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錦雄 ]——(2010-10-6) / 已閱14978次
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和展望
歐錦雄
內容摘要:新中國成立之后,我國犯罪構成理論歷經了“引進和傳播”、“實踐和鞏固”以及“發(fā)展和困頓”三個發(fā)展階段。目前,我國的主流犯罪構成理論是以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為藍本并經過我國吸收、消化和發(fā)展后而形成的犯罪構成理論(常稱“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同時,一些刑法學者也提出了多種新的犯罪構成理論主張。在未來的犯罪構成理論研究中,我國應對中外各種犯罪構成理論進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以促進中國刑法學的進一步發(fā)展。為了保證中國刑事司法實踐具有基本統(tǒng)一的法言法語和相對統(tǒng)一的定罪判斷標準,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理應繼續(xù)成為我國未來的主流犯罪構成理論。
關鍵詞: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主流、傳統(tǒng)、蘇俄、德日、發(fā)展、展望
犯罪構成理論是刑法學的核心理論,它是指導我國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理論,是關系到人權保障和社會保護的重大理論。新中國成立之前,舊中國廣泛適用的犯罪構成理論是德日犯罪成立理論,但是,自新中國廢除了舊法統(tǒng)的“六法全書”(其中包括刑法)之后,德日犯罪成立理論隨之被廢棄。后來,新中國開始引進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當前,我國的主流犯罪構成理論是在對蘇俄犯罪構成理論進行適度改造后而形成的犯罪構成理論。近年來,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出現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可喜現象,有的學者提出應以德日犯罪成立理論取代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有的提出應引進英美法系犯罪構成理論替換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不少學者提出了新的犯罪構成學說,為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辯護者也甚眾。犯罪構成理論研究的繁榮促進了刑法科學的發(fā)展,但是,也引發(fā)了司法實務者的迷惘。為了更好地促進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健康發(fā)展,我們有必要回顧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歷程,對其進行反思,并暢想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未來發(fā)展。
一、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歷程
自我國推翻舊法統(tǒng)以來,德日犯罪成立理論逐漸銷聲匿跡,新中國刑法學轉而引進了新的犯罪構成理論,即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從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犯罪構成理論歷經了三個發(fā)展階段:1、引進和傳播階段,即新中國成立至1979年刑法典制定前。2、實踐和鞏固階段,即1979年刑法典制定至1993年何秉松教授的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納入法學本科教材階段。3、發(fā)展和困頓階段,即1993年至今。
(一)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引進和傳播
1949年3月31日董必武同志簽署的“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及其一切法律”的訓令發(fā)布,明確提出各級人民政府的司法審判不得再援引其條文,由此宣告國民黨統(tǒng)治下的中華民國法統(tǒng)在中國大陸的終結。隨著舊法統(tǒng)的終結,依附其身上的舊法學,包括刑法學也完全終止①。舊刑法學中的德日犯罪成立理論自然也終止使用。為了填補刑法理論的真空,在新中國成立后,我國開始引進當時的蘇俄刑法理論,于是,一批蘇聯的刑法專家來到中國擔任政法部門的顧問,到大學講學,為中國培養(yǎng)青年教師,重要的蘇聯論著陸續(xù)被譯成中文出版②。
