合同委托人義務213
第880條 技術咨詢合同受托人義務213
第881條 技術咨詢合同的違約責任214
第882條 技術服務合同委托人義務214
第883條 技術服務合同受托人義務214
第884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違約責任214
第885條 創(chuàng)新技術成果歸屬215
第886條 工作費用的負擔215
第887條 技術中介合同和技術培訓合同法律適用215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216
第888條 保管合同定義216
第889條 保管費216
第890條 保管合同成立時間216
第891條 保管人出具保管憑證義務216
第892條 保管人妥善保管義務216
第893條 寄存人告知義務217
第894條 保管人親自保管保管物義務217
第895條 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保管物的義務217
第896條 保管人返還保管物及通知寄存人的義務217
第897條 保管人賠償責任217
第898條 寄存人聲明義務218
第899條 領取保管物218
第900條 返還保管物及其孳息218
第901條 消費保管合同218
第902條 保管費支付期限218
第903條 保管人留置權218
第二十二章 倉儲合同219
第904條 倉儲合同定義219
第905條 倉儲合同成立時間219
第906條 危險物品和易變質物品的儲存219
第907條 保管人驗收義務以及損害賠償219
第908條 保管人出具倉單、入庫單義務219
第909條 倉單220
第910條 倉單性質和轉讓220
第911條 存貨人或者倉單持有人有權檢查倉儲物或者提取樣品220
第912條 保管人危險通知義務220
第913條 保管人危險催告義務和緊急處置權220
第914條 儲存期限不明確時倉儲物提取221
第915條 儲存期限屆滿倉儲物提取221
第916條 逾期提取倉儲物221
第917條 保管人的損害賠償責任221
第918條 適用保管合同221
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222
第919條 委托合同定義222
第920條 委托權限222
第921條 委托費用的預付和墊付222
第922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222
第923條 受托人親自處理委托事務222
第924條 受托人的報告義務223
第925條 委托人介入權223
第926條 委托人對第三人的權利和第三人選擇權223
第927條 受托人轉移利益224
第928條 委托人支付報酬224
第929條 受托人的賠償責任224
第930條 委托人的賠償責任224
第931條 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處理事務224
第932條 共同委托224
第933條 委托合同解除225
第934條 委托合同終止225
第935條 受托人繼續(xù)處理委托事務225
第936條 受托人的繼承人等的義務225
第二十四章 物業(yè)服務合同226
第937條 物業(yè)服務合同定義226
第938條 物業(yè)服務合同內容和形式226
第939條 物業(yè)服務合同的效力226
第940條 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法定終止條件226
第941條 物業(yè)服務轉委托的條件和限制性條款227
第942條 物業(yè)服務人的一般義務227
第943條 物業(yè)服務人信息公開義務227
第944條 業(yè)主支付物業(yè)費義務228
第945條 業(yè)主告知、協(xié)助義務228
第946條 業(yè)主合同任意解除權228
第947條 物業(yè)服務合同的續(xù)訂229
第948條 不定期物業(yè)服務合同229
第949條 物業(yè)服務人的移交義務及法律責任229
第950條 物業(yè)服務人的后合同義務230
第二十五章 行紀合同231
第951條 行紀合同定義231
第952條 行紀人承擔費用的義務231
第953條 行紀人的保管義務231
第954條 行紀人處置委托物的義務231
第955條 行紀人依照委托人指定價格買賣的義務231
第956條 行紀人的介入權232
第957條 委托人及時受領、取回和處分委托物及行紀人提存委托物232
第958條 行紀人的直接履行義務232
第959條 行紀人的報酬請求權及留置權232
第960條 參照適用委托合同232
第二十六章 中介合同233
第961條 中介合同定義233
第962條 中介人報告義務233
第963條 中介人報酬請求權233
第964條 中介人必要費用請求權233
第965條 委托人私下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后果234
第966條 參照適用委托合同234
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235
第967條 合伙合同定義235
第968條 合伙人履行出資義務235
第969條 合伙財產235
第970條 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235
第971條 執(zhí)行合伙事務報酬235
第972條 合伙的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236
第973條 合伙人的連帶責任及追償權236
第974條 合伙人轉讓其財產份額236
第975條 合伙人權利代位236
第976條 合伙期限236
第977條 合伙合同終止237
第978條 合伙剩余財產分配順序237
第三分編 準合同238
第二十八章 無因管理238
第979條 無因管理定義238
第980條 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時的法律適用238
第981條 管理人適當管理義務238
第982條 管理人通知義務238
第983條 管理人報告和交付義務239
第984條 受益人追認的法律效果239
第二十九章 不當得利240
第985條 不當得利定義240
第986條 善意得利人返還義務免除240
第987條 惡意得利人返還義務240
第988條 第三人返還義務240
第四編 人格權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243
第989條 人格權編的調整范圍243
第990條 人格權定義243
第991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不受侵害243
第992條 人格權禁止性規(guī)定243
第993條 人格標識許可使用243
第994條 死者人格利益保護243
第995條 人格權請求權244
第996條 精神損害賠償請求權聚合244
第997條 人格權行為禁令244
第998條 認定人格侵權責任應考慮的主要因素244
第999條 人格權的合理使用244
第1000條 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承擔245
