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3年7月2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3年7月2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3年7月2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3年7月2日)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高昌禮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唐德華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三、任命劉家琛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四、任命王景榮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五、免去劉家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wù)。
任命甘明秀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六、免去甘秀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張辛陶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七、免去吳合振的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濟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wù)。
任命奚曉明為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濟審判庭副庭長。
八、任命黃爾梅(女)、任衛(wèi)華、張宇、李燕明(女)、王玧(女)、江必新、竇邯衛(wèi)、馬迎新、張軍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一、免去肖揚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二、任命趙登舉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三、免去丁慕英、郝志本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
四、任命彭偉、王京(女)、景奉潤、江禮友、王書臣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