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編寫上有以下主要特點:
第一,語言精練。作者認為,教材不同于專著,其內容應是學生必須和應當掌握的部分,教材介紹的應該是通說而不是作者的個人研究成果。同時,教材應所涵蓋的是最基礎的內容而不需要著者做過多的擴展,教材必須為教師的講課留下適度的講授和發(fā)揮空間。有鑒于此,在這本教材編寫中,參編者用最精練的語言,著力壓縮了教材的內容,將紛繁龐雜的商法內容濃縮在40萬字左右。
第二,知識點涵蓋全面。我們認為,法律部門之間既有明顯的區(qū)別,同時也有相當的關聯(lián)性,特別是商法與民法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聯(lián)系。因此在教材寫作過程中,參編者將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門之間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商法內部各種制度之間的差異性寫出來。這樣既便于學生掌握和理解,也便于在有限的篇幅內涵蓋應有的知識點。
第三,法律應用。在本教材編寫過程中,編者根據法學本科教育的特點,在相關章節(jié)后面創(chuàng)立了法律應用的內容版塊。法律應用是指將司法實踐中所遇到的疑難問題提出來,之后由教師向學生講述如何應用法律規(guī)定來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司法應用的寫作,是針對現(xiàn)狀,結合法理和法律規(guī)定幫助學生完成從理論到實務的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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