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魯文 ]——(2005-9-12) / 已閱22281次
在國際范圍內,協(xié)調制度為所有貨物規(guī)定了六位數的品名編碼。協(xié)調制度分21類、96章和1241個稅目。在這1241個稅目中,其中930個可進一步細分為2449個一級子目(5位數—注),一級子目又繼續(xù)細分為2258個二級子目(6位數—注),因此協(xié)調制度共提供了5018個貨物歸類編碼。貨物的稅目或子目歸類應依據稅目或子目條文,并參照協(xié)調制度解釋總原則、類注、章注和子目注釋等確定。
對于一個六位數的子目來說,前兩位數是貨物所在的章,前四位數合起來就叫稅目,提供了較具體的貨物描述,六位子目提供了更具體、范圍更小的貨物描述。各個國家可依據需要在六位子目的基礎上自行添加編碼位數,如有的國家為稅率區(qū)分目的增加兩位,到八位數級子目,為統(tǒng)計區(qū)分目的再增加兩位,達十位數級子目。
從1988年1月1日《協(xié)調制度公約》實施起,全世界目前約有190多個國家、經濟或關稅同盟區(qū)在關稅和貿易統(tǒng)計一覽表中使用協(xié)調制度編碼,其中112個國家是《協(xié)調制度公約》簽約國,有超過98%的世界貿易是使用了協(xié)調制度編碼,使協(xié)調制度成為世界上最基本的國際貿易法。當今世界,如不采用協(xié)調制度去處理與商品有關的貿易問題是極端困難的。
2 用協(xié)調制度確定原產地的適宜性
用協(xié)調制度確定原產地的適宜性主要依賴于其基本結構。在這方面,協(xié)調制度的以下兩個特征特別值得一提。
第一個特征是按照工業(yè)分類進行基本的歸類劃分。在協(xié)調制度中,貨物首先分為21類,然后再劃分為96章,原則上這是依據工業(yè)分類進行劃分的。作為一般規(guī)則,協(xié)調制度按商品加工程度排列類章順序:原材料—粗加工品---半成品—成品。例如,活動物歸入第1章,動物皮毛歸入第41章,而皮鞋歸入第64章。這種排列同樣也體現在其他各章中。這種可以體現加工程度的整體結構是對能用于確定原產地的歸類目錄的一個最重要的要求,因為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參與貨物的生產,必然處在生產過程的不同階段,而協(xié)調制度的章次結構也是依據加工階段次序排列,因此,協(xié)調制度就為用稅目改變方式表述實質性改變提供了一個合適的平臺。
第2個特征是稅目在章內的次序。協(xié)調制度有1241個稅目,構成了稅則歸類和原產地確定的最重要的級別。不應忽視的是,協(xié)調制度基于加工程度排列稅目在章內的次序,例如,第72章的鋼鐵類產品,首先是稅目7201的生鐵,隨著產品的進一步加工,稅目號也在增長,稅目7204的供再熔的碎料鋼鐵,稅目7206的半成品,稅目7208至7212的鐵平板軋材,稅目7213至7215的鐵條、桿,稅目7216的鐵角材、型材和異型材,稅目7217的鐵絲等。章內的稅目排列次序一般反映了產品經歷的加工程度。稅目在各章里的排序越靠后,就代表了對其進行加工的程度越深,就需要更高的技術水平和付出更多的努力。因此在一國進行的生產或加工使商品稅目發(fā)生了改變,就足以說明對商品進行了一定的實質性加工,就應當獲得加工國家的原產地,但也存在若干適用例外。協(xié)調制度的這種結構使之成為應用實質性轉變標準確定原產地的一個比較合適的工具。
綜上所述,由于以工業(yè)分類劃分和稅目在一章內按加工程度有序排列,我們依據發(fā)生的稅目改變,就可以相對容易地在協(xié)調制度中追蹤產品的加工過程。如以包裝木箱為例,生產木箱如從原木開始,應把原木鋸成木板,然后組裝成木箱。在這個簡單的三階段工序中,整個木箱的生產過程一般只涉及三個稅目。這三個稅目還屬于同一章,并按加工程度排序:原木(稅目4403)--從縱長方向鋸的厚度超過6MM的木板(4407)---包裝木箱(稅目4415),由此顯示了協(xié)調制度為什么適宜用于確定原產地。
3 四位稅目改變是用協(xié)調制度確定原產地的主要級別