當時翻譯出版的蘇聯刑法論著主要有:孟沙金任總編輯、蘇聯司法部全蘇法學研究所主編的《蘇維埃刑法總論》、契?送吖(jié)主編、蘇聯司法部全蘇法學研究所集體編著的《蘇維埃刑法總則》、蘇聯司法部法學研究所編《蘇維埃刑法總則》,蓋爾采宗編《蘇聯和蘇俄刑事立法史料匯編》、《蘇維埃刑法論文選擇》(第一、二、三輯)、特拉伊寧著《犯罪構成的一般學說》等③。自此,新中國正式播下了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的種子,在蘇俄刑法理論的影響下,1956年中國人民大學刑法教研室和北京政法學院刑法刑訴法教研室編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教學大綱》,1957年2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編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總則講義(初稿)》,1957年4月東北人民大學出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張中庸編),1957年9月中央政法干部學校刑法教研室編著和出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講義》,1957年10月西南政法學院刑法教研室編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則講義(初稿)》。這些教材里的犯罪構成理論幾乎是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的翻版④。這表明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已被我國刑法學消化吸收,并在新中國正式生根、發(fā)芽。
蘇俄犯罪構成理論認為,每一犯罪構成系由以下四個基本因素形成起來的:(1)犯罪的客體;(2)犯罪的客觀因素;(3)犯罪的主體;(4)犯罪的主觀因素。這四個犯罪構成的要件缺一種,犯罪構成即不能成立犯罪⑤。在這一犯罪構成理論的影響下,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逐漸形成和發(fā)展。
1957年整風反右之后,犯罪構成理論受到了尖銳的批判和全面否定,直到1978年十屆三中全會以前,整個刑法界無人再談犯罪構成理論,這整整沉寂了二十多年⑥。但是,新中國成立初期引進并傳播的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已在中國大陸播種、生根,為我國1979年刑法典的制定和實施提供了知識儲備。
在這一時期里,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僅為極少數刑法學界人士所掌握,在刑法學界有一定影響。新中國刑法起草準備工作始于1950年,由前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進行,從1950年到1954年9月寫出了兩個稿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綱草案》(共157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指導原則草案(初稿)》(共76條)。1954年冬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又負責刑法起草工作,至1963年10月已寫出33稿⑦。由于種種原因,我國刑法典在這一階段一直未能產生。但是,由于參與立法的不少人員受過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影響,因此,在制定33稿刑法草稿過程中,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在立法者的腦海里應或多或少地產生著影響。因為我國刑法典在這一階段并未產生,因此,可以說,在這一時期,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對我國刑事立法并未產生重大的實質影響。從現在掌握的資料看,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對那一時期的刑事司法也未產生過實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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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之后,談民主、談法制的空氣逐漸濃厚起來了。鄧小平同志在1978年10月作了一次關于民主和法制建設的談話后,中央政法小組召開了法制建設問題座談會。從10月下旬開始,組成刑法草案的修訂班子,對刑法草案第33稿進行修訂工作,先后搞出兩個稿子,在十屆三中全會的精神的指導和強有力的推動下,1979年2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法制委員會宣告成立,在彭真同志主持下,從3月中旬開始對立法工作抓得很緊。刑法草稿是以第33稿為基礎,根據新的經驗和情況、問題,征求了中央有關部門的意見,做了較大的修改。先后搞了三個稿子。之后,經作了一些修改補充后,于1979年7月10日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中獲得一致通過⑧。
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即1979年刑法典)的制定是以1963年10月寫出的刑法草案第33稿為基礎修訂的,而在制定這33稿的立法起草者以及于1979年參與制定我國第一部刑法典的立法起草者中,不少人是深受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影響的,因此,可以認為,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對我國1979年刑法典制定起到了相當的作用。
