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的決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7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的決定》已經(jīng)2021年5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7月4日起施行。
省長 黃 強
2021年6月3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于設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和森林草原防滅火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2019年3月30日、2020年3月30日我省連續(xù)兩年因撲救森林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慘痛教訓,增強全民防火意識,省政府決定自2022年起,將每年3月30日設立為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
在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日,各地各部門要通過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警示教育、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題培訓和應急演練等形式,營造全民防火、全民監(jiān)督、全民踐行的良好氛圍,增強全社會防范森林草原火災的意識和能力。全省干部群眾要永遠銘記習近平總書記的告誡囑托,永遠銘記用沉痛代價換來的深刻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樹牢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強化制度建設,健全督促檢查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實現(xiàn)防控工作常態(tài)化、長效化,為全省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營造安全穩(wěn)定的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