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旭 ]——(2005-12-18) / 已閱39942次
論女性犯罪的原因
——03級 法學6班 張旭
[摘要] 女性作為家庭的紐帶,既擔負著家庭的重任,又面臨工作的巨大壓力。目前,我國女性犯罪呈不斷上升的趨勢,探其原因,可分為自身原因和外界原因,由此及彼,稱此不同但又緊密聯(lián)系。
[關鍵詞] 女性犯罪 原因 自身 外界
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發(fā)展,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女性已經真正成為和男性一起共擔社會重擔。然而,近年來女性犯罪卻趨于不斷上升的趨勢。"文化大革命"以前,我國女性犯罪占犯罪總數(shù)的2%左右。改革開放以來,女性犯罪增長很快。70年代至80年代,約占整個犯罪的6~7%,現(xiàn)在則高達10~20%,數(shù)量直逼德國。據專家預測,今后十幾年內,我國的女性犯罪還會繼續(xù)上升,這個態(tài)勢向社會敲響了警鐘。[1] 試問為何女性犯罪會出現(xiàn)這樣的狀況,筆者是從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和外界原因兩方面進行探討。
一、 女性犯罪的自身原因
1、異常的性愛心理
女性比男性提前兩年左右進入青春期,處于這個階段的女性,因其第二性特征的出現(xiàn),產生了模糊的性意識,對異性的好奇、愛慕、向往,并渴望探索兩性關系的秘密。此時,若能對女性進行正確的引導,進行必要的生理衛(wèi)生和性愛的教育,幫助她們樹立正確的性愛觀念,形成符合社會倫理道德規(guī)范,便能很好的預防處于這個時期的女性犯罪。相反,如果此時不能很好的引導女性,當其性愛心理產生畸變,形成超越社會規(guī)范的異常性愛心理。在異常的性愛心理的驅使之下,她們開始性犯罪活動;而這些性犯罪活動又強化了她們的異常性愛心理,致使性犯罪活動越演越烈。[2]
2、特殊生理時期
女性在其生理時期中具有三個特殊時期,即月經期、懷孕期和絕經期。生物學原因認為處于期間容易產生違反犯罪行為。因為在此期間,女性會出現(xiàn)植物神經紊亂,大腦皮層失調,心煩易怒,情緒失控等現(xiàn)象,如果有不良刺激和誘因,容易越軌。學者K·DALTON(1986)指出,經前緊張使女性更容易激怒或者懶散而實施越軌行為。[3] 女性在月經期前通常會出現(xiàn)"經前期綜合癥",即月經前3-4天內有情緒緊張的表現(xiàn),如憂郁、焦慮不安、煩躁易怒及信心低等。正是由于這些心理的消極變化,使女性陷入犯罪的危險性較大。
3、性別差異
女性的生物基因決定了她們在體能和心理上天生地弱于男性,表現(xiàn)為嬌小柔弱、膽小、性格溫和柔順等。這種身心差異便決定了女性多易實施詐騙罪、盜竊、縱火、投毒等犯罪行為,而較少殺人、搶劫等實施暴力性犯罪。女性的情感較幼稚,意志較薄弱,因此容易被人唆使或受誘騙。但女性的心理較男性更趨于穩(wěn)定,并且性格耐心、細致,因而諸如交通肇事罪這類過失犯罪的發(fā)生率要比男性低得多。[2]生理因素并不可以單獨對形成犯罪心理起決定作用,而是與其他社會因素綜合而成的犯罪心理。[4]
4、文化素質低下,認知能力差,自制力弱
女性犯罪者的文化結構普遍低下,文盲、半文盲、或者缺乏謀生技能的者居多,法盲多。由于封建思想的殘食,很多農村地區(qū)依舊存有女性不需受教育的觀念,缺乏教育,沒有文化,或者文化水平低下,勢必影響她們的觀察力、判斷力,使她們在認識事物時受到限制,缺乏科學的分析能力,面對別人的教唆、誘惑,不能明辨是非、善惡,容易被人威逼、利用,誤入歧途,而在處理問題時,由于缺乏知識,不懂法律,往往感情用事,走極端,實施犯罪行為。[2]
5、自私的心理
自私常是敏感性極高,以自我為中心,對社會、對他人極度依賴與索取,而不具備社會價值取向,對他人缺乏責任心的表現(xiàn)。就女性而言,其生理上的原因及大腦皮層發(fā)育的特點決定了她們的敏感傾向,故她們平時對各種事和人較為敏感,而且其行為前具有動機確定的沖動性、目的選擇的盲目性和行為中自我控制的失當性。這些特征都易造成女性在過度的情感化的敏感狀態(tài)中,做出“以自我為中心” 的“不過一切”的行為。[5]
