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56757
- 書名:法律評論
- 作者:朱巍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3年8月
- 入庫時間:2013-9-17
- 定價:39
圖書內(nèi)容簡介
本書作者長期擔任《新京報》評論員、《北京日報》特聘撰稿人等兼職,近年來在包括《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新京報》、《北京日報》、《法制晚報》等各類媒體刊物發(fā)表各類法學評論類文章數(shù)百篇,其中不乏對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點評,曾被包括《新華文摘》等各種雜志轉(zhuǎn)載過,也被眾多網(wǎng)媒轉(zhuǎn)載。
本書將從這些評論文章和法學文章中,揀選出來一百多篇有較高社會影響和法律意義的文章,加以編撰,形成具有一定體系的文集。本書分為社會熱點評論、時事評論、網(wǎng)絡侵權、消費者權益保護、典當擔保、傳播法治、物權法、合同法等相關重點章節(jié),以案例點評為主。
圖書目錄
網(wǎng)絡法律編
“QQ相約自殺民事賠償案”判決結果令人擔憂 3
“微博第一案”的法律解讀 6
“微博版權”該如何認定 11
微博之殤止于法 14
網(wǎng)絡實名制的法社會學分析 20
網(wǎng)絡隱私加強保護刻不容緩 25
解讀網(wǎng)絡實名制 28
《新浪微博社區(qū)公約》的解讀 34
網(wǎng)絡公關公司是滋生“網(wǎng)絡腐敗”的溫床 39
網(wǎng)絡保險可行么? 42
網(wǎng)絡立法必須將保護公民權益放到首位 47
《網(wǎng)絡出版服務管理辦法》:規(guī)范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出版業(yè)發(fā)展的指南針 49
網(wǎng)絡立法:規(guī)制“網(wǎng)絡垃圾信息”勢在必行 55
從《加強網(wǎng)絡信息保護的決定》看百度禁用360瀏覽器 57
自律、自凈和他律是網(wǎng)絡法治的三個法寶 59
“微信收費”博弈的背后 61
@的前世和今生 64
《關于加強網(wǎng)絡信息保護的決定》解讀和適用 72
訴前禁令制度不應引入網(wǎng)絡侵害人格權 82
線上糾紛解決機制勢在必行 84
知識產(chǎn)權編
民事權利不得濫用 89
為權利而斗爭 93
山寨“蘋果鏡子”也侵權 96
模仿與超越 98
是時候管管“洋品牌”了 102
“冠名”應該適可而止 107
商標法修改:法定賠償上限增加 109
商標法修改:域名侵權 112
網(wǎng)絡非法轉(zhuǎn)載等同剽竊 114
消費者權益保護編
“平谷經(jīng)驗”為消費者保駕護航 119
低碳消費理念與消費者 122
預付費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 127
“信用評價”體系是網(wǎng)絡商譽的基石 132
“拷問”高速路“延時費” 137
反思“購物返利”模式 139
“全額罰息”幾時休 144
“搭順風車”應該區(qū)別對待 146
“代訂車票”收取適當手續(xù)費不能定性為
“黑票點” 148
立法應跟上社會發(fā)展的步伐 150
不應對手機電召出租車設立行政門檻 152
人格權保護編
記者人身權利應該特別保護 157
尋找人格保護與新聞自由的最佳平衡點 162
范曾訴文匯報、郭慶祥侵害名譽權案提出的法律問題 166
律師能用微博直播庭審么 170
“張顯案”背后的法律思考 174
生命不能用錢來買斷 178
私人信件的拍賣不得侵害他人隱私 180
藝人的人格權應該如何保護 184
政府改制編
政府處理事變中的法律價值取向 193
精英流失之痛 198
從“公費旅游事件”看網(wǎng)絡反腐 203
拆遷補償款“被理財”的做法值得商榷 207
中國古代大學特色 209
“破案”也要尊重法律程序 217
歷史的看待釣魚島問題 219
中國交通規(guī)則起源 227
運河與國運 236
紅黃綠燈之爭 244
長治污染事件:必須嚴懲瞞報之風 252
“破格”提拔也要講規(guī)則 254
話說禁酒令 256
PX項目“上與不上”的思考 266
親子鑒定不應成為“出生證”的門檻 268
“臨時工”不是責任的“擋箭牌” 270
司法機關應介入偽官事件調(diào)查 272
紅頭文件不能成為“救市主” 274
誠信法治化也要體現(xiàn)公平 276
熱案點評
“李文維權”涉及到的法律問題 281
昂坪纜車事故的法律責任分析 285
“烏木之爭”帶來的啟示 289
京石高速不能以“天災”免責 291
“罰款月票”是“治超”還是“致超” 293
“不雅照事件”中的自由底線與責任分擔 295
漢字何以不能兼容并包 299
要警惕“變相腐敗” 301
是什么“火了”“江南STYLE” 303
反思“任建宇案” 306
“7·23動車事故”應盡早提起公訴 308
熱氣球事故賠償責任分析 310
為買房假離婚存在巨大法律隱患 315
騎虎拍照錯在哪里 317
李天一辯護案凸顯律師職業(yè)倫理底線 319
“空中別墅”系違法建筑 321
“空中別墅”追責:物業(yè)公司難逃其咎 323
立法評析
韓國傳貰權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327
再議“饅頭稅” 330
鄉(xiāng)村司法應重視民俗習慣 334
“未成年人反家暴”立法還有多遠 337
中國的“吹哨人”在哪里? 339
“執(zhí)法經(jīng)濟”豈能成為“執(zhí)法目的” 341
道德與法律應并駕齊驅(qū) 343
如何理解臺灣將“人肉搜索”“合法化” 345
《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賠償?shù)乃痉ń忉尅? 350
“惡意訴訟”入法有利于維護公平正義 355
“新民訴”亮點之電子送達 357
反家暴立法不能僅靠個案勝利 359
《助人行為保護條例》:為好人立法 362
“假離婚要求復婚不予支持”是對江蘇省高院《關于“新國五條”對法院工作的影響及對策建議的報告》的誤讀 364
北京出租車調(diào)價聽證會應該“接地氣” 366
震后房貸處理的法律解釋 368
司法如何正確適用“;丶铱纯础睏l款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