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真理 ]——(2007-11-8) / 已閱16929次
推行110警務運行機制是公安警務改革的必然趨勢
朱真理
【摘要】110是廣大人民群眾最為熟悉的一個公安機關的緊急特服電話號碼,但對于什么是110、110具有什么樣的性質、在公安機關履行何種職責和功能,許多人包括公安機關部分領導并沒有確切的認識,本文結合“110”運作現(xiàn)狀,提出應摒棄傳統(tǒng)的將110作為一個專門的警種和部門的觀點,提出在公安機關內部推行110警務運行機制,以推動整個公安機關工作的發(fā)展。
【關鍵詞】公安工作 警務機制 看法和認識
110是廣大人民群眾最為熟悉的一個公安機關的緊急特服電話號碼,在公安改革中,公安機關應該充分利用“110”這一家喻戶曉的無形資源,使其在公安工作中不但發(fā)揮出打擊違法犯罪,服務人民群眾的作用,還能以做大做強110工作為契機,不斷推進和加強公安工作的全面發(fā)展。
一、110報警服務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產物
快速反應,準確高效是社會發(fā)展的顯著特點,隨著科技文化的不斷進步和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情報信息在各項社會事務中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10報警服務臺的建立,順應了市場經濟發(fā)展的必然趨勢和社會治安形勢發(fā)展的嚴峻形勢的客觀要求,是公安工作社會化、信息化的必然產物。
隨著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全面推進,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科學技術不斷發(fā)展,國內經濟和社會生活中,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從封閉半封閉向全面開放的轉變,利益關系的關聯(lián)性、價值觀念的多樣性、人財物的流動性、信息傳播的便捷性都在進一步發(fā)展,但人們法制意識的形成跟不上經濟和文化水平的發(fā)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貧富懸殊現(xiàn)象將在一定時期內長期存在;社會轉型期間出現(xiàn)的許多新現(xiàn)象和新問題,誘發(fā)違法犯罪的消極因素增多,違法犯罪呈現(xiàn)出動態(tài)化、組織化、職業(yè)化和智能化的特點;社會階層的重新組合,社會利益的重新分配的調整,使原本隱藏的一些社會矛盾和消極問題凸現(xiàn)出來,激化到一定時候形成群體性事件,受國際和國內大環(huán)境的影響,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fā)的群體性事件和各類突發(fā)事件已成為嚴重影響社會問題的突出問題。
作為各種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社會治安問題存在“長期性、復雜性和反復性”三大特點,給公安機關帶來了巨大的工作壓力,必須依靠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行綜合治理。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在現(xiàn)有條件下,不斷研究社會治安工作的規(guī)律和特點,積極探索具有長期性、根本性的有效途徑,不斷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才能有力打擊違法犯罪,110報警服務工作正是適應社會經濟的發(fā)展和社會治安形勢的客觀需要的必然產物。自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110報警服務工作現(xiàn)場會后,全國各地全面開展了110接處警工作。110報警服務工作的產生,是公安改革不斷推進的需要,是一步理順內部機構的必然選擇,也是密切警民關系的一個重要舉措。
二、110報警服務工作必須適應新形勢的發(fā)展和需要進一步深化和完善
漳州會議至今,全國所有設區(qū)的市和大部分縣及不設區(qū)的市已建立和開通了110報警服務臺,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穩(wěn)定、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績和良好的社會效應,極大的促進了公安機關快速反應能力的提高,110報警服務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績,積累了一定經驗,但報警服務臺仍處在一個初建階段,其建設仍處于繼續(xù)探索和不斷完善之中,有待于進一步的鞏固和提高。
(一)公安機關110、119、122報警服務臺共存帶來的問題和不足
