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7781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請再審案件裁判標準
- 作者:沈德詠主編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13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3-12-17
- 定價:88
圖書內(nèi)容簡介
民事再審審查制度的建立和發(fā)展是我國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民事訴訟法的修改使民事再審審查有了獨立的程序價值,并成為人民法院履行審判監(jiān)督職能的重要方式,啟動民事再審程序的主要途徑,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法定手段。本書精選最高人民法院近四年來的受理的民事再說呢135個典型案例,對每一起案件的再審事由盡心深入剖析,對于各級人民法院在新民事訴訟法實施后進一步做好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 申請再審事由----認定基本事實缺乏證據(jù)證明
一、合同法總則
二、具體合同
三、物權
四、公司與企業(yè)
五、民事侵權與婚姻家庭
六、民事訴訟程序
第二章 申請再審事由---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一、合同法總則
二、具體合同
三、物權與擔保
四、民事侵權、婚姻家庭及勞動爭議
五、公司與企業(yè)
六、保險、票據(jù)、證券、破產(chǎn)
七、民事訴訟程序
第三章 其他申請再審事由
一、有新的證據(jù),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
二、對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jù),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diào)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diào)查收集
三、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
四、對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情形,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
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五、當事人對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diào)解書,提出證據(jù)證明調(diào)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diào)解協(xié)議的內(nèi)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
六、案件人申請再審
第四章 民事再審相關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
第五章 民事再審重要司法政策
第六章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再審優(yōu)秀裁判文書選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