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愛軍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愛軍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廣東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愛軍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梅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張愛軍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1年7月27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jīng)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審議,決定接受張愛軍辭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