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證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經上級司法考試機構授權,我辦決定于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間,向被批準獲得2011年《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2012屆本科畢業(yè)生申請人頒發(fā)證書。請各位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好本人申請時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我辦(舟山市司法局)辦理領證手續(xù),同時辦理該年度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備案登記。
一、地 址:舟山市臨城新區(qū)市行政中心東二號樓市審批服務辦證中心三樓司法窗口。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5.
三、咨詢電話: 0580-2029137
四、特別提示:
1. 申請授予人,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
2.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無法前來領取的,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領取,但應當持有①能證明其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②受委托人應當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證;③申請授予人本人簽署的委托授權書。
舟山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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