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祚如 ]——(2005-2-20) / 已閱25147次
漫談青少年權益保障及其教育
近十多年來,青少年犯罪明顯呈直線上升趨勢,涉案人員也越來越趨向于低齡化。這些無疑會給社會的安定、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潛在的和現實的威脅,反過來又給青少年合法權益的保障問題打上了 “?”,并挑戰(zhàn)現今的教育制度。
由此,要實現社會平安就難免得談及——也根本無法回避——青少年的權益保障及教育問題。何況在當今這個注重“人權”,關注發(fā)展,提倡“法治”、“德治”的時代,作為社會進步的生力軍、人類文明的未來的青少年,其合法權益及教育問題更應當是我們值得關注的焦點。
說到這兒,筆者不由想起了一個案例:在某中學附近的幾個旅店里,幾個十四、五歲的男生受一個年僅十三歲的女生的指使和幫助,數次輪奸了同校的一個只有十四歲的女同學,其事由是那個女孩子品學兼優(yōu)、人緣又好,還是學生干部,太招眼。
按常理說,對于在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應該是無憂無慮、“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期間;從生理上說,這應當是個如花的季節(jié)、正當生長發(fā)育、茁壯成長的階段。而正是這么一群本應天真無邪的孩子,卻做出了如此令人瞠目結舌的事情,確切地說是觸犯了國家的刑法條款。在我國刑法上,除了那個教唆、幫助犯罪的女孩兒外,其余的剛達到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階段(年滿14周歲,有故意殺人、搶劫、強奸等具有嚴重危害性的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在這些花季少年的身上為什么會發(fā)生這種事情呢?在接受記者采訪的過程中,那個十三歲女孩子說:只是為了教訓她(受害者)一下!其他的男孩子也如是說,還說他們是從影視、錄像上學來的,當時只是感覺“好玩”而已。他們是“好玩”了,不過等待他們的將是刑法制裁或強制管教;而那個受害的女孩子則從此步入自我封閉、神經幾近失常的生活。更令人感到痛惜的是:至始至終,受害女孩未將事情報告校方或是講給家里,只是一味的忍讓。
為什么受害當事人在受到如此殘忍的傷害后不敢反抗,也不敢揭露他們呢?為什么我們的家長、學校在孩子的身心受到如此大的摧殘后卻不能及時發(fā)現他們的異常變化呢?為什么那些家旅店會在沒有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隨意給幾個孩子開房間呢?為什么聽到房間里有呼救聲卻無動于衷呢?這些問題又反映出了我們在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進行教育過程中的什么問題呢?
震驚、痛惜之余,我們所面臨的最迫切的事情就是:如何預防、制止此類事情的發(fā)生,如何真正有效地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筆者以為其合法權益中最主要的是要受教育權,如何完善目前的素質教育?以下是我個人的一些不太成熟的建議,以供參考:
第一,青少年的道德教育上仍存在漏洞。雖然現在不論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上都在大力提倡素質教育,可這種素質教育卻是偏重于技能的全面性、知識的廣泛性和應用的靈活性,對于道德教育方面有點過于走形式化,沒有進行正確的引導,出現了“一手軟、一手硬”的不平衡狀況。雖然提高了孩子們步入社會后,工作上的競爭力和適應力,卻易出現精神空虛,當他們想去尋找精神支柱時,就很容易被社會上的不良思想所擒獲,或被犯罪分子所利用,或是自己走上不歸路。上面那幾個實施侵害行為的孩子不過是個特例,他們只以為這樣 “既出了氣,又好玩”,而置受害人的傷害和感受而不顧,置道德與法律而不顧,準確些說他們根本就是法盲。
