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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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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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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師從事下列業(yè)務: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訴訟代理人;(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qū)?接受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五)、接受當事人的委托,參加調(diào)解、仲裁活動;(六)、接受非訴訟當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務;(七)、解答有關(guān)法律詢問、代寫訴訟文書和有關(guān)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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