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5453
- 書名:危險駕駛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研究
- 作者:袁宏山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8月
- 入庫時間:2020-9-15
- 定價:89元
- 特價:71.2元,80折,省17.8元!
圖書內容簡介
我國刑法編制了一道嚴密的刑事懲防法網(wǎng),設置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以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三個具體罪名對危險駕駛行為進行規(guī)制,形成了從過失到故意、從風險防控到懲治實害的應對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合力。其中危險駕駛罪是抽象危險犯,基于風險控制而對道路交通安全犯罪進行積極預防;交通肇事罪是過失結果犯,基于事后補救而對道路交通安全犯罪進行特殊預防;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控制危險又懲治實害,對故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犯罪行為形成懲防并舉之勢。
圖書目錄
"目錄
緒論
一、選題意義
二、研究現(xiàn)狀
三、研究思路與方法
四、學術創(chuàng)新與價值
第一章入罪根據(jù):危險駕駛犯罪之立論基礎
第一節(jié)危險駕駛犯罪之概述
一、危險駕駛犯罪之概念
二、危險駕駛犯罪之具體分析
三、危險駕駛犯罪分類之描述
第二節(jié)危險駕駛行為犯罪化之理論根據(jù)
一、風險刑法:危險駕駛行為犯罪化之理論基礎
二、允許與信賴:危險駕駛行為犯罪化之合理限制
三、嚴密法網(wǎng):危險駕駛行為犯罪化之懲防并舉
第二章罪名設置:危險駕駛犯罪之規(guī)范基礎
第一節(jié)積極預防——危險駕駛罪
一、立法演進
二、法律屬性
三、罪狀設計
四、主體范圍
五、共犯問題
六、罪過形式
七、侵犯客體
八、醉駕應否一律入罪
第二節(jié)事后懲治——交通肇事罪
一、立法演進
二、主體性質
三、共犯問題
四、罪過形式
五、肇事行為
六、逃逸
七、逃逸致人死亡
第三節(jié)懲防并舉——以危險駕駛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立法演進
二、主體范圍
三、罪過形式
四、客觀行為
五、侵害客體
第三章司法認定:危險駕駛犯罪之規(guī)制標準
第一節(jié)危險駕駛罪之司法認定
一、罪過形式之認定
二、道路范圍之認定
三、機動車輛之認定
四、追逐競駛之認定
五、情節(jié)惡劣之認定
六、醉酒之判斷標準
七、嚴重超速、超載之認定
八、運輸危險化學品之認定
九、從重處罰情節(jié)之認定
第二節(jié)交通肇事罪之司法認定
一、主體范圍之認定
二、肇事行為之認定
三、危害結果之認定
四、空間范圍之認定
五、事故責任之認定
第三節(jié)交通肇事后逃逸之司法認定
一、定罪情節(jié)“逃逸”之認定
二、加重處罰事由“逃逸”之認定
第四節(jié)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之司法認定
第五節(jié)以危險駕駛方法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之司法認定
一、罪過形式之認定
二、客觀方面之認定
第四章界限區(qū)分:危險駕駛犯罪之實踐基礎
第一節(jié)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駕駛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界分
一、罪過形式之界分標準
二、客觀方面之界分標準
三、兩罪競合時之具體認定
第二節(jié)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之界分
一、主體范圍之界分標準
二、罪過形式之界分標準
三、客觀方面之界分標準
四、兩罪競合時之具體認定
第三節(jié)交通肇事罪與以危險駕駛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界分
一、罪過形式之界分標準
二、客觀方面之界分標準
三、兩罪競合時之具體認定
第四節(jié)“逃逸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之界分
一、“逃逸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之界分
二、“逃逸致人死亡”與故意殺人罪界分之具體認定
第五章責任承擔:危險駕駛犯罪行為之綜合防控
第一節(jié)刑事責任之追究
一、自首制度
二、緩刑制度
三、罰金刑
四、死刑制度
第二節(jié)民事責任之銜接
一、立法協(xié)調
二、適用銜接
第三節(jié)行政責任之銜接
一、立法協(xié)調
二、適用銜接
第四節(jié)刑事和解
第五節(jié)社區(qū)矯正
第六章立法完善:危險駕駛犯罪行為立法之比較與借鑒
第一節(jié)原則與根據(jù):危險駕駛犯罪行為立法完善之基礎
一、父愛原則之指導
二、刑事政策之根據(jù)
三、刑罰威懾之根據(jù)
四、行為規(guī)制之根據(jù)
五、國外立法之借鑒
第二節(jié)比較與借鑒:國內外關于危險駕駛犯罪行為之立法模式
一、外國之立法模式
二、我國之立法模式
第三節(jié)反思與啟示:危險駕駛犯罪行為立法完善之概述
一、立法模式之完善
二、罪狀設計之完善
三、刑罰配置之完善
第四節(jié)修正與改進:危險駕駛犯罪行為立法完善之分述
一、危險駕駛罪之立法完善
二、交通肇事罪之立法完善
結語
主要參考文獻
一、著作
二、文章、學位論文
三、電子文獻
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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