1979年刑法典頒布后,為了培養(yǎng)刑法理論和實務人才和指導刑法的適用,我國參考了蘇俄刑法教材并開始編寫自己的刑法學教材。這些教材里的犯罪構成理論是以我國1979年刑法典的規(guī)定為素材,對來自蘇聯的犯罪構成理論加以補充修改而形成的。其中,最有代表性、影響最大的是1982年5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司法部統(tǒng)編教材《刑法學》,該書是我國第一部統(tǒng)編刑法學教材,由高銘暄教授任主編、馬克昌教授和高格教授任副主編,先后印刷23次,印數達100多萬冊。這本書所論述的犯罪構成理論是以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為藍本建立起來的,這一犯罪構成理論長期在整個刑法學界占據統(tǒng)治地位,成為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通說,被稱為中國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⑨。這一犯罪構成理論認為,犯罪構成由犯罪客體、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要件所組成。這一教科書建立的刑法學體系(包括犯罪構成理論體系)為后來各種刑法論著和教科書所接受,成為各種同類著作的母本⑩。雖然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陸續(xù)有刑法學者對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提出批評,但是,直至1993年何秉松教授主編的、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刑法教科書》發(fā)行前,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在我國一直居于絕對的占導地位。這一犯罪構成理論在廣大司法實務者的腦海中形成了深刻的烙印,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得到了廣泛采用,為我國的刑事法治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ㄈ┬轮袊缸飿嫵衫碚摰陌l(fā)展和困頓
自從1979年刑法典頒布實施以后,我國刑法學研究逐漸走向繁榮,從20世紀80年代中后期開始,有的刑法學者開始對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科學性提出質疑。隨著刑法學研究的不斷深入,隨著大量外國刑法學的著作和論文的翻譯和出版,以及大量在外國留學的刑法學者學成歸來,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出現了百花齊放的可喜現象。批判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主張越來越多,主要代表性觀點有:(1)不要犯罪客體的“三要件說”○11。(2)不要犯罪主體的“三要件說” ○12。(3)犯罪構成僅包括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的“二要件說” ○13。(4)動態(tài)的“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 ○14。(5)德日犯罪成立理論取代說○15。(6)英美法系國家雙層次犯罪構成理論完善說○16。面對猛烈的批判聲浪,許多學者竭力為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辯護○17。
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的繁榮促進了中國刑法學的發(fā)展。但是,自1993年7月何秉松教授將其創(chuàng)制的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寫進其主編的《刑法教科書》并廣為傳播后,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受到了很大的沖擊。這一教材的出版標志著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絕對主導地位受到了挑戰(zhàn)。200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了張明楷教授著的《刑法學》教材,該教材采用的犯罪構成理論是由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觀要件和犯罪主體要件組成的“三要件說”,同時,其內容充滿了德日刑法學的理論內容。2003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了陳興良教授主編的《刑法學》教材,這一教材完全用德日大陸法系犯罪論體系來編寫。有的司法考試培訓機構也完全采用德日大陸法系犯罪論體系來編寫刑法學教材。這些刑法學教材在國內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幾本刑法學教材主要適用于廣大的法律專業(yè)本科生,而深受這些犯罪構成理論影響的法科學生許多已成為了法律實務工作者。
從1993年7月至今,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得到了快速發(fā)展,出現了多種多樣的犯罪構成理論,隨著何秉松教授的犯罪構成系統(tǒng)論編入《刑法教科書》以及張明楷教授著《刑法學》、陳興良教授主編《刑法學》的出版并廣泛傳播,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受到了很大的沖擊,但是,直至現在,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在刑法學界依舊是主流的刑法理論,在司法實踐中依然占絕對的主導地位。
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成果已呈膨脹發(fā)展之趨勢,這五花八門的研究成果是否均可隨意編入用于中國法學本科教育的刑法學教材之中?在中國刑事司法實務中可否任意采用一種犯罪構成理論運用到公訴、辯護和審判業(yè)務中?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空前發(fā)展與其研究成果應如何轉化為法律實務之用的問題,引起了人們的困頓。