第1001條 身份權的法律適用245
第二章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246
第1002條 生命權246
第1003條 身體權246
第1004條 健康權246
第1005條 法定救助義務246
第1006條 人體捐獻246
第1007條 禁止人體買賣247
第1008條 人體臨床試驗247
第1009條 從事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yī)學和科研活動時的義務247
第1010條 性騷擾247
第1011條 侵害行動自由和非法搜查身體247
第三章 姓名權和名稱權248
第1012條 姓名權248
第1013條 名稱權248
第1014條 姓名權或名稱權不得被非法侵害248
第1015條 自然人選取姓氏248
第1016條 姓名、名稱的登記及其變更不影響之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249
第1017條 筆名、藝名等的保護249
第四章 肖像權250
第1018條 肖像權250
第1019條 肖像權消極權能250
第1020條 肖像權的合理使用250
第1021條 肖像許可使用合同解釋規(guī)則251
第1022條 肖像許可使用合同解除權251
第1023條 姓名許可和聲音保護的參照適用251
第五章 名譽權和榮譽權252
第1024條 名譽權252
第1025條 名譽權的限制252
第1026條 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因素252
第1027條 作品侵害名譽權253
第1028條 媒體報道內容失實侵害名譽權的補救253
第1029條 信用評價253
第1030條 民事主體與信用信息處理者之間關系的法律適用253
第1031條 榮譽權253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254
第1032條 隱私權254
第1033條 隱私權侵害行為254
第1034條 個人信息的定義254
第1035條 個人信息處理的原則和條件255
第1036條 處理個人信息免責事由255
第1037條 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255
第1038條 信息處理者的信息安全保障義務256
第1039條 國家機關、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256
第五編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259
第1040條 婚姻家庭編的調整范圍259
第1041條 基本原則259
第1042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guī)定259
第1043條 婚姻家庭的倡導性規(guī)定259
第1044條 收養(yǎng)的基本原則259
第1045條 親屬、近親屬及家庭成員260
第二章 結 婚261
第1046條 結婚自愿261
第1047條 法定結婚年齡261
第1048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261
第1049條 結婚登記261
第1050條 婚后雙方互為家庭成員261
第1051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261
第1052條 脅迫婚姻262
第1053條 隱瞞疾病的可撤銷婚姻262
第1054條 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262
第三章 家庭關系263
第一節(jié) 夫妻關系263
第1055條 夫妻地位平等263
第1056條 夫妻姓名權263
第1057條 夫妻參加各種活動的自由263
第1058條 夫妻撫養(yǎng)、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義務平等263
第1059條 夫妻相互扶養(yǎng)義務263
第1060條 日常家事代理權263
第1061條 夫妻相互繼承權264
第1062條 夫妻共同財產264
第1063條 夫妻個人財產264
第1064條 夫妻共同債務264
第1065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265
第1066條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265
第二節(jié) 父母子女關系和其他近親屬關系265
第1067條 父母的撫養(yǎng)義務和子女的贍養(yǎng)義務265
第1068條 父母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266
第1069條 子女應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266
第1070條 父母子女相互繼承權266
第1071條 非婚生子女的權利266
第1072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266
第1073條 親子關系異議之訴266
第1074條 祖孫之間的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267
第1075條 兄弟姐妹間的扶養(yǎng)義務267
第四章 離 婚268
第1076條 協(xié)議離婚268
第1077條 離婚冷靜期268
第1078條 離婚登記268
第1079條 訴訟離婚268
第1080條 婚姻關系解除時間269
第1081條 軍婚的保護269
第1082條 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269
第1083條 復婚登記269
第1084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269
第1085條 離婚后子女撫養(yǎng)費的負擔270
第1086條 父母的探望權270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270
第1088條 離婚經濟補償270
第1089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271
第1090條 離婚經濟幫助271
第1091條 離婚損害賠償271
第1092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271
第五章 收 養(yǎng)272
第一節(jié) 收養(yǎng)關系的成立272
第1093條 被收養(yǎng)人的范圍272
第1094條 送養(yǎng)人的范圍272
第1095條 監(jiān)護人送養(yǎng)未成年人的特殊規(guī)定272
第1096條 監(jiān)護人送養(yǎng)孤兒的特殊規(guī)定272
第1097條 生父母送養(yǎng)272
