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華春 ]——(2013-2-18) / 已閱11013次
[9](德)漢斯·海因里!ひ惪恕⑼旭R斯·魏根特:《德國刑法教科書》,徐久生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35頁。
[10]黎宏:《刑法中的危險及其判斷——從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區(qū)別出發(fā)》!斗ㄉ萄芯俊2004年第4期。
[11](德)漢斯·海因里!ひ惪恕⑼旭R斯·魏根特:《德國刑法教科書》,徐久生譯,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638頁。
[12]趙秉志:《論不能犯與不能犯未遂問題》。《北方法學》2008年第1期。
[13]顧肖榮:《危險性的判斷與不能犯未遂犯》,《法學研究》1994年第2期。
[14]黎宏:《刑法中的危險及其判斷——從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區(qū)別出發(fā)》,《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
[15]張德友:《不能犯——刑事上的法外空間》,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54頁。
[16](德)克勞斯·羅克辛:《德國刑法學總論》(第1卷),王世洲譯,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85頁。
[17]侯慶奇:《論不能犯與能犯未遂的區(qū)分標準》,《河南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2007年第1期。
[18]趙秉志:《論不能犯與不能犯未遂問題》,《北方法學》2008年第1期。
[19]陳家林:《不能犯初論》,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38頁。
[20]徐久生、莊敬華譯:《德國刑法典》(2002年修訂),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2頁。
(作者單位:云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