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6-1-9) / 已閱6694次
你炒賣商標嗎?
近年來商標領域有一個有意思的現(xiàn)象:每逢發(fā)生重大事件,總能聽到有人申請注冊與之相關的商標,如“神五”、“麥娜”等等。商標也出現(xiàn)了千奇百怪的名字:“流得滑”、“旺家衛(wèi)”、“送瘟神”,這些商標十有八九就是被用來炒賣的。
炒賣商標實際上就是買賣商標,法律上的術語叫商標轉讓,人們總對炒賣一詞有些偏見,將其歸為非法之列。其實買賣商標法律是允許的,無論是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還是在申請過程的中商標都是可以轉讓的,而且商標轉讓,手續(xù)簡單,費用很低。
由于商標從申請到獲得注冊,在我國要兩年左右的時間,而且充滿了不確定因素,所以購買已經獲得注冊的商標就避免了兩年的等待和不確定的因素,這是個不錯的選擇,這也為商標買賣提供了市場空間。另一方面企業(yè)由于各種原因存在閑置的商標,這是正常的商標轉讓,人們認為不屬于炒賣而很少關注。
有人甚至以炒賣商標為業(yè),炒賣商標其實很簡單,一般是以個人名義申請注冊一些商標,拿到注冊證后再轉讓出去,賺取差價,商標的注冊成本為1000元(商標局收取的注冊費用),再加上中介的服務費用一千多元就可以申請到一個商標注冊,投資成本很低。網絡上流傳這樣的一些故事,某人搶注到一個商標,幾年后以幾百萬甚至是上千萬元的價格賣掉,這是謠傳,是不可能的事情。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和企業(yè)都可以隨時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只要在注冊前做個查詢,基本可以確認該商標是否可以獲得注冊,拿到受理通知書就可以放心使用了,那些炒賣者注冊的商標能有多大的價值?只有一些心急者不愿意兩年的等待,炒賣者的商標一般的行情也就幾萬元一個,如果商標名稱確實很好,能賣到幾十萬就已經非常不錯了,花費幾百萬元來購買這樣的商標不是正常的思維。
炒賣者一般喜歡在服裝、日用品、化妝品、首飾、電器以及食品等行業(yè)這樣申請商標,第一:傍名牌,就是采用復制、翻譯、模仿國外馳名商標的方式注冊商標,最為典型的是將馳名商標做為后綴或前綴,例如××鱷魚、華倫天奴××;第二:傍名人,就是用名人的姓名或其諧音字注冊商標,例如 用“瀉停封”(謝霆峰)作為止瀉藥的商標,用“本拉燈”(本·拉登)作為燈飾的商標等;第三:傍熱點,用熱點和重大事件的名字注冊商標,比如神五上天后,“神五”馬上被注冊為商標、臺風“麥娜”鬧得動靜很大,“麥娜”也被搶注。傍名牌其實是非常老套的,目的就是使消費者造成混淆,誤以為就是名牌,這種方式在消費者心中造成很惡劣的影響,讓人痛恨,而且現(xiàn)在打擊非常厲害,這種方式是不可以取的,傍名人和傍熱點基本是一樣的,今天的熱門人物、熱點事件,等到兩年后商標注冊下來,早就被大眾遺忘了,所以這類商標其實并沒有太大意義,不會有什么價值。
商標就象給人取名字,不是貓三狗四隨便叫的,是有文化內涵的,行業(yè)有行業(yè)的特點,各商標申請人自己對商標的有各自的寄托。想要注冊好的商標,讓企業(yè)掏大價錢來購買是不容易的,需要對行業(yè)有比較深入的了解,對企業(yè)文化還需要進行了解,這其實是對企業(yè)商標進行策劃,不是普通炒賣可以做得到的。
佛山的×先生從網上得知某企業(yè)某款具有前景的熱水器沒有注冊商標,他預感到這是一個機會,于是自己申請了注冊!料壬]有急于和企業(yè)聯(lián)系,而是等了兩年時間,當該企業(yè)方通過宣傳將該產品知名度大大提高后,×先生才委托律師與企業(yè)方交涉。經過討價還價,最后以180萬元的價格成交!料壬浅5穆斆,他注冊行為是在產品成名之前,他的行為是合法的。等企業(yè)名氣大起來時,商標卻被人搶注,此時的企業(yè)要么放棄這些市場,要么重金買回商標,這都是企業(yè)難以忍受的痛。如果×先生是商標炒賣者,他熟知商標相關法規(guī),他知道尋找企業(yè)的疏忽,看準機會絕不手軟,他非常遭企業(yè)的痛恨,但又不得不出高價。這樣的商標炒賣者是鯰魚,他們的兇殘也攪活了企業(yè)對商標的注冊意識。這樣的炒賣者是高手。
作者:王瑜,知識產權公司首席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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