建立110、119、122報警服務臺后,公安機關在打擊違法犯罪,參與社會救援,服務人民群眾等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fā)展。但110、119、122報警服務臺都不同程度面臨著報警電話不斷增長,而現(xiàn)有的三個緊急電話報警服務臺的接處警設備老化嚴重,接警處警人員嚴重不足,無效報警電話比重較大且呈現(xiàn)不斷增多趨勢等三個方面的問題和不足。110、119、122三個報警服務臺分設,增加了公安機關的警務運行成本,也不利于人民群眾報警求助,這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一是號碼繁雜,不利于群眾記憶,有時容易混淆和錯撥,也不便于警情信息的收集和歸口管理;二是多警種設置報警電話,增加了接警人員、技術設備和輔助設施,造成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使公安機關有限的資金不能集中使用;三是多部門接警,造成群眾多渠道報警,公安機關多部門接警,多部門出警,不利于統(tǒng)一指揮。
(二)110報警服務工作的發(fā)展趨勢
公安機關報警服務工作的深化和發(fā)展,涉及到公安機關內部、以及社會各界方方面面的系列化配套改革。總結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的具體做法和成功經驗來看,110報警服務工作正朝著全方位立體防控網(wǎng)絡和全社會整體聯(lián)動體系的大格局方向發(fā)展,存在五個方面的發(fā)展趨勢,一是報警接警兼容化,打破交通、消防和刑事報警,以及群眾求助投訴等方面的界限,群眾存在向公安機關多個緊急報警服務臺報警投訴,公安機關內部也存在多警種、部門受理同一報警求助和投訴的現(xiàn)象;二是警情信息網(wǎng)絡化,這是公安工作適應信息化社會的發(fā)展需要的必然選擇;三是出警處警多元化,隨著交通、通訊的發(fā)展,110報警服務工作從城區(qū)進一步向農村擴大和延伸,設在城區(qū)專門的110處警機動隊已不適應于形勢發(fā)展的客觀需要,出現(xiàn)處警隊伍多元化,處警方式多樣化趨勢;四是配套服務一體化,隨著“110”報警服務電話的深入人心,群眾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的范圍在進一步擴大,有的已經超出了公安機關的職責和權限,有的還涉及政府各部門,特別是公共設施、公共福利事業(yè)方面的問題,公安機關在很多情況下既不能推脫,但又無能為力,公安機關只有與政府各部門聯(lián)合起來,保障配套服務一體化,110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五是全民參與大眾化,110轉化為一種社會中介,帶動整個社會聯(lián)動,全民參與,建立起多種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社會公共救援體系、社會保障服務體系,有效推動各項社會公益事業(yè)的發(fā)展。
(三)110、119、122“三臺合一”、“三合為一”,構建新型警務運行機制是公安警務改革的必然趨勢
第二十次全國公安工作會議,提出了“社會穩(wěn)定的局面更加鞏固,人民群眾安全感明顯增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更加完善,預防和打擊犯罪的水平顯著提高”,“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工件機制基本建立,發(fā)現(xiàn)、控制、處置能力顯著增強,形成統(tǒng)一指揮,反應靈敏、協(xié)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反應機制”的五年公安工作“五大工作目標”;同時也提出了“有效整合警力資源,調整機構設置,逐步將縣、市級公安機關的110、119、122三臺合一,并進行交巡警合一試點,在中等城市進行減少機構層次的試點;加快引進和轉化先進實用科學技術成果,加快“金盾工程”建設步伐,建立跨警種、跨部門、跨地區(qū)的綜合信息平臺,實現(xiàn)信息共享;加快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建設,建立與有關部門的協(xié)作機制,制定應對各類重大事件的處置預案,形成信息暢通、指揮有力、手段先進、運轉高效的指揮體系;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維護治安,探索新形勢下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有效實現(xiàn)形式”,改革公安工作的“四項具體措施”。
全國第二十次公安工作會議后,全國各地借鑒已有的工作經驗,積極探索有效途徑和方法,采取措施將110、119、122三個報警電話“三合為一”,或將119、122報警服務臺兼容到110報警服務臺,實現(xiàn)“三臺合一”,當群眾撥打119、122報警電話時,由110報警服務臺統(tǒng)一接受。無論以何種形式運行,都由一個統(tǒng)一的部門集中受理報警電話,在集中接警后,則按照“一級處警”、 “分類處警”、“就近處警”和“聯(lián)勤處警”的原則和方式,調動公安機關各警種、部門或協(xié)調政府各職能部門對各類報警求助或投訴事項進行有效處置。
三、“110”適應于警務運行機制的變化發(fā)生了重大轉變;110警務運作機制是公安警務改革形成的新型理念
