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新公司法典型案例評析(律商.案例評析)》書評 ——
查看此書介紹
家輝 2008-12-16 15:36:19
十五、股權(quán)轉(zhuǎn)讓方未簽名的股權(quán)轉(zhuǎn)讓合同的效力……………………279
簡智剛訴張華岳等要求確認股權(quán)
該段實際是,該公司是張華岳與原配夫人一起打拼的公司(當年兒子沒夠年齡,找了2個老表掛名。)可惜原配早前病逝。張華岳這次是自己告自己,張娶了一個老婆,專門騙婚的(據(jù)說已經(jīng)騙過好幾個了)。當時張的老婆要騙奪財產(chǎn),讓張華岳他冒張家輝簽名轉(zhuǎn)走股份,后被張家輝發(fā)現(xiàn),為確保自家的財產(chǎn)不落于他人手里,張家輝到工商局辦理了股份恢復(fù)。當時,張華岳還讓張家輝用張家輝的土地擔(dān)保,幫公司抵押貸款,本來張家輝不同意的,鑒于父子關(guān)系,本著土地沒了,換個老爸回來的觀念,張家輝同意抵押了,可萬萬沒想到,款一貸下來后,張華岳的老婆說要讓張家輝沒好下場,結(jié)果,他們找到,股東簡智剛,張智雄(都是張家輝表哥,星華原代替張家輝的股東),張華岳用貸來的款收買對方,要他們出庭,一個做原告一個做被告,兩個聯(lián)合必然能讓張家輝慘敗。但張智雄念在表兄弟之情,沒當原告,而簡智剛則也為張華岳貸款,被逼之下只好同意聯(lián)合起訴。
而張華岳得到貸款后,據(jù)說果然有部分錢給她老婆買房子去了,(那女的聰明,把物業(yè)寫在她妹妹名下),同時,他們再次利用貸款,買通一些人,偽造證據(jù),另外起訴張家輝,說土地是屬于他們的。后來一二審都輸了,結(jié)果偽造張家輝的簽名違法貸款,張家輝念于親情,沒有到法院起訴,因為該罪名太大,因此只到市政府復(fù)議程序,當中張華岳老婆多次找人誣蔑張家輝,但最終認定,該抵押程序不合法,F(xiàn)在,據(jù)說張華岳老婆到處惡意借款,還把官司搞到高院,但是高院受理再審(沒新證據(jù),都是一二審的證據(jù)),已經(jīng)半年了,都還不知道是否需要開庭,張華岳的老婆多次揚言買通人了,就是不打贏官司,都要拖死張家輝,要逼張家輝妥協(xié)把土地拿出來。威脅還說,現(xiàn)在到處借款,到時債主要找張家輝的。
現(xiàn)在,該官司是他們贏了,但是他們就是用這種手段來威脅張家輝,不信,可以到工商局去查,該公司的股東登記還是張華岳跟張家輝2人,比例跟官司前是一樣的。試問,如果是簡智剛自己去告的,他贏官司了,為什么不馬上去工商局辦理變更???
本人就是張家輝,因上網(wǎng)看資料時看到該段特意說明情況。。。
========================================= 本欄書評僅代表撰寫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