第1098條 收養(yǎng)人的條件273
第1099條 收養(yǎng)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子女的特殊規(guī)定273
第1100條 收養(yǎng)子女的人數273
第1101條 共同收養(yǎng)273
第1102條 無配偶者收養(yǎng)異性子女273
第1103條 繼父母收養(yǎng)繼子女的特殊規(guī)定274
第1104條 收養(yǎng)、送養(yǎng)自愿274
第1105條 收養(yǎng)登記、收養(yǎng)公告、收養(yǎng)協(xié)議、收養(yǎng)公證、收養(yǎng)評估274
第1106條 被收養(yǎng)人戶口登記274
第1107條 撫養(yǎng)274
第1108條 撫養(yǎng)優(yōu)先權274
第1109條 涉外收養(yǎng)275
第1110條 收養(yǎng)保密義務275
第二節(jié) 收養(yǎng)的效力275
第1111條 收養(yǎng)效力275
第1112條 養(yǎng)子女的姓氏275
第1113條 無效收養(yǎng)行為276
第三節(jié) 收養(yǎng)關系的解除276
第1114條 當事人協(xié)議解除及因違法行為而解除276
第1115條 關系惡化而協(xié)議解除276
第1116條 解除收養(yǎng)關系登記276
第1117條 解除收養(yǎng)關系后的身份效力276
第1118條 解除收養(yǎng)關系后的財產效力277
第六編 繼 承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281
第1119條 繼承編的調整范圍281
第1120條 繼承權受國家保護281
第1121條 繼承開始的時間及死亡先后的推定281
第1122條 遺產的定義281
第1123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效力281
第1124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282
第1125條 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282
第二章 法定繼承283
第1126條 男女平等享有繼承權283
第1127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283
第1128條 代位繼承283
第1129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284
第1130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284
第1131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284
第1132條 繼承處理方式284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285
第1133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285
第1134條 自書遺囑285
第1135條 代書遺囑285
第1136條 打印遺囑285
第1137條 錄音錄像遺囑285
第1138條 口頭遺囑286
第1139條 公證遺囑286
第1140條 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guī)定286
第1141條 必留份286
第1142條 遺囑的撤回、變更以及遺囑效力順位286
第1143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286
第1144條 附義務遺囑287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288
第1145條 遺產管理人的選任288
第1146條 遺產管理人的指定288
第1147條 遺產管理人的職責288
第1148條 遺產管理人未盡職責的民事責任288
第1149條 遺產管理人的報酬288
第1150條 繼承開始后的通知289
第1151條 遺產的保管289
第1152條 轉繼承289
第1153條 遺產的認定289
第1154條 法定繼承的適用范圍289
第1155條 胎兒預留份290
第1156條 遺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290
第1157條 再婚時對所繼承遺產的處分權290
第1158條 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290
第1159條 遺產分割時的義務290
第1160條 無人繼承遺產的歸屬290
第1161條 被繼承人稅款、債務清償的原則291
第1162條 清償被繼承人稅款、債務優(yōu)先于執(zhí)行遺贈的原則291
第1163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時稅款和債務的清償291
第七編 侵權責任
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295
第1164條 侵權責任編的調整范圍295
第1165條 過錯責任原則295
第1166條 無過錯責任原則295
第1167條 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承擔方式295
第1168條 共同侵權295
第1169條 教唆侵權、幫助侵權295
第1170條 共同危險行為296
第1171條 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296
第1172條 分別侵權承擔按份責任296
第1173條 過失相抵296
第1174條 受害人故意296
第1175條 第三人過錯296
第1176條 自甘風險296
第1177條 自助行為297
第1178條 優(yōu)先適用特別規(guī)定297
第二章 損害賠償298
第1179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298
第1180條 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298
第1181條 被侵權人死亡時請求權主體的確定298
第1182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298
第1183條 精神損害賠償299
第1184條 財產損失計算方式299
第1185條 侵害知識產權的懲罰性賠償299
第1186條 公平責任原則299
第1187條 賠償費用支付方式299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guī)定300
第1188條 監(jiān)護人責任300
第1189條 委托監(jiān)護責任300
第1190條 喪失意識侵權責任300
第1191條 用人單位責任和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責任301