因為協(xié)調制度的最低級別是以六位數字編碼,所以協(xié)調制度又經常被看作是六位數級歸類制度。從一定意義上說這是對的,但商品不能被直接歸入六位子目,只有在四位稅目歸類確定后,才可以考慮往六位子目歸類。從此角度說,協(xié)調制度應被看作是以四位稅目為特征的制度。而且從稅則歸類的角度看,四位數的稅目級別構成了協(xié)調制度最重要的級別,因為稅目條文最具體地描述了涵蓋貨物的范圍,貨物一般最先歸入到四位數的稅目中。不管怎樣,就確定原產地來說,協(xié)調制度最重要的級別應是四位數的稅目級別,盡管在一些情況下不可避免地要用到章級別和子目級別。但是,稅目改變標準仍將主要基于四位數的稅目級別的稅則歸類改變,因為這一級別在許多情況下適當地表達了實質性改變的要求,不致過嚴(如章級別)或過寬(如子目級別)。
4 稅目改變標準的優(yōu)勢
(1)稅目轉變方式清楚、簡單、客觀、透明。
進行貨物稅目歸類是進出口貿易商和海關在貨物報關時必須進行的活動之一。使用稅目改變規(guī)則只不過往前進了一小步,在確定進口原材料和產品的稅目后,只要參照產品的具體稅目改變規(guī)則,看是否發(fā)生了要求的稅目改變,就可以確定產品的原產地。由于協(xié)調制度在世界貿易中應用的廣泛性,保證了相關原材料和加工后產品稅目歸類的一致性,從而使稅目改變標準的適用及結果具有客觀性,而且任何貿易商和海關只要掌握了相關原材料和加工后產品的稅目歸類,就可以依據產品的具體稅目改變規(guī)則,作出、核查或監(jiān)督原產地決定過程及結果,較少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如果需要提供證據,生產商就會很容易地提供數據資料,證明貨物的確符合原產地標準。稅目轉變標準,及其輔助標準—加工工序清單具有適用的簡單性、透明性和方便性。
(2)適用及結果具有中性
稅目改變標準一個最主要的優(yōu)勢就是它的中性。由于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已采用協(xié)調制度,對每件產品及其原材料的歸類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是相同的,那么使用稅目改變標準在每個采用協(xié)調制度的國家就會得到同樣的結果,保證了原產地確定的可預測性,便利了貿易流動。與從價百分比標準相比,稅目改變規(guī)則實現了原產地確定的一致性和可預測性。
(3)稅目轉變標準更能可靠反映實質性轉變原則
實質性轉變是生產加工活動的結果,而稅目改變是實質性改變的體現之一。由于生產加工活動,貨物的稅目歸類從一個稅目轉到另一個。當稅目改變時,貨物的原產地發(fā)生了變化,變?yōu)槎惸扛淖儼l(fā)生地。但在制訂具體貨物的稅目改變規(guī)則時,應對具體貨物具體考慮,按照實際進行的生產加工活動是否滿足了實質性改變的要求,確保導致稅目改變的生產加工工序是實質性改變,而非微小的加工或處理。相對來說,采用從價百分比標準時,貿易商容易左右價格的確定,追求對自己有利的原產地確定結果,從而使實質性改變的認定充滿變數。
(4)稅目轉變標準的適用及其結果容易證明
稅目改變標準使原產地確定變得中性、透明和客觀。與從價百分比相比,證明原產地也省去了計算貨物的成本、價格以及對運費、包裝和其他費用進行調整的麻煩。海關使用稅目改變規(guī)則確認進口貨物的原產地,負擔也大大減輕;對于進出口貿易商,為證明原產地保存各種檔案資料的負擔也減到最小。
稅目改變標準盡管簡單、使用方便和缺少主觀因素干擾,而且凡使用協(xié)調稅則的國家基于相同的稅目改變可作出一致的原產地決定。但HS編碼主要是為商品歸類和貿易統(tǒng)計而設計,并非專為原產地確定,所以總存在一些例外,使稅目改變標準不能準確反映貨物經歷的實質性改變。 如一些微小的加工或處理雖然能導致加工前后的稅目改變,但不足以獲得原產地,再如某些加工和處理雖然不能使稅目發(fā)生改變,但足以獲得原產地,對這部分例外應適用補充標準,如制造或加工工序和從價百分比。
參考文獻:
Hironori Asakura 《THE HARMONIZED SYSTEM AND RULES OF ORIGIN》
總共2頁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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