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的決定
山東省濟南市人大常委會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的決定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十八屆〕第16號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的決定》已于2024年4月30日經(jīng)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并于2024年5月30日經(jīng)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準,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5月31日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的決定
(2024年4月30日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24年5月30日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準)
濟南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濟南市基本菜田管理辦法》(1996年5月30日濟南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6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準 根據(jù)2001年5月18日濟南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并經(jīng)2001年6月15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濟南市職工教育條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jù)2010年10月27日濟南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并經(jīng)2010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準的《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濟南市城鎮(zhèn)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條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