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洪兵 ]——(2012-4-9) / 已閱31331次
{98}參見[日]大塚仁:《刑法概說(總論)》(第四版),有斐閣2008年版,第59頁。
{99}參見前注{12},張明楷文。
{100}參見張明楷:“尋釁滋事罪探究(上篇)”,《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1期;張明楷:“尋釁滋事罪探究(下篇)”,《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1期。
{101}參見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刑法學(xué)》,北京大學(xué)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578頁;前注{40},張明楷書,第747頁;等等。
{102} 前注{16},車浩文。
{103} 參見葉良方:“存與廢:嫖宿幼女罪罪名設(shè)立之審視”,《法學(xué)》2009年第6期。
{104}參見張明楷:“嫖宿幼女罪與奸淫幼女型強奸罪的關(guān)系”,《人民檢察》2009年第17期。
出處::《清華法學(xué)》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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