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與古代封建制度之解體封建中國的王權和法律》收集的是吳于廑(原名吳保安)未曾公開發(fā)表過的兩篇論文!妒颗c古代封建制度之解體》是他在南開經濟研究所寫的碩士論文,于1941年6月完成;《封建中國的王權和法律》是他在哈佛大學以英文寫的博士論文,完成于1946年4月!妒颗c古代封建制度之解體》說明瓦解中國封建制度的主要力量是士,而不是工商階級,因此,中國封建社會解體后沒有演變成為如同西方封建社會解體后的資本主義社會。《封建中國的王權和法律》論述了中國和西方的封建社會的可比與不可比之處,進而指出類似的歷史背景可能滋生類似的思想,封建中國和封建歐洲存在對王權和法律的共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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