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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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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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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民事、行政訴訟及民事仲裁 包括代為起訴和應訴,代為申請財產保全、證據(jù)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代為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供證據(jù)、詢問證人、鑒定人和勘驗人員,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提起反訴,發(fā)表代理意見,代為和解、簽收調解書,代為提起或申請撤回上訴,代為申請執(zhí)行等。 ● 非訴訟法律服務處理 在我們所介紹的法律服務項目中,有相當一部分的服務是屬于非訴訟的服務,服務方式有: 口頭咨詢; 書面答復,如出具法律意見書,書面制作、審查、修改合同與對外函件,建章立制等; 授課或舉辦會議,如員工的法律培訓,法律事務的剖析、研討、決策; 列席聘方的重要會議、參與聘方的重大商務談判,為聘方提供決策方案和法律依據(jù); 代表聘方與相關當事人交涉、協(xié)商。 ● 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我們樂意作為您的顧問律師為您提供常年的法律服務,具體服務內容散見于本彩頁中我們向您介紹的服務,具體服務方式如上項所列舉之非訴訟的方式,您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作出選擇并告知我們。 ● 刑事辯護 包括偵查階段接受委托為犯罪嫌疑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辦理取保候審,以及在審查起訴,法院審理階段受委托作為辯護人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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