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和省司法廳通知精神,現就合肥市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分數核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公布、分數核查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已于11月22日公布。應試人員自11月22日上午8時,可通過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為360分,詳見“司法部、省司法廳網站《公告》”。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11月22日至12月5日),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超過公告期限的不再受理。
書面申請應包含如下內容: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考試所在考區(qū)、考點和考場、聯系方式、核查卷號及申請日期,提供本人準考證復印件。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
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
二、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fā)
(一)網上申請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申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
(二)現場申請1.現場申請應提交的材料在合肥市報名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本人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時間內,到合肥市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應現場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現場打?。?。
②二代身份證原件(審驗后退回,更改姓名或更改身份證號碼的一定要有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③學歷證書原件(審驗后退回);持港、澳、臺地區(qū)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④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6張(其中3張貼在申請表上,2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⑤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2.現場受理地點合肥市沿河路111號市司法局二樓206室司法考試處。
3.現場受理時間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工作日工作時間內,即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務必在12月30日前(工作日內)辦理申請資格手續(xù)。
為避免受理時人多擁擠,確保有序、高效,市司法局將每天安排專人發(fā)放辦理號,申請人持辦理號排隊辦理。
(三)其他申請情況1.在我市報考、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符合放寬合格分數人員,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2.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四)證書頒發(fā)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聯系電話:5626238.三、注意事項:
1.《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授予申請表》一式三份,現場免費打印。
2.資格申請須由本人辦理,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3.學歷證書、身份證件復印由現場工作人員免費辦理;
4 .分數核查結果和《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頒發(fā)時間,我市將在市司法局網上公告 .
合肥市司法局
201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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