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目前全國共有基層人民法院3115個,人民法庭9880個,基層法院法官148003人。2010年全國基層人民法院共審結案件9337669件,占全國法院審結案件總數的89.43%。其中,執(zhí)結案件數量為2425652件,占全國法院執(zhí)結案件總數的96.71%。為了夯實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工作職能,最高法院日前制定出臺了《意見》。
最高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孫軍工稱,《意見》包括4個部分共27條,突出“以審判工作為中心、隊伍建設為根本、物質裝備為保障”作為基本思路,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建設。
為解決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和法官短缺的問題,《意見》提出要完善省級統(tǒng)一招錄政策,堅持開展選調生工作,努力拓寬法官來源范圍渠道。規(guī)范、加強編制管理、使用和督查,堅持面向基層、面向一線辦案人員分編傾斜政策和原則,推動建立適應審判工作發(fā)展要求的編制增補機制。加大中央關于解決提前離崗離職政策的執(zhí)行、督察力度,優(yōu)化隊伍結構,發(fā)揮資源配置作用,減少并杜絕審判資源浪費。
《意見》指出,到2012年,省級以上人民法院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中考錄。有效解決“不愿去、出不來、留不住”問題,把人民法庭作為培養(yǎng)、鍛煉、選拔法院領導干部和業(yè)務骨干的重要基地。
為解決西部法官通過司法考試難的問題,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長杜萬華稱,最高法院會同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改進司法考試辦法,完善司法考試政策,適當放寬司法考試錄取通過標準,擴大在職法律職業(yè)人員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試點范圍,直接、快速、有效解決西部邊遠地區(qū)、少數民族地區(qū)法官短缺問題。
為充分考慮少數民族地區(qū)語言文化、經濟發(fā)展狀況等因素,將制定旨在吸引本地人才的招錄政策,引導、鼓勵、支持熟悉民族語言、適應當地環(huán)境的優(yōu)秀少數民族和本地漢族人才充實法官隊伍。加大少數民族地區(qū)“雙語法官”培養(yǎng)力度,積極研究建立雙語法官培訓基地。
此外,《意見》還規(guī)定將進一步拓展對下監(jiān)督指導,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風險評估機制,進一步提高民生審判質量,方便人民群眾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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