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議
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議
湖北省隨州市人大常委會
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議
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工作委員會的決議
(2022年2月17日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的規(guī)定,作如下決議:
隨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選舉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受隨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按照相關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工作。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人選,由主任會議提名,市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