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黃岡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湖北省黃岡市人大常委會
黃岡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黃岡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2年3月1日黃岡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加快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黃岡、法治黃岡,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成為建設現代化區(qū)域性中心城市的核心競爭力,更好服務“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湖北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和《法治黃岡建設規(guī)劃(2021-2025年)》的精神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作決議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全民普法工作。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學習宣傳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通過開展學習培訓、宣傳解讀、主題實踐、理論研究等系列活動,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義、精神實質,全面領會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始終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全民普法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全民普法與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一體推進。緊緊圍繞黃岡“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fā)展目標任務,以高質量普法為我市“干在實處、加快振興、譜寫新篇”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
二、著力突出宣傳教育重點。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憲法相關法,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加強憲法實施案例宣傳,闡釋好憲法精神和“中國之治”的制度基礎。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推動民法典宣傳融入法治實踐、融入基層治理、融入日常生活,確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落實。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guī),注重黨內法規(guī)宣傳同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協調。持續(xù)宣傳與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地方性法規(guī)及政府規(guī)章的宣傳,堅持需求和問題導向,主動宣傳、精準宣傳,為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黃岡法治黃岡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三、著力提升公民法治素養(yǎng)。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不斷提升全市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yǎng)。堅持抓好“關鍵少數”,發(fā)揮領導干部帶頭示范作用,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guī)清單制度,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讓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領導干部自覺行為和必備素質。堅持抓住“關鍵時期”,大力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完善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工作機制,教育引導青少年從小養(yǎng)成尊法守法習慣。堅持抓牢“分層分類”,加強村(社區(qū))“兩委”干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yè)人員、媒體從業(yè)人員等的法治教育,鞏固做實提升“法律明白人”培養(yǎng)工程,鼓勵和引導其參與基層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辦事意識和依法治理能力。抓好婦女、殘疾人、老年人、新業(yè)態(tài)從業(yè)人員等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依法維權能力。
四、著力提供精準普法服務。注重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法律服務全過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使典型案件依法處理過程成為全民普法的公開課,切實提高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運用新技術新媒體,拓展普法網絡平臺,以互聯網思維和全媒體視角推進智慧普法。充分運用社會力量開展公益普法,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加強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隊伍建設,推動普法志愿服務常態(tài)化、制度化。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形成融“報、網、端、微、屏”于一體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促進媒體公益普法常態(tài)化。充分運用新技術、新手段講好黃岡法治故事、傳播黃岡法治聲音,引導全社會樹立權利與義務、個人自由與社會責任相統一的觀念,推動法治精神根植人心。
五、著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著力弘揚紅色法治文化,依托黃岡深厚的紅色文化資源,擦亮董必武紀念館、七里坪革命法庭舊址等“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名片,加強紅色法治文化的保護、宣傳和傳承。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鄉(xiāng)村振興的總體安排、納入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納入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擴大陣地覆蓋面。精心組織法治文化活動,利用國家憲法日、法律法規(guī)頒布日、實施日、傳統節(jié)日等時間節(jié)點,以法治講座、知識競賽、微視頻、文藝匯演等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性、互動性法治文化惠民活動,打造具有黃岡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欄目和節(jié)目。有效促進法治文化與紅色文化、傳統文化、旅游文化、行業(yè)文化的融合發(fā)展,讓人民群眾在日常休閑和參與體驗中潛移默化接受法治教育。
六、著力推進依法治理實踐。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加強法治鄉(xiāng)村建設,完善和落實“一村(社區(qū))一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yè)依法治理,落實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強化企業(yè)合規(guī)建設,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huán)境。針對公共衛(wèi)生安全、突發(fā)事件應急管理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社會治理領域突出問題開展專項依法治理,提高全社會應急狀態(tài)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堅持依法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多層次多形式法治創(chuàng)建活動,加強對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等區(qū)域治理中法治狀況的研究評估工作,大力提升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加強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檢查。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法治建設、平安建設、文明建設考核內容。加大經費保障,把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健全普法工作經費動態(tài)增長機制。持續(xù)深化“誰執(zhí)法誰普法”“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全面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健全黨委領導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市各級政府要積極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強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加強檢查結果的運用,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市、縣兩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zhí)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保證本決議得到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