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1164
- 書名:民事訴訟法一本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總成(第四版)
- 作者:邵明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2年8月
- 入庫時間:2022-8-26
- 定價:78元
- 特價:62.4元,80折,省15.6元!
圖書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法一本通》一書特邀我國知名民訴法學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邵明編寫,內容按照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其他規(guī)范文件、國際條約、案例排列。
本書既可以作為法學教師的教學參考書和法學學生的學習參考書,又可以作為參加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人士的考試輔導書,還可以作為律師、法官和公司法務等實務人士的法條檢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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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任務、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第一條立法依據
第二條立法任務
第三條適用范圍
第四條空間效力
第五條同等原則和對等原則
第六條法院獨立審判原則
第七條法院審判原則
第八條當事人平等原則
第九條法院調解
第十條審判基本制度
第十一條使用母語進行訴訟
第十二條辯論原則
第十三條誠信原則和處分原則
第十四條檢察監(jiān)督原則
第十五條支持起訴
第十六條在線訴訟
第十七條變通規(guī)定
第二章管轄
第一節(jié)級別管轄
第十八條基層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中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高級法院管轄
第二十一條最高法院管轄
第二節(jié)地域管轄
第二十二條一般地域管轄
第二十三條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四條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五條保險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六條票據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七條公司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八條運輸合同糾紛訴訟管轄
第二十九條侵權訴訟管轄
第三十條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管轄
第三十一條海損賠償訴訟管轄
第三十二條海難救助費用訴訟管轄
第三十三條共同海損糾紛訴訟管轄
第三十四條專屬管轄
第三十五條協(xié)議管轄
第三十六條共同管轄
第三節(jié)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第三十七條移送管轄
第三十八條指定管轄
第三十九條管轄權轉移
第三章審判組織
第四十條一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一條二審和再審審判組織
第四十二條不得獨任審理
第四十三條轉由合議庭審理
第四十四條審判長
第四十五條合議庭評議原則
第四十六條審判人員職責
第四章回避
第四十七條回避理由
第四十八條回避申請
第四十九條回避決定
第五十條回避后果和復議
第五章訴訟參加人
第一節(jié)當事人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
第五十二條訴訟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訴訟和解
第五十四條訴訟請求處分和反訴
第五十五條共同訴訟
第五十六條代表人訴訟之一
第五十七條代表人訴訟之二
第五十八條公益訴訟
第五十九條訴訟第三人和第三人撤銷之訴
第二節(jié)訴訟代理人
第六十條法定代理人
第六十一條委托代理人
第六十二條授權委托書
第六十三條代理權變更和解除
第六十四條代理人權利
第六十五條離婚訴訟代理
第六章證據
第六十六條證據種類
第六十七條證明責任和職權探知
第六十八條舉證期限
第六十九條收到證據后處理程序
第七十條法院調取證據
第七十一條當事人質證
第七十二條公證事實和公證文書
第七十三條最佳證據規(guī)則
第七十四條視聽資料補強
第七十五條證人條件和義務
第七十六條證人出庭作證
第七十七條證人出庭作證費用承擔
第七十八條審查當事人陳述
第七十九條鑒定程序啟動方式
第八十條鑒定人權利和鑒定意見形式
第八十一條鑒定人出庭作證
第八十二條專家輔助人
第八十三條勘驗程序
第八十四條證據保全
第七章期間、送達
第一節(jié)期間
第八十五條期間種類和計算
第八十六條期間耽誤和順延
第二節(jié)送達
第八十七條送達回證
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
第八十九條留置送達
第九十條電子送達
第九十一條委托送達和郵寄送達
第九十二條轉交送達之一
第九十三條轉交送達之二
第九十四條轉交送達日期
第九十五條公告送達
第八章調解
第九十六條調解原則
第九十七條調解組織形式
第九十八條協(xié)助調解
第九十九條調解協(xié)議
第一百條調解書
第一百零一條不制作調解書
第一百零二條調解失敗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
第一百零三條適用條件和程序
第一百零四條訴訟前和仲裁前保全
第一百零五條保全范圍
第一百零六條保全方式
第一百零七條保全解除
第一百零八條保全錯誤賠償
第一百零九條先予執(zhí)行范圍
第一百一十條先予執(zhí)行條件
第一百一十一條復議
第十章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條拒不到庭和拘傳
第一百一十三條違反法庭規(guī)則
第一百一十四條妨害司法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惡意訴訟和調解
第一百一十六條被執(zhí)行人惡意訴訟、仲裁和調解
第一百一十七條不履行協(xié)助調查或執(zhí)行義務
第一百一十八條罰款和拘留
第一百一十九條強制措施程序
第一百二十條強制措施決定權
第十一章訴訟費用
第一百二十一條訴訟費用的種類和交納
第二編審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審普通程序
第一節(jié)起訴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條件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形式
第一百二十四條起訴狀
第一百二十五條先行調解
第一百二十六條立案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七條不予受理
第二節(jié)審理前的準備
第一百二十八條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二十九條告知訴訟權利義務
第一百三十條管轄權異議和應訴管轄
第一百三十一條告知審判人員
第一百三十二條審核取證
第一百三十三條調查程序
第一百三十四條委托調查
第一百三十五條追加必要共同訴訟人
第一百三十六條決定案件適用程序
第三節(jié)開庭審理
第一百三十七條公開審理
第一百三十八條巡回審理
第一百三十九條開庭通知和公告
第一百四十條庭前準備
第一百四十一條法庭調查順序
第一百四十二條當事人質證權
第一百四十三條訴訟合并
第一百四十四條法庭辯論
第一百四十五條庭審調解
第一百四十六條按撤訴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被告缺席審判
第一百四十八條原告申請撤訴和缺席審判
第一百四十九條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條法庭筆錄
第一百五十一條宣判
第一百五十二條審限
第四節(jié)訴訟中止和終結