6、愛慕虛榮的心理
女性一般都有愛慕虛榮、貪圖安逸享樂、愛攀比的心理,這也成為女性實施犯罪行為的原因之一。這類女性罪犯大多數(shù)是無正當職業(yè)的婦女,受騙上當被拐賣的多數(shù)是那些未出過遠門或文盲半文盲的婦女,她們貪圖享受、虛榮心強或因家庭關系不和,為獲取一定的物質利益,改變貧窮的面貌,攀比吃穿,不惜采取犯罪手段,有的盜竊公私財物,有的詐騙,有的貪污,有的結伙搶劫,有的包庇、銷贓、窩贓、販毒等犯罪,一次得逞,便一發(fā)不可收拾,連續(xù)作案,越陷越深。[5]這也是“二奶”、情婦現(xiàn)象盛行的原因之一。
7、心胸狹隘
女性往往不如男性大度,在某些方面顯得心胸狹隘。一旦其遭受情感上的傷害,她們常會記恨在心,如許某乘坐公共汽車時為瑣事與一男乘客發(fā)生爭執(zhí),二人由對罵升級為互毆。因對方出言不遜,許某感到自尊心受到傷害,在派出所里解決問題時,她趁民警不注意猛然抄起一個茶杯將男乘客砸傷。又如24歲的女孩關紅則是在餐廳用餐時與人發(fā)生糾紛被毆打,自覺受到羞辱,找來一把刀將對方扎成“腸破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6]
二、 女性犯罪的外界因素
1、感情受挫
許多女性暴力犯罪都有一個緩慢的積淀過程,動因往往具有強烈的情感因素,因而犯罪對象多為她們情感的傾注者。由于女性對感情過于看重,當自身情感因愛人的行為受挫后,大多首先感到傷害,繼而是委曲求全地想要挽回,當?shù)貌坏较鄳幕貞螅愿衿ふ邥䦟坜D化為憤怒和復仇心理,孤注一擲地選擇毀滅對方及自身的方式。如42歲的張曉娟的丈夫與她的弟妹非法同居,張怎么勸都無效,后來她將丈夫和弟妹捉奸在床,并用鐵棍將第三者打傷。檢察官認為,與男性相比,女性情緒穩(wěn)定性較差,意志較薄弱,大多數(shù)女性殺人、傷人的犯罪都源于一時的感情用事。 [7]
來自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調查表明:1998年1月-2002年6月間,因兩性不正當關系而造成的情殺、他殺,在故意殺人案中所占比例較高,其中市檢察院一分院受理的此類案件占故意殺人案的48%,二分院受理的占32%。而且,近幾年這方面的女性犯罪率也有所上升。
分析可知,由于生育子女撫育后代的家庭職責一直都是由女性承當,女性投入家庭建設的時間精力相對于男性而言要多得多。根據經濟學中成本與收益理論,女性對婚姻家庭的期望顯然要遠遠高于男性,而這種期望的最重要的表現(xiàn)是婚姻關系的存續(xù)。所以,一旦婚姻家庭關系出現(xiàn)變化,較之男性而言,女性受到的傷害更大。加上女性的感情脆弱,對婚姻家庭及感情問題看得重,對這方面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偏弱,處理問題的方式感情化的色彩較濃。女性當事人一般傾向于維護、恢復原有婚姻狀態(tài),即便原本圓滿的婚姻已經一度受到干擾,也寧愿選擇所謂的"破鏡重圓"。比如被告人王祚聰,在勸說與丈夫關系曖昧的束某某(女,時年23歲)失敗后即攜帶尖刀尾隨束,從后面用左手揪住束的頭發(fā),右手持尖刀朝束背頸胸部猛扎數(shù)刀。束被刺穿胸腹壁,傷及心臟肝臟,導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市第二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祚聰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被告人王祚聰,殺死情敵固然存在一時義憤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對排除婚姻障礙后恢復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而男性則傾向于按照自己的意志改變現(xiàn)狀,為了另結新歡甚至不惜動用暴力。故作為女性,無論是合法婚姻的女方,還是第三者,一旦不堪被冷落、被遺棄、被虐待之苦時,會變得情緒偏激,喪失理智,較易采取極端的方法解決感情問題,在采取行動前完全沒有考慮其行為的法律效果,以至走上犯罪道路。[8]
