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文炳 ]——(2005-5-14) / 已閱49176次
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它的職責和作用是在黨的領導下,依
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通過司法活動調節(jié)各種社會關系,制裁違法行
為,實現(xiàn)全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從而達到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維護國家長
治久安?梢哉f,人民法院的事業(yè)與國家的前途、黨的事業(yè)息息相關。在
司法領域保持和體現(xiàn)黨的先進性,關鍵要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提高司法水
平,發(fā)揮好法院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
障。
所謂的法院司法能力,是指法院依照《憲法》規(guī)定,依法獨立公正地
行使審判權,并通過司法活動調節(jié)各種社會關系,制裁違法行為,實現(xiàn)全
社會公平和正義的本領和水平。從我國的具體情況看,法院司法能力提高
面臨著來自三個方面的嚴峻考驗:第一,法院所肩負的艱巨任務和歷史使
命;第二,法院所面對的司法環(huán)境和時代要求;第三,法院的現(xiàn)有運行制
度與法官自身狀況存在的問題。當前,我國司法改革發(fā)展正處于關鍵時期
。法院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發(fā)揮好法院職能作用,為構建和諧社
會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就必須大力解決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第二的司法能力考驗問題不是法院自身能解決的,至于第三則理
應成為法院研究的重點問題。要提高法院司法能力除了加強司法能力建設
的指導思想,重要的是以建設高法官隊伍素質為關鍵,以改革和完善法院
的審判體制和工作機制為重點,以加強法院的基層建設和法院隊伍建設為
基礎。
提高司法能力關鍵是全面提升法官的整體素質,但作為制度建設在司
法能力提高中卻是當前的重點,筆者從下列三個方面論述制度創(chuàng)新與司法
能力提高的作用關系。
一、推進制度創(chuàng)新是提高法院的司法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
法院的司法能力與法官特別是法院領導干部的自身素質密切相關。民
主也好,監(jiān)督也罷,一切審判工作都要通過廣大法官來實現(xiàn)。作為法院,
總共11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