公安工作必須有正確的理論作指導,而深化和完善110報警服務工作,必須從理論上重新認識和界定110,才能在當前公安改革中取得新的、重要的突破。110、119、122“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群眾認知的依然是原有的三個緊急報警電話,但在撥打報警求助電話后,接警的是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的民警,而處置警情或救助群眾的,則是交巡警、消防或派出所、治安、刑偵,甚至是警務督察等部門的民警。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群眾認知上的110與現(xiàn)場感受的110存在著極大的差距,其中的各警種、部門進行的工作與本部門原有的工作既存在著本質的一致性,但又所區(qū)別,業(yè)務交叉性、包容性進一步增多。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重新界定、認識110,給它下一個相對準確的定義。
傳統(tǒng)意義上的110,是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服務人民群眾的重要職能部門,是公安機關的內設機構之一,在運行模式上往往是既接警,又處警,直接接受群眾報警求助,又直接出警處置警情或救助群眾;110、119、122報警服務臺“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原來特指意義上分別從屬于相關警種的110、119、122指揮中心已不復存在或正面臨重組和新的分工。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接受群眾報警求助,是其他警種、部門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服務人民群眾的起始或開端,而其他警種、部門則只有將整個警務活動進行下去,才能實現(xiàn)警務工作目標。這一過程中,指揮中心是龍頭,是一切警務活動的開始;派出所是基礎,一切警務工作均來源于此又必須回歸于此;各警種、部門缺一不可,協(xié)調作戰(zhàn),在警務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上根據(jù)自己的職責,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縱觀整個公安工作的運作模式和公安改革的趨勢,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在現(xiàn)有的條件下,作為傳統(tǒng)意義上公安機關內設機構的110已不復存在,已在三個方面發(fā)生了轉變。一是性質發(fā)生了轉變,由公安機關的內設機構轉化為一種新型警務運行機制,這一機制是以指揮中心為龍頭,包含交巡警、消防、刑偵、治安、派出所等若干實戰(zhàn)警種、部門的新型警務模式;二是工作模式發(fā)生了轉變,由公安機關單一警種、部門直接接警、處警,轉變?yōu)榻泳c處警分離,多警種、部門協(xié)同作戰(zhàn)、聯(lián)勤聯(lián)動;三是工作職責發(fā)生了轉變,由單一警種、部門履行單一職責,轉變?yōu)闃I(yè)務交叉互補。
從這個角度來看,110指揮中心的名稱并不規(guī)范,110、119、122報警服務臺“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指揮中心的工作包含了分別屬于公安機關各部門的110、119、122的部分業(yè)務,且各警種、部門在業(yè)務工作上的關聯(lián)性進一步增強,110與傳統(tǒng)意義上的指揮中心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鑒于110報警報務電話已在最大程度上深入群眾心中,這種新型警務機制應該稱為110警務運行機制,既有效概括這一警務機制的職責,又使公安工作進一步深入人心,還有效揭示了這一警務機制的顯著特點。
四、110警務運行機制在公安工作中的職責
新世紀新階段,公安機關擔負著鞏固共產黨執(zhí)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作為適應新形勢下社會治安工作和公安改革的必然之路,110警務運作機制在公安工作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一)接受各種群眾報警、求助并進行有效處置。由110、119、122“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在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建立報警服務臺,全面接受群眾報警求助,并根據(jù)實際警情,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的,指揮調度各警種、部門及時出警有效處置;不屬于公安機關職責范圍內,協(xié)調有關部門進行處置,公安機關給予全面支持和配合。