二、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發(fā)展的評價
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引進和發(fā)展,促進了中國刑法學的發(fā)展,為新中國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作出了貢獻,但是,其發(fā)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
。ㄒ唬┬轮袊缸飿嫵衫碚摪l(fā)展對中國刑法學科建設的貢獻
新中國刑法理論的引進和發(fā)展與我國政權的更迭及刑事法制建設具有密切關系。新中國在推翻舊政權后即宣布廢除舊法統(tǒng),舊中國刑法被廢除后,指導其刑法立法和司法的德日犯罪成立理論隨之被廢棄。新中國需要民主法制建設,需要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同時,也需要刑法理論的指導,因此,新中國成立后引進新的犯罪構成理論也就成為了歷史的必然。由于當時世界形成了兩大對立陣營,而中國與蘇聯具有親如兄弟的緊密關系,因此,新中國成立之初即引進了蘇俄犯罪構成理論也就成為順理成章之事。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和德國的犯罪成立理論都是以費費爾巴哈的Tatbestand(即構成要件)理論為基礎發(fā)展起來的,但是,卻形成兩種完全不同的理論體系。蘇俄犯罪構成理論是在俄國資本主義和蘇聯社會主義兩個發(fā)展時期的優(yōu)秀刑法學者漸進和接續(xù)研究而形成的理論成果○18。這一研究成果具有高度的科學性。因此,我國在20世紀50代初引進和傳播蘇俄犯罪構成理論,既是歷史的必然,也是合理的選擇。我國1979年刑法典頒布后,人們對早已引進的蘇俄犯罪構成理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經過消化和吸收,已形成適合我國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需要的犯罪構成理論,成為了傳統(tǒng)的犯罪構成理論。這一犯罪構成理論雖然以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為基本框架,但是,在我國刑法學者的努力下其許多內容已賦予新的內容,其許多表述與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已有不同。
犯罪構成理論是刑法學的核心理論,近60年來,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已得到了長足的發(fā)展,在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指導下刑法學的其他相關理論也得到較快發(fā)展,從而為中國刑法學科的發(fā)展作出了重大貢獻。目前,中國刑法學科已經成為一門較為完善的法律學科。
近些年來,德日大陸法系犯罪成立理論、英美法系雙層犯罪構成理論,以及其他國家的犯罪構成理論在我國得到了廣泛傳播,我國許多刑法學者經過孜孜不倦的努力也提出了各自獨特的犯罪構成理論。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呈現出非常繁榮的景象。這些研究成果對于我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具有重大的意義。
(二)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對我國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影響
20世紀50年代初至1979年刑法制定前,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僅為我國極少部分的刑法學精英所掌握。在這段時間的一些刑法立法起草活動中,蘇俄犯罪構成理論會有一定的影響作用,但是,由于在這段時間里的刑法草稿均未能成為法律,因此,在這一時期里,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對我國刑法立法未產生過實質性影響。在1979年刑法制定過程中,不少參與刑法立法的起草者曾學習和研究過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當時,我國的犯罪構成理論的知識儲備為蘇俄犯罪構成理論,這樣,當時的刑法起草活動自然會受到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影響,因此,對于我國1979年刑法典立法活動,蘇俄犯罪構成理論是具有影響力的。自從1979年刑法典頒布實施后,我國刑法學者消化和吸收了蘇俄犯罪構成理論,根據自身的研究,重新表述這一犯罪構成理論,并形成了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我國1997年刑法典的立法活動,也是在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影響下開展的。
