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宇輝 ]——(2011-3-25) / 已閱17378次
醉駕入罪 拘役雙開
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員既會因酒精的刺激而開快車,又會因酒精的作用產生乏困和反應遲鈍,導致無法對緊急情況采取有效處理措施,因此酒后駕駛,尤其是醉酒駕駛危險性及大。如成都孫某某醉酒駕駛,先越過黃色雙實線,后撞向對面正常行駛的4輛轎車,導致4人死亡、1人重傷;南京張某某醉酒駕駛,撞上路邊一西瓜攤后,又沿途撞壞路邊停放的6輛轎車,撞倒9名路人,造成5死4傷;洛陽市谷某某酒后駕車逆向行駛,與多名行人相撞,造成3名初中學生當場死亡,2名青少年搶救無效死亡。
一、醉酒標準, 1兩白酒
根據(jù)2004年5月3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19522-2004),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駛。80mg/100ml是什么概念?據(jù)有關專家估算,一個人喝1兩高度白酒,或者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下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就會達到和超過80mg/100ml(即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
二、醉駕性質,刑事犯罪
1、2011年5月1日前,醉酒駕駛行為僅構成違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1號)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6個月的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2000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1年內因醉酒駕駛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由于上述處罰力度不大,“違法成本”過低,起不到應有的震懾作用,因此醉酒駕駛行為長期得不到有效遏制。據(jù)悉,公安部門2009年8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嚴厲整治“酒后駕駛行為”專項行動中,僅前5天全國就查處酒后駕駛9040起,其中醉酒駕駛1288起。
2、2011年5月1日后,醉酒駕駛行為構成刑事犯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guī)定,拘役屬于刑法五種主刑種類之一(第三十三條),拘役的期限為1-6個月(第四十二條),罰金屬于刑法三種附加刑種類之一(第三十四條),罰金的數(shù)額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決定(第五十二條)。 。
三、醉駕后果,影響終身
“拘留”與“拘役”雖只一字之差,“罰款”與“罰金”也只有一字之差,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拘留”、“罰款”屬于行政處罰范疇,而《刑法》中的“拘役”、“罰金”屬于刑事處罰范疇,其后果大不相同。刑事犯罪作為一個污點,將伴隨并影響自己的終身。
首先,黨紀不容!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規(guī)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三十條第一款),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第三十條第一款)。
其次,政紀不容!缎姓䴔C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5號)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第十七條第二款),在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中經(jīng)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也要給予開除處分(第五十四條)。
第三,不得錄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規(guī)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單位的工作人員(第二條、第二十四條),也不得錄用為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中的非工勤人員(第一百零六條)。
四、堅持兩不,守住底線
據(jù)有關部門統(tǒng)計,我國擁有全世界1.9%的汽車量,而交通死亡事故卻占到了全球的15%。目前我國萬車死亡率為7.6,而相比日本及歐美一些發(fā)達國家平均2至3的萬車死亡率,我國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位高居世界榜首。交通事故雖有多種原因,但酒后開車,控己、控車能力下降,卻是造成交通重大事故惡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堅持“兩不”,一是開車不喝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酒后駕車(即人體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至80毫克/100毫升,相當于喝半兩白酒或者1杯啤酒),也是違法行為,給予扣證3個月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黨員、公職人員酒后駕車的,一律抄告當事人所在地紀檢監(jiān)察部門,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二是喝酒不開車。酒這玩意兒,要么一滴不沾,一喝就很難控制。原想只喝一口,結果喝了一杯還在喝,最后是連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瓶。作為一個公民,作為社會大家庭的一名成員,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社會負責,不僅自己要守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底線,還要勸告親朋好友共同守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一底線。
曲宇輝
2011年3月20日
附:相關法律條款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1號)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1號)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千元罰款。
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
第二十四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第一百零六條 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jīng)批準參照本法進行管理。
4、《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
(二)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于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guī)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5、《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5號)
第十七條第二款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四條 對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中經(jīng)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6、《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標準》(GB19522-2004)
3.3飲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3.4醉酒駕車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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