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自啟蒙運動以來,民主已逐漸成為深入人心的觀念,并成為歐美政治制度設(shè)計的基本原理,但是,人們對民主的認識,特別是對民主正當性的論證,從來都意見紛紜。更不要說,在歐美近代以來對現(xiàn)代性和民主的思考中,一直還有一股反思民主正當性的潛流,從未停止過涌動。
本書是站在民主內(nèi)部為民主正當性作辯護的著作。作者認為,以往論述民主正當性的種種民主觀,都既有合理性又有不少缺陷,因此,必須從新的角度來看待民主,這一新的角度就是認識論的角度。我們要看一看,經(jīng)由民主過程做出的決定,比經(jīng)由其他過程做出的決定,為什么要更好,并且好在哪里。另外,現(xiàn)代憲法如果不建立在民主的基礎(chǔ)上,則很難具有正當性,而強調(diào)民主認識價值的慎議民主觀,則可與一部良憲形成更好的互動。因此,“慎議民主的憲法”這一提法,就不僅具有理論意義,也有頗為豐富的實踐義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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