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童振華 ]——(2006-9-15) / 已閱105317次
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
一、 贈與合同概述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chǎn)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185#)
贈與合同從依法成立時生效。但“贈與人在贈與財產(chǎn)的權利轉(zhuǎn)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救災、扶貧等贈與合同或經(jīng)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186#)
二、當事人的義務
1、贈與人應當交付贈與財產(chǎn)。(188#、189#)
2、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190#)
三、撤銷與不再履行
1、撤銷贈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贈與: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們近親屬;2/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撤銷權在一年內(nèi)行使。(192#、193#)
2、不再履行
贈與人的經(jīng)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195#)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一、 借款合同概述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6#)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197#)
內(nèi)容: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198#)
利息: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200#)自然人之間借款對支付利息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211#)
生效時間:借款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時生效。(210#)
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
1、借款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如實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情況。2/按約定使用借款。3/支付利息。4/按期返還借款。(199#、203#、205#、206#)
2、貸款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按照約定的日期、數(shù)額提供借款。(201#)
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
一、 租賃合同概述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12#0
內(nèi)容: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213#)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214#、215#)
二、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
1、出租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將租賃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2/維修義務。(216#、220#、221#)
2、承租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
1/按約定使用租賃物。2/妥善保管。3/對賃賃物不得擅自改變和轉(zhuǎn)租。4/支付租金。5/租賃期滿返還租賃物。(217#、218#、219#、222#、223#、226#、227#、235#)
三、幾個問題
1、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乘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25#)
2、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229#)
3、轉(zhuǎn)租,應經(jīng)出租人同意。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224#)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一、 融資租賃合同概述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37#)
融資租賃合同包括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一個是融資租賃合同,由融資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一個是買賣合同,由出租人與出賣人簽訂。
二、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1/租賃物是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的。2/租金根據(jù)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3/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4/租賃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chǎn)損害的,出租人不負責。5/承租人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6/可以約定租賃期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
三、購買租賃物的買賣合同
購買租賃物的買賣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不同之處:1/出賣人、租賃物由承租人選擇,未經(jīng)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買賣合同內(nèi)容。2/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而的權利。3/三方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出租人應當協(xié)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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