第二,在進行素質教育的過程,對孩子的心理成長沒有加以足夠的重視,心理素質教育開展不夠,從而使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能得到有效的加強、鞏固。上例中的那個受害的女孩子不敢對不法行為進行斗爭或是揭露,就是事情發(fā)生后便不知所措,心理素質達不到,從而繼續(xù)事態(tài)的惡化。在這方面的案例比比皆是,如震驚全國的馬加爵殺人案件、從“十大杰出青年企業(yè)家”到安徽巨貪的尹西才案件,還有各高校里面屢屢傳出的學生自殺事件等等。
第三,對青少年性教育制度的不完善,教育方式的不恰當,使青春期的孩子們對性充滿好奇,一旦有機會看到網絡上或者影視上的有關內容后,由于沒有形成完全的辨別是非能力,便可能去模仿,甚至走上歧途。
第四,家庭教育的潰乏,F代家庭尤其是在城市中,大多是獨生子女,孩子要么從小被四周的人呵護、溺愛,自理能力差,信賴性、攀比心、虛榮心自尊心都較強,不懂得尊重自己與他人;要么,或是家長忙于其它事務,忽略了對孩子的教育管理,有的則交于長輩代管,或是感情生活不合甚至離異,使孩子的心理無形中受到傷害,心靈上產生陰影,妄自菲薄,自暴自棄,不求上進。
第五,普法力度的欠缺,導致青少年甚至公眾的法律常識不足,維護自己、他人和國家權益的意識淡漠,對于違法行為和不道德行為辨別不清,不然案例中那個男孩子不會在數次對受害人進行輪奸后,居然會說出“好玩”的話來。
最后,影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媒介的管理力度不足,使它們倒是充分地利用了“言論自由的權利”:只要有獲取經濟效益的可能,什么健康內容、什么危險時段(未成年人易看到的時段),尤其是近段,各電臺不約而同地大肆地播放輸入生日、姓名等發(fā)短信至ⅹⅹⅹ(臺)測運勢、命運、愛情之類的廣告。而現在的孩子們對這些媒體信息接觸的可能性比較大,次數也很頻繁,再加上不能很好地分辨是非,所以受到的影響也不遜于家庭、學校的所施加的影響。
綜上,提出幾點不太成熟的建議以供參考:
首先,明確素質教育的內涵和外延,及社會所提倡和需求的人才類型。從而針對青少年的獨特的心理和生理特征,結合時代需要,對目前的教育體制和教育模式進行深入、切實的改革,全面、充實素質教育的內容。如重新調整教育內容的比重,采用各種生動的形式加大道德教育的力度,并建立、健全相應的心理健康咨詢、培訓系列,有針對性地進行適度健康的性教育。在教育的方式上,我認為最為有效地就是現身教育法或自身教育法,F身教育法是指教育者以其自身的經歷對應受教育者進行相應教育;自身教育法就是指以受教育者中所出現的不良現象或優(yōu)秀事跡對相似人群進行相關教育。另外,還需提高教職工自身的各方面素質,真正做到“為人師表”。
其次,號召公民注重家庭教育,配合學校的素質教育。不要只是一廂情愿地將教育孩子的責任推卸到校方,因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教育孩子首先要“正其身”、“慎其言”,但絕不要把自己的觀點強加到孩子身上,要在把握基本道德的原則下給孩子以獨立思考的空間。
再次,加強對宣傳媒體的管理,而不是一味地打擊。影視、網絡不能只注重收視率、點擊率,而要充分考慮其內容的負效應。有些不太適宜孩子成長的內容要盡可能地少出現,或是調整到孩子們不易看到的時間段或地點;廣告不要隨意地篡改成語、詩句,或是任意杜撰來誤導孩子。雖然近幾年政府在網吧的管理上很是嚴格,可青少年涉足黃網、毒網、暴力網站的機會仍有不少,這就需要加強各方面的配合。
筆者以為,教育孩子是全社會的首要事情,不論家庭、學校,還是社會、媒體都應加強自身的言行,對孩子進行正確的引導、靈活的教育,但不能是簡單地強制性教育管理,而是要有根據其自身的特點有針對性地疏導其思想,要讓他們知道“應該怎么去做”,更要讓他們明白“為什么應該這樣去做,而不是那樣?”我相信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培養(yǎng)出全面的人才,并有效地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李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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