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國方略的重大選擇。我國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边@就要求每一位公民了解、認識和理解法治的內(nèi)涵,以法治的精神熏陶自己,以法治的理想激勵自己,以法治的訓誡鞭策自己。本書的編輯即希望為此提供一種綱要性的法治讀本。
法治不僅是治理的技術問題,也是治國的精神問題;不僅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也是政治層面的問題;不僅是客觀的制度問題,也是主觀的修養(yǎng)問題;不僅是國內(nèi)建制的問題,也是世界秩序的問題。本書第一編立足于一種世界的與歷史的視角,將法治放在中華文明復興、中國參與國際秩序構建的高度,闡明法治作為國家精神與道義力量的重要意義,同時給出了關于法治與憲法之內(nèi)涵的一個最低限度共識。
作為一個處在重大轉型時期的發(fā)展中國家,我國當下的法制建設有其自身的歷史境遇、道路與問題。可以說,在這個“時間的叢集”中,情況是極其復雜的,或者說,多元因素之間的角力還處在一個過程之中。為此,總結法制變革的歷史,珍惜當下來之不易的機遇,提高反思的意識和能力,就尤其必要。法治政府有哪些特征?國家關于依法行政的綱要有何種歷史意義?一個更具根本性的問題是:改革就意味著要“變”,而法律一旦確立就要求穩(wěn)定,要求遵守,那么,如何理解變與不變之間的關系?此外,改革意味著形成新的制度。在新制度形成的過程中,該如何理解作為行動者的人在其中所能發(fā)揮的和應當發(fā)揮的作用?本書第二編即針對這些轉型時期的特殊而重大問題,收錄了有代表性的論述。
本書第三編重點選取了若干具體法律部門的文章。法治最終要體現(xiàn)在具體的法律部門當中。近年來,我國在若干基本領域的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進展,改革的成果和方向得到進一步的明確和鞏固。當然,就具體的制度設置來說,也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和不足。在宏觀的層次上了解這些具體法律部門,對于把握當前的法制格局、把握未來的法制進程來說,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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