2、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發(fā)生暴力的家庭,農村略高于城市,個人職業(yè)多為農民、工人和個體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究其根源主要有四點:一、丈夫受“三從四德”思想的影響,認為自己凌駕于妻子之上,對其可以隨便打罵。二、女性對家庭的期望遠遠高于男性,認為小事忍忍便就可以化解與丈夫的矛盾,丈夫卻因此而變本加厲。三、有些女性沒有經濟來源,在家庭中沒有地位,為了自身的生存,不得不屈服于丈夫的打罵。 四、據司法機關的調查發(fā)現(xiàn),相當一部分的家庭暴力源于婚外情,由第三者插足直接導致的兇殺、投毒、毀容等惡性刑事案件也相應增多。[7]女性在遇到家庭暴力,最初的容忍都是源于“家丑不可外揚”的心理,怕丈夫報復、怕親友、領導知道?僧斶@種侵害積累到一定程度,忍無可忍時,便采取傷害或殺人的方式進行“反抗”。據有關部門調查23.6%的女性曾向娘家及親朋好友或有關機構求助過,但被求助者有 15.6%采取不管或者勸其不要伸張的態(tài)度。這種不被扼制的家庭暴力,終因施暴者有待無恐而變本加歷,使受虐女性在積憤難消的情況下,走向瘋狂報復的極端。如趙某因生活瑣事長期受到丈夫的暴力毆打和虐待,日積月累,終于無法再忍受,而在給丈夫做的飯里放進了老鼠藥。[9]
3、社會環(huán)境因素
(1)社會風氣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社會經濟水平得以大大提高,但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奢侈、攀比的現(xiàn)象盛行。一些女性沒有正當職業(yè)也沒有謀生的技能, 她們受此種社會現(xiàn)象的影響,加之愛慕虛榮、貪圖享樂的心理,就容易走上賣淫、販毒、盜竊等犯罪道路,或者甘愿做第三者,插足他人的家庭,留下犯罪的隱患。
(2)社會壓力與社會角色的轉變
傳統(tǒng)社會中,女性的角色是“相夫教子”,以家庭主婦的身份出現(xiàn)社會中,基本上不用顧及家庭的經濟來源、家庭安危等問題。此種情況下,她們的壓力自然要小的多。而今,女性已經成為和男性共擔家庭和社會重任,并繼續(xù)“相夫教子”的角色。與此同時,依然有許多舊觀念舊思想的存在,造成了女性在就業(yè)、待遇等多方面的性別歧視,可以說女性現(xiàn)在面臨的壓力已經大于男性。很多女性在這種轉型期內很難適應,往往會出現(xiàn)一些過激行為,一時難以控制情緒,造成難以往回的后果;或者報以僥幸心理,鋌而走險,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3)人際交往與社會心理
女性在人際交往中,常表現(xiàn)出輕信他人、膽小怕事、情緒化、感性化、抵抗力差等特點,加上現(xiàn)代社會人際交往出現(xiàn)了表面化、隨意化、個人化的特點,人與人的關系變得冷淡,傳統(tǒng)地區(qū)秩序的瓦解,空間死角的增多,對不良現(xiàn)象漠不關心,熟人社會的監(jiān)督體系逐漸消失,增加了女性成為受害者或者成為犯罪分子的概率。
人們一般認為女性生性善良、柔弱、溫順,對她們較為同情、憐憫和信任,容易放松戒備。女性犯罪者利用這種條件作案往往較容易得成,這也促使一些女性犯罪者多次重復作案。當女性犯罪者被發(fā)現(xiàn)、抓獲時,人們也會對其采取較為寬容的態(tài)度,對她們的處罰較之犯同類罪行的男性更為輕微。
三、結語
女性犯罪現(xiàn)已成為一大熱點社會問題,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關于原因的探討,許多學者也各有己見。筆者認為,其中的原因眾多復雜,并且各個原因之間相互影響,相互結合成,又會引起許多新的問題。上述的幾個原因只是其中的主要部分,限于篇幅的緣故,仍有一些原因并未涉及,還有許多原因有待人們發(fā)現(xiàn)、研究,如何才能更好的預防女性犯罪,仍需要更深更廣的研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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