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5-7-30) / 已閱6574次
景點門票不漲價,北京發(fā)改委這顆定心丸給得好
楊 濤
4月12日,針對有媒體報道的國內部分景點將在五一期間漲價的消息,北京市發(fā)改委新聞處處長王巖十分確定地表示:“五一期間,北京市旅游景點門票不會漲價!保ā缎戮﹫蟆4月13日)
北京市發(fā)改委之所以會作出這個表態(tài),源于有媒體報道,說在“五一”節(jié)期間,國內許多景點的門票都要漲價,如張家界武陵源區(qū)、四川省九寨溝風景區(qū)和黃龍風景區(qū)的門票都要漲,同時也提到北京故宮旺季門票也由每張60元調整為100元。北京市發(fā)改委為此出面澄清,五一黃金周期間,北京市旅游景點門票將不會漲價。并且,就是北京市世遺景點門票,盡管在2004年11月30日,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在京召開“關于調整世界文化遺產(chǎn)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聽證會”后,出臺了一個調價方案,但目前正在報請市政府批準,“反正近期內不會提高景點門票價格”。
筆者認為,北京市發(fā)改委給游客們的這顆定心丸給得好。如果其他媒體報道的一些省份的景點門票漲價屬實,而北京市能在這起“漲風”的潮流中保持自己的立場,不盲目漲價,體現(xiàn)了首都的“海納百川”風范,也讓全國人民能真正感覺北京是全國人民的北京。是的,許多景點要生存、要發(fā)展,必須要從經(jīng)濟利益考慮,來安排自己的運營。因此,在“五一”期間,當游客多的時候,景點處于供不應求,景點就可能調高自己的門票價格,最大程度地增加自身的經(jīng)濟效益。但是,企業(yè)也好,旅游景點也好,也不能光考慮自己的經(jīng)濟效益,也應當適當承擔“社會責任”和為公益服務,不能過份趁人之危牟取暴利,要考慮社會公眾的承受能力和滿足社會福利。況且,許多景點屬于“世界文化遺產(chǎn)”,是人類共同的物質與精神財富,是全國人民的財產(chǎn),這方面景點本身和政府的社會責任更強,要讓全社會的人都能有能力去接受教育和觀賞。北京市表示景點不在“五一”期間漲價,從客觀上促進了全國人民的福利,值得嘉許。
其次,我們還要說的是,景點的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chǎn)”門票要漲價,還要考慮漲價的合理性的問題。對于許多景點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chǎn)”的景點,其價格可以說是《價格法》規(guī)制的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不是說不能漲價,但并不能隨隨便便說漲就漲,必須根據(jù)國家經(jīng)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狀況,物價的變動以及當?shù)氐木唧w實際情況,而且景點所得的收入也應當有個合理開支。有評論就認為:景點在漲價前是不是要先接受審計?因此,北京市在漲價的合理性沒有解決前景點不盲目進行漲價,又是其亮點之一。
再次,景點的特別是“世界文化遺產(chǎn)”門票要漲價,在程序上也要具有合法性,要等到公眾的認同和法定的許可。去年,北京市為調高“世遺”景點的門票,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專門在京召開“關于調整世界文化遺產(chǎn)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聽證會”后,之后形成了一個調價方案,并按法定程序報市政府審批。盡管許多人對這次聽證參加的人員、調價的內容和必要性等等方面存在大的爭議,但這畢竟征求了一些民眾的意見,讓全社會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并依照了法定的程序,而不再是像以往一樣秘密操作,自行作主。此次,在市政府還沒有明確答復調價方案以前,發(fā)改委表示不會漲價,這也是體現(xiàn)了對民意和法律的尊重。
最后,北京市發(fā)改委這一表態(tài),也體現(xiàn)了政府在對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進行規(guī)制和管理的負責任態(tài)度,體現(xiàn)了政府職能的一種回歸和到位。正如4月12日《新京報》的社論指出,“需要回歸的,指的是地方政府應該擺脫地方經(jīng)濟利益的局限,更多地考慮全國的公益和整體利益;需要到位的,指的是國家相關部門應更多地予以一種原則性的、權威性的指導和監(jiān)管,避免各地在無序和失范當中,進行專斷而非法的門票漲價!蹦敲,北京市發(fā)改委對北京市的旅游景點在沒有聽證、在沒有論證漲價的合理性以及沒有獲得合法性前,不允許景點隨意漲價,可以說是履行《價格法》所要求其應盡的責任和義務,體現(xiàn)了政府職能的回歸和到位。
我們期待著全國各地的旅游景點在五一黃金周期間,都能好好地向北京學習,不要盲目亂漲價,多考慮考慮自己的社會責任和為公益服務,就是要漲價也別亂跟風,至少要在解決漲價的合理、合法性再考慮。為此,有關的地方政府必須要盡到應盡的責任。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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