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韋大偉辭職請求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韋大偉辭職請求的決定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韋大偉辭職請求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韋大偉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2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因即將達到任職年齡界限,韋大偉提出辭去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接受韋大偉辭去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制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