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2年9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2年9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2年9月4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1992年9月4日)
(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謝安山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二、免去宋雅亭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wù)。
任命宋鑫春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三、免去楊克佃、張志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劉效柳(女)、李武清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四、免去文慧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審判庭副庭長職務(wù)。
任命紀敏為最高人民法院告訴申訴審判庭副庭長。
五、任命南英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六、任命吳合振為最高人民法院經(jīng)濟審判庭副庭長。
七、任命王茂深為最高人民法院交通運輸審判庭副庭長。
八、任命楊克佃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一、任命畢為、鄭德昌、孫謙、雷廣明、葉峰、鐘海讓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二、免去林將興的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