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磊 ]——(2012-4-9) / 已閱15182次
{22}參見于志剛:《恐怖活動犯罪中資助行為人罪化的價值取向—與傳統(tǒng)洗錢罪的沖突與整合》,《中國檢察官》2006年第6期,第32頁。
{23}參見前引{18},賈明文。
{24}參見前引{1},鄒偉、王宇文。
{25}參見《依法打擊洗錢犯罪切實履行國際公約—就審理洗錢案件司法解釋訪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負(fù)責(zé)人》, http: //www. 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911/11/380521. shtml, 2011年11月5日訪問。 {26}參見前引{18},賈明文。
{27}參見前引{18},賈明文。
{28}王新:《國際視野中的我國反洗錢罪名體系研究》,《中外法學(xué)》2009年第3期,第376頁。
{29}王燕之:《中國反洗錢國際合作進(jìn)入了一個新的歷史發(fā)展時期》,《中國金融》2007年第15期,第48頁。
{30}參見前引{18},賈明文。
{31}參見前引{21}。
{32}《關(guān)于加強(qiáng)反恐怖工作有關(guān)問題的決定》第2條、第5條。
{33}趙秉志、杜邈:《我國反恐怖法律體系的初步形成》,《法制日報》2011年11月16日,第12版。
{34}徐漢明:《中國反洗錢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46頁。
{35}參見前引{22},于志剛文,第36頁。
出處:《當(dāng)代法學(xué)》201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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