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樊德玲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公告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樊德玲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公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樊德玲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公告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撤銷樊德玲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公告
(1981年11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依法決定罷免樊德玲的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樊德玲原擔任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當然隨著他的代表資格的罷免而相應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