第一百五十三條訴訟中止
第一百五十四條訴訟終結
第五節(jié)判決和裁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判決書
第一百五十六條先行判決
第一百五十七條裁定范圍
第一百五十八條生效裁判
第一百五十九條公眾查閱裁判書
第十三章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條適用范圍
第一百六十一條起訴形式
第一百六十二條簡便送達和程序參與
第一百六十三條獨任審理和庭審程序
第一百六十四條審限
第一百六十五條小額訴訟案件
第一百六十六條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案件
第一百六十七條一次開庭和當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八條審限
第一百六十九條不宜或者違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第一百七十條轉為普通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審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條上訴權
第一百七十二條上訴狀
第一百七十三條提出上訴狀
第一百七十四條原審法院工作
第一百七十五條審理范圍
第一百七十六條審理方式
第一百七十七條二審裁判
第一百七十八條裁定上訴處理
第一百七十九條二審調解
第一百八十條撤回上訴
第一百八十一條二審適用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條二審裁判效力
第一百八十三條二審審限
第十五章特別程序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一百八十四條適用范圍
第一百八十五條審判組織
第一百八十六條另行起訴
第一百八十七條審限
第二節(jié)選民資格案件
第一百八十八條起訴與管轄
第一百八十九條審限和判決
第三節(jié)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九十條宣告失蹤
第一百九十一條宣告死亡
第一百九十二條公告與判決
第一百九十三條撤銷判決
第四節(jié)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第一百九十四條管轄與申請書
第一百九十五條鑒定
第一百九十六條代理、審理和判決
第一百九十七條撤銷判決
第五節(jié)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第一百九十八條管轄與申請書
第一百九十九條公告和判決
第二百條撤銷判決
第六節(jié)確認調解協(xié)議案件
第二百零一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零二條審查和裁定
第七節(jié)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二百零三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零四條審查和裁定
第十六章審判監(jiān)督程序
第二百零五條法院決定再審
第二百零六條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二百零七條再審理由
第二百零八條調解書再審
第二百零九條離婚判決不得再審
第二百一十條再審申請材料
第二百一十一條審查申請和再審法院
第二百一十二條再審申請期限
第二百一十三條原裁判和調解書執(zhí)行中止
第二百一十四條再審適用程序
第二百一十五條檢察院抗訴
第二百一十六條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第二百一十七條調查核實
第二百一十八條裁定再審
第二百一十九條抗訴書
第二百二十條檢察官出庭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二百二十一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二十二條受理申請
第二百二十三條支付令
第二百二十四條債務人異議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百二十五條申請條件
第二百二十六條公告
第二百二十七條止付通知和效力
第二百二十八條申報權利
第二百二十九條除權判決
第二百三十條除權判決撤銷之訴
第三編執(zhí)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規(guī)定
第二百三十一條執(zhí)行管轄
第二百三十二條執(zhí)行異議
第二百三十三條向上級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案外人異議
第二百三十五條執(zhí)行機構
第二百三十六條委托執(zhí)行
第二百三十七條執(zhí)行和解
第二百三十八條執(zhí)行擔保
第二百三十九條執(zhí)行當事人變更
第二百四十條執(zhí)行回轉
第二百四十一條調解書執(zhí)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檢察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二十章執(zhí)行的申請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三條執(zhí)行開始方式
第二百四十四條仲裁裁決執(zhí)行
第二百四十五條公證債權文書執(zhí)行
第二百四十六條執(zhí)行申請期限
第二百四十七條執(zhí)行通知與強制執(zhí)行
第二十一章執(zhí)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條被執(zhí)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第二百四十九條法院采取執(zhí)行措施和協(xié)助執(zhí)行
第二百五十條扣留提取收入
第二百五十一條法院合法采取執(zhí)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條查扣程序
第二百五十三條查封財產保管
第二百五十四條拍賣和變賣
第二百五十五條搜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條交付財物或者票證
第二百五十七條對不動產執(zhí)行
第二百五十八條證照轉移
第二百五十九條行為執(zhí)行
第二百六十條遲延履行
第二百六十一條繼續(xù)執(zhí)行
第二百六十二條執(zhí)行威懾制度
第二十二章執(zhí)行中止和終結
第二百六十三條執(zhí)行中止
第二百六十四條執(zhí)行終結
第二百六十五條中止和終結裁定的生效
第四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guī)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則
第二百六十六條適用法院地法原則
第二百六十七條國際條約優(yōu)先適用原則
第二百六十八條外交特權與豁免
第二百六十九條語言文字
第二百七十條中國律師代理
第二百七十一條公證和認證
第二十四章管轄
第二百七十二條特殊地域管轄
第二百七十三條專屬管轄
第二十五章送達、期間
第二百七十四條送達方式
第二百七十五條答辯期間
第二百七十六條上訴期間
第二百七十七條審限不受限制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百七十八條仲裁協(xié)議
第二百七十九條財產保全
第二百八十條仲裁裁決執(zhí)行
第二百八十一條不予執(zhí)行情形
第二百八十二條不予執(zhí)行后果
第二十七章司法協(xié)助
第二百八十三條國際民事司法協(xié)助的內容和原則
第二百八十四條協(xié)助途徑
第二百八十五條文字要求
第二百八十六條協(xié)助程序
第二百八十七條申請外國承認執(zhí)行
第二百八十八條外國申請承認執(zhí)行
第二百八十九條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裁判
第二百九十條承認和執(zhí)行國外仲裁裁決
第二百九十一條施行日期
附錄1:民事訴訟主要原理
附錄2:本書法律規(guī)范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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