20世紀50年代,蘇俄犯罪構成理論被我國引進和傳播,但是,由于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在1957年整風反右前未對我國刑法立法產生實質性影響。在1957年整風反右之后犯罪構成理論又被批判和全盤否定,因此,在1979年刑法典頒布實施前,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對我國刑事司法幾乎未產生過積極的影響。自從1979年刑法典頒布實施后,我國刑法學吸收和消化了蘇俄犯罪構成理論而形成了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這一犯罪構成理論在中國刑法學教育中廣泛傳播,并在全國刑事司法實踐中普遍適用。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具有較高的科學性,且簡單易懂,易操作,已被廣大刑事司法工作者普遍接受,成為偵查、公訴、審判和辯護等訴訟活動的普遍適用理論,實踐證明,這一理論是可行的,這一犯罪構成理論為我國刑事法治建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從刑事司法實踐看,許多疑難、熱點案件的爭論主要不涉及犯罪構成的基本理論框架,引發(fā)爭論的主要涉及刑法理念、刑法基本原則、立法缺陷等問題,涉及犯罪構成的理論缺陷的爭論主要是犯罪構成四大要件之下的構成要素,如刑法因果關系,認識因素等。
這些年來,許多刑法學者對德日犯罪成立理論、英美法系雙層犯罪構成理論以及其他犯罪構成理論進行了深入研究,這些研究成果對于我們科學地認識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有了更多的比較參照理論,這些研究成果也在刑事司法實踐中也會產生一定影響,但是,由于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已在廣大刑事法律實務工作者大腦里產生了烙印,因此,其他犯罪構成理論對我國刑事司法實踐的影響依然有限。
。ㄈ┲袊缸飿嫵衫碚摪l(fā)展現狀的理性思考
新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發(fā)展對我國刑法科學的發(fā)展、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發(fā)展無疑起到巨大的作用。目前,對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發(fā)展的現狀應如何理性評價呢?對這一問題的正確理解將有助于我們正確認識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未來發(fā)展。
1、對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理性思考
20世紀50年代起,經過幾代刑法學人的努力,我國消化和吸收了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形成了中國語境下的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認為,犯罪構成由犯罪客體、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體和 犯罪主觀要件四要件組成。從邏輯學上講,這四個要件是認定犯罪的充分必要條件。
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強調犯罪構成是刑法規(guī)定的,行為要完全符合這四個要件才能定罪,其犯罪界限較為明確,這符合了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它將行為是否符合犯罪構成四個要件的證明責任交由控訴方,這更體現了人權保障優(yōu)先的理念。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認為,犯罪構成的四個要件是定罪的充分必要條件,這體現其具有較強的定罪邏輯性。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將所有的犯罪構成要件置于一個平面上比較分析,非常直觀,它讓問題顯得簡單、明了,在實踐中具有易操作性。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認為,犯罪構成由犯罪客體、犯罪客觀要件,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要件組成,它包括了主觀和客觀兩方面的內容,包含了事實評價和價值評價的內涵,這不會導致主觀歸罪。由于只要不具備其中一要件就不構成犯罪,因此,它體現了無罪推定的理念。由于每個罪的犯罪構成四要件是根據刑法規(guī)范分析出來的,分析某行為是否符合某罪的犯罪構成,其實是在進行規(guī)范判斷,不存在規(guī)范缺失問題。正因為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簡單、易操作,且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因此,被我國法律實務工作者普遍接受,并將這一犯罪構成理論普遍運用到刑事司法實踐中。中國近三十年刑事司法實踐證明,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是十分可行的。
任何一部法律均蘊含有若干法律原則和法律制度,均需要協(xié)調和平衡,因此,任何一種法律理論均不可能十全十美,均會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梢钥隙ǖ卣f,當今世界上任何一種犯罪構成理論均可能存在缺陷,只要換一個觀察視角,就會發(fā)現其缺陷的所在。中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同樣也不能例外。我國許多刑法學者對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進行了批判,其具有代表性的理由有:(1)難以兼顧形式判斷與實質判斷。(2)重控訴機制而輕視辯護機制。(3)主觀判斷可能優(yōu)于客觀判斷。(4)經驗判斷與規(guī)范判斷糾纏不清。(5)強調靜止性而否認過程性○19。(6)只具有入罪的入口而缺少出罪的通道,存在安全性上的問題。(7)這種理論體系所設定的思維方式與一般思維習慣存在一定距離,這是其操作性方面的問題○20。在這些批判意見中,有的是中肯的,有的是片面的。筆者認為,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在總體上具有科學性,其缺陷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1)許多罪種的犯罪客體未能在分則條文中明文規(guī)定。雖然犯罪客體是客觀實在的,但是,它還是未能符合罪刑法定原則中的明確性原則的要求。(2)阻卻犯罪事由不能較好地在犯罪構成理論中解釋。(3)分則規(guī)定的罪狀構成未能一目了然。(4)綜合社會危害性未達到犯罪程度而不入罪的情形還不能較科學地以這一理論予以解釋。
