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裴 ]——(2003-3-11) / 已閱27755次
(4)F.博厄斯:《種族的純潔》,載于《亞洲》第40期(1940年5月),第231頁,轉引于[美]斯塔夫里阿諾斯:《全球通史》吳象嬰、梁赤民譯,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6頁。
(5):汪太賢:《西方法治主義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頁。
(6):《西方法律思想史資料選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7頁,轉引于汪太賢:《西方法治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7):《西方法律思想史資料選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5頁,轉引于汪太賢:《西方法治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8):[古希臘]亞里士多德:《政治學》,吳壽濤譯,商務印書館1997年版,第199頁。轉引于汪太賢:《西方法治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
(9):汪太賢:《西方法治主義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294頁。
(10): 汪太賢:《西方法治主義的源與流》,法律出版社2001版,第346頁。
(11):[法]盧梭:《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132頁。
(12):Albert.V.Decey,Introductionto the Law of the Constitution(1885),1960,pp.202-203.
(13): LonL.Fuller,TheMorality of Law,Revised Edition.Yale University Press,1969。
(14):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P73-74
(15)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三聯(lián)書店1997年版,P260-61。
(16)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三聯(lián)書店1997年版,P262。
(17) :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三聯(lián)書店1997年版,P272。
(18):[英]卡爾.波普爾:《猜想與反駁》,傅季重、紀樹立、周昌忠、蔣戈為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頁。
(19): LonL.Fuller,The Morality of Law,pp.209-210。
(20):劉作翔《思想的價值與法治的理念》,轉摘至http://www.law-thinker.com/"。
(21):F.A.Hayek,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Chicago,1960),pp.153-154。譯文參見《自由秩序原理》,鄧正來譯,三聯(lián)書店1997年版,第190-191頁。
(22):[英]卡爾.波普爾:《猜想與反駁》,傅季重、紀樹立、周昌忠、蔣戈為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5-36頁。
(23):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第4頁。
(24):劉存孝:《光緒三十一年》,中國文聯(lián)出版社2000年版。
參考書目:
1.《西方法治主義的源與流》,汪太賢,法律出版社2001版。
2.《法治及其本土資源》,蘇力,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3.《猜想與反駁》,[英]卡爾.波普爾,傅季重、紀樹立、周昌忠、蔣戈為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6年版。
4.《全球通史》,[美]斯塔夫里阿諾斯,吳象嬰、梁赤民譯,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5.《哈耶克法律哲學研究》,鄧正來,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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