第1192條 個人勞務關系中的侵權責任301
第1193條 承攬關系中的侵權責任301
第1194條 網絡侵權責任302
第1195條 網絡服務提供者侵權補救措施與責任承擔302
第1196條 不侵權聲明302
第1197條 網絡服務提供者的連帶責任303
第1198條 安全保障義務人責任303
第1199條 教育機構的過錯推定責任303
第1200條 教育機構的過錯責任303
第1201條 在教育機構內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分擔304
第四章 產品責任305
第1202條 產品生產者責任305
第1203條 被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的途徑和先行賠償人追償權305
第1204條 生產者和銷售者對有過錯第三人的追償權305
第1205條 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承擔方式305
第1206條 流通后發(fā)現有缺陷的補救措施和侵權責任306
第1207條 產品責任懲罰性賠償306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307
第1208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法律適用307
第1209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307
第1210條 轉讓并交付但未辦理登記的機動車侵權責任307
第1211條 掛靠機動車侵權責任307
第1212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侵權責任307
第1213條 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主體賠償順序308
第1214條 拼裝車或報廢車侵權責任308
第1215條 盜竊、搶劫或搶奪機動車侵權責任308
第1216條 肇事后逃逸責任及受害人救濟309
第1217條 好意同乘的責任承擔309
第六章 醫(yī)療損害責任310
第1218條 醫(y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310
第1219條 醫(yī)務人員說明義務和患者知情同意權310
第1220條 緊急情況下知情同意的特殊規(guī)定310
第1221條 診療活動中醫(yī)務人員過錯的界定310
第1222條 推定醫(yī)療機構有過錯的情形311
第1223條 藥品、消毒產品、醫(y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權責任311
第1224條 醫(yī)療機構免責情形311
第1225條 醫(yī)療機構對病歷資料的義務、患者對病歷資料的權利312
第1226條 患者隱私和個人信息保護312
第1227條 禁止違規(guī)過度檢查312
第1228條 維護醫(yī)療機構及其醫(yī)務人員合法權益312
第七章 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責任313
第1229條 污染環(huán)境、破壞生態(tài)致損的侵權責任313
第1230條 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破壞侵權舉證責任313
第1231條 兩個以上侵權人的責任大小確定313
第1232條 環(huán)境污染、生態(tài)破壞侵權的懲罰性賠償313
第1233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污染環(huán)境、破壞生態(tài)的侵權責任313
第1234條 生態(tài)環(huán)境修復責任314
第1235條 公益訴訟的賠償范圍314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315
第1236條 高度危險責任的一般規(guī)定315
第1237條 民用核設施或者核材料致害責任315
第1238條 民用航空器致害責任315
第1239條 占有或使用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315
第1240條 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
高速軌道運輸工具致害責任316
第1241條 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316
第1242條 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316
第1243條 高度危險場所安全保障責任316
第1244條 高度危險責任賠償限額316
第九章 飼養(yǎng)動物損害責任317
第1245條 飼養(yǎng)動物致害責任的一般規(guī)定317
第1246條 違反規(guī)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責任317
第1247條 禁止飼養(yǎng)的危險動物致害責任317
第1248條 動物園的動物致害責任317
第1249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致害責任317
第1250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致害責任318
第1251條 飼養(yǎng)動物應履行的義務318
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損害責任319
第1252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致害責任319
第1253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319
第1254條 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320
第1255條 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致害責任320
第1256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致害責任320
第1257條 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321
第1258條 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責任和窨井等地下設施致害責任321
附 則322
第1259條 法律術語含義322
第1260條 施行日期及舊法廢止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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