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一 ]——(2005-12-19) / 已閱28931次
既遂自殺罪犯與未遂自殺罪犯的差異則是由于:無業(yè)者和個體(未遂者中有41.1%是無業(yè)者和個體,而既遂者中只有9.1%)入獄前有豐富社會經歷和廣泛人際關系的罪犯,這使他們更容易想到或采用“尋短見”這種不正當?shù)氖侄蝸韺垢脑,這些人往往是以自殺為手段達到其他目的并非真的求死;既遂者中只有23%傷害的是親屬或者朋友,未遂者中只有7.3%。對被害人的性質與犯罪人對被害人的態(tài)度的列聯(lián)表分析表明:二者有強烈的相關(P=0.000)。調查顯示:當被害人為犯罪人的親屬或朋友時,犯罪人對被害人的態(tài)度只有兩種:愧疚或譴責。親屬或朋友是最可能關心罪犯的人,但由于犯罪人的過錯,使得這些罪犯入獄后獲得親情和友情的可能性低于一般犯罪人,加上強烈的自責和怨恨,使他們更容易以死來表達對人對己的悔恨;在既遂者中25歲以下的占8.6%,未遂者中25歲以下的有45.1%;而在既遂者中36歲以上的占34.5%,未遂者中36歲以上的占11.8%。既遂者的平均年齡為34.4歲,未遂者的平均年齡為27.9歲。年齡越大越感到未來的無望,同時成年人的精力和能力都較青少年為強,一旦形成自殺決意,往往能夠按計劃完成;既遂者多為目的型自殺,他們多選擇上吊、服毒、頭入機器等致死速度快的不可逆的自殺方式;未遂者多為手段型自殺,他們多選擇割脈、吞服異物等致死速度慢的可逆的自殺方式;自殺目的是決定自殺結果最重要的因素。在未遂者中有68.5%是出于調換改造崗位(3.7%)、保外就醫(yī)(7.4%)、逃避改造和教育(18.5%)、引起干警家人注意(1.9%)、要挾報復干警(1.9%)等目的;既遂者中出于調換改造崗位、保外就醫(yī)、引起干警家人注意等這些改善生存狀況的目的均為0%。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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