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6157
- 書名:海商法及其哲理化初論
- 作者:馬得懿
- 出版社:中國商務
- 出版時間:2008年7月
- 入庫時間:2008-10-5
- 定價:4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打破以往海商法專著或教科書所一貫遵循的“就事論事”的常例,采用一種新的方式來對海商法若干問題進行不同視角的研究,并在一定程度上就某些專題予以哲理化視角的分析。
本書是筆者以上述海商法領域的具體課題為基礎而進行的哲學思考。
本書旨在通過對若干專題的論述,聯(lián)系海商法的實踐,闡釋作者對這些問題的觀點。
本書的最大特色在于放棄了傳統(tǒng)海商法的著作所涉及的海商法的一般傳統(tǒng)問題,而是攫取若干熱點課題進行探討并予以哲學的回應。
本書是作者近期在海商法教學和科研中所形成成果的總結和反思;同時,根據(jù)寫作目的的需要,也適當吸收了他人對相關問題的看法。作者的本意在于以一種另類的研究范式來思考海商法領域諸多現(xiàn)實問題,對海商法領域具體問題予以哲學層面的簡約的考量,是很有價值的,也是目前我國海商法研究領域的一個有意義的嘗試。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的一般問題
一、海商法調整對象的厘定
二、傳統(tǒng)學科體系中海商法的歸屬與定位
三、海商法的體系及其細化
四、海商法是兩大法系的“混血兒”:以“船舶抵押權”的含義為例證
五、大樹嫁接與土壤的關系
第二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的演進
一、脫胎于調整航海貿易的商人習慣法
二、“海意識”的失落:中國海商法沿革撮要
三、海商法的發(fā)展趨勢
第三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本體論概要
一、對海商法的一般界定
二、海商法特征的粗略認知
三、海商法的淵源意識
四、海商法的解釋:一種文化
第四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的基本范疇探討
一、對海商法所界定的實際承運人制度的法理思考
二、海商法下船長法律地位略析:頗為特殊的主體
三、歷史地、體系地認識航海過失免責
四、船舶碰撞訴訟證據(jù)采證標準探討
五、船舶碰撞訴訟中采證對象的確定及其法律效力
六、ISM規(guī)則規(guī)制下承運人的適航義務
七、船舶碰撞法新形態(tài)
八、實際承運人責任的雙重屬性
九、作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證明之提單的功能異化
十、運輸單證新考量:提單死亡論
十一、海上貨物運輸法統(tǒng)一化略論
十二、多式聯(lián)運下承運人之責任基礎
十三、海商合同語境下的解除權
十四、論托運人的衍生性:由單一到多元的嬗變
第五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的功能考量:基子具體問題的實證分析
一、海商法哲理化:意味著什么?
二、海商法哲理化的進路思量
三、海上貨物運輸法理論流變的哲學回應
四、海域使用權權能的合理性膨脹:對海洋環(huán)境損害的救濟
五、海上人身傷害法律救濟模式之選擇和價值蘊含
六、船舶碰撞訴訟證據(jù)采證規(guī)則的價值考量:海事證據(jù)領域
七、共同海損的經濟分析
八、創(chuàng)設船舶用益權
第六部分 海商法哲理化的歸宿:海商法文化的維度
一、傳統(tǒng)法學方法論在海商法哲理化進程中的情形
二、基于方法論的海商法文化散論:從“海商自體法”說起
三、海商法哲理化與中國海商法的現(xiàn)代化:破解“無單放貨”嘗試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