(二)全面落實“四有四必”承諾,服務廣大人民群眾,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這是由公安機關的職責決定的!坝芯亟、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承諾,是全國公安機關總結緊急報警服務工作中獲取的寶貴經驗,是“110”緊急報警電話深入人心的最直接原因。110、119、122“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這種承諾不只是簡單由公安機關的某個部門作出,而是由整個公安機關向社會作出的具有最廣泛代表性的承諾。在打擊違法犯罪方面,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加強與其他警種、部門的內部聯(lián)動機制建設,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實行聯(lián)勤聯(lián)動,著力在抓現(xiàn)行、內清理外查堵上下功夫,有效打擊犯罪分子;服務人民群眾方面著重在“有求必應”上下功夫,全面拓寬接、處警范圍,積極參與、協(xié)助或協(xié)調有關部門開展社會救援活動,從多角度、多層次真正為群眾排憂解難。
(三)積極進行信息整合、溝通。加快引進和轉化先進實用科學技術成果,加快“金盾工程”建設步伐,建立跨警種、跨部門、跨地區(qū)的綜合信息平臺,實現(xiàn)信息共享。這是全國第二十次公安工作會議提出的改革公安工作的重要具體措施之一。為適應新型警務運行機制的需要,公安機關內部聯(lián)勤聯(lián)動也必須包括治安信息的共享互通。110、119、122“三臺合一”或“三合為一”后的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必須在最快時限內將所掌握的治安信息通報各警種、部門,使其在最大限度內推動實戰(zhàn)工作;各警種、部門以指揮中心為中樞,積極向指揮中心報告當?shù)刂伟残畔,并從指揮中心獲取其他部門掌握的、有利于本警種、部門工作的治安信息,以節(jié)省警務運行成本,提高工作實效。
五、110警務運行機制具有自身顯著的特點
新世紀新階段,公安工作是鞏固國家政權的重要工作,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負著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服務群眾、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使命。110警務運行機制中各警種、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環(huán)節(jié)上突出快速反應,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追求實際的工作效果。這集中反映出110警務運作機制外延寬泛、高度統(tǒng)一、重在實戰(zhàn)、準確高效的顯著特點。
外延寬泛。110警務運作機制包括一個龍頭即指揮中心,涉及公安機關各警種、部門,是一個多層次、多角度的復合型作戰(zhàn)運作機制,包括綜合業(yè)務部門的決策調研、指揮調度,也包括一線單位的實際作戰(zhàn),還包括紀檢監(jiān)察和警務督察部門的跟蹤檢查。
高度統(tǒng)一。在110警務運行機制中,所有單位、部門和民警都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堅決執(zhí)行命令,確保政令、警令的暢通。指揮中心具有絕對的指揮權威,代表公安機關黨委行使指揮調度權,一線作戰(zhàn)單位必須以實際行動將各種指令、決策轉化為工作效果。這就要求各單位、部門必須高度統(tǒng)一、協(xié)調一致。
重在實戰(zhàn)。110警務運行機制中,各警種、部門扭成一條索,發(fā)揮整體作戰(zhàn)的合力,將公安工作具體化、成果化。
準確高效。在110警務運行機制的最顯著特點是快速反應,城區(qū)5分鐘、郊區(qū)15分鐘到達現(xiàn)場的承諾是其最直觀的體現(xiàn),所有的實戰(zhàn)單位必須快速高效,對公安機關黨委的決策作出迅速有力的反應,重點突出工作的實際效果。高效率是110警務運行機制的信息化體現(xiàn),是政令警令暢通和必然結果。
六、在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和完善110警務運行機制
一是進一步理順關系,建立一個具有絕對權威的警務運行機制中樞機構。將指揮中心建設成為“打、防、控、管”一體化警務模式的神經中樞,在警務工作中承擔整合公安信息,快速有效調度警力,全面掌握治安形勢和警務現(xiàn)狀,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可靠的信息和依據(jù)的職能,作為警務運作的中樞機構,指揮中心必須具備靈活健全的科學手段,發(fā)揮絕對的指揮權威功能。
二是進一步推進系統(tǒng)化改革,改革公安機關內部不適應于新型警務運行機制的工作模式,自上而下建立適應于新形勢下治安實際,與110警務運行機制相配套的工作機制。
三是增加投入改善裝備,走科技強警道路,提高110警務運行機制的科技含量。
四是制定規(guī)章制度,出臺獎懲激勵機制,推進110警務運行機制標準化建設。
五是加強與有關單位的協(xié)調配合,減輕公安機關工作壓力,構建社會聯(lián)動機制。一些社會性工作由指揮中心的報警服務臺承擔,以樹立公安機關的形象,建立社會聯(lián)動機制,將指揮中心建成公安機關的決策調研室、作戰(zhàn)指揮部,同時又是同級黨委、政府授權的社會聯(lián)防指揮部、社會聯(lián)動服務中心,日常工作由黨委、政府授權進行處理,遇重大緊急情況,主要領導親臨坐陣,以推進社會管理信息化、高效化。
(作者:云南省宣威市公安局 朱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