我國有學者提出“刑法知識去蘇俄化”,其認為,我國刑法學承續(xù)的基本上是斯大林時代形成的刑法學說,其政治上與學術上具有陳舊性,蘇聯犯罪構成體系仍然統(tǒng)治著我國刑法學,蘇俄犯罪構成理論存在邏輯缺陷○21,并認為,我國現行的犯罪構成體系應推倒重來,除了以大陸法系的犯罪論體系取而代之以外,別無出路○22。筆者認為,這一觀點是值得商椎的。我國的刑法學確實是以蘇俄刑法學為藍本建構的,但是,經過我國消化、吸收和發(fā)展后已形成中國語境下的刑法學,在20世紀后80年代的刑法學里包含有兩大方面的知識:一是政治意識形態(tài)知識;二是犯罪構成理論和其他刑法知識。目前,在我國刑法學知識里,諸如“階級斗爭理論”、“專政理論”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知識已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清理得一干二凈,但是,我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的基本概貌依然保存,仍然存在蘇俄犯罪構成理論的影子。筆者認為,犯罪構成理論是刑法學的中性理論。對于科學的犯罪構成理論,我們不能因為其所來源的國家存在社會制度和意識形態(tài)的問題而否認其科學性。正如衛(wèi)星和宇宙飛船,我們不能因它們是蘇聯首先制造而否認其技術的先進性。我們應明確一點,具有科學的犯罪構成理論并不一定具有良好的刑事法治。這只是實現良好法治的一個理論工具。因此,我們不能因為我國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是師從蘇俄犯罪構成理論而形成的,而對它全盤否定。
從前述分析中可知: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因此,我們應理性地堅守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對于其存在的不足,只要稍加改造,就可讓其更顯科學性。
2、對當今琳瑯滿目的犯罪構成理論的深思
當前,我國刑法學界曾留學或正留學德國、日本、意大利、法國、英國、美國等國家的學者眾多,翻譯的外國刑法學著作也逐漸增多。學者們往往會根據自身的特殊經歷或好惡,主張中國犯罪構成理論應采用某國的犯罪構成理論,或者以某國犯罪構成理論為藍本創(chuàng)造自己的犯罪構成理論。不少刑法學者還提出了新的犯罪構成理論或對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進行了改造。面對林林總總的犯罪構成理論,我們應持什么態(tài)度呢?
當前,世界正呈全球化發(fā)展之趨勢,法律也呈現有全球化的特點,因此,學習和研究外國刑法及其犯罪構成理論對于完善我國刑法立法和促進我國刑事司法是大有裨益的。法學研究需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研究犯罪構成理論將有助于人們對這一理論的深化,為刑法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發(fā)展儲備將來可借鑒的研究成果。因此,我國對犯罪構成理論研究的繁榮景象是非?上驳。
刑法學者將其創(chuàng)建的犯罪構成理論或其主張的某國犯罪構成理論發(fā)表于法學研究刊物上或出版專著,這是學術爭鳴的常規(guī)做法。然而,自20世紀90年代后,我國有的刑法學者將尚未得到廣大刑法學者和刑事實務界認同的、尚存在爭議的、新的犯罪構成理論編入刑法學教科書,并用于培養(yǎng)法律實務人才。中國法律實務教育出現了以傳統(tǒng)犯罪構成理論為主流的刑法學實務教育,以及以德日犯罪成立理論或其他創(chuàng)新犯罪構成理論為輔的刑法學實務教育的局面。在不同犯罪構成理論指導下所形成的刑法理論體系和刑法觀點將有所不同,多種差異較大的刑法理論同時應用于中國法律實務教育的最終結局將是:中國刑事司法沒有基本同一的法言法語,這必然會出現司法中的理論迷局○23。由此可見,中國眾多的犯罪構成理論研究成果應如何轉化為實踐所用的問題是非常值得深思的問題。
三、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的展望
犯罪構成理論是刑法學的核心理論,犯罪構成理論的發(fā)展可促進刑法學全面發(fā)展。因此,在未來的中國犯罪構成理論研究中,我們應對中外各種犯罪構成理論進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創(chuàng)新研究中國犯罪構成理論,從而促進中國刑法學的進一步發(fā)展,為未來中國刑法和刑事司法改革提供豐富的知識儲備。但是,在如何將犯罪構成理論成果轉化為實踐應用理論的問題上,我們應格外嚴肅地對待。筆者認為,中國法律實務教育應統(tǒng)一采用一種犯罪構成理論作為其主流犯罪構成理論,并據此形成統(tǒng)一的刑法理論體系,從而保證中國刑事司法實踐具有基本統(tǒng)一的法言法語和相對統(tǒng)一的定罪判斷標準。這是防止中國刑法適用不統(tǒng)一的基本理論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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