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
。2021年7月29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了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于2021年4月28日通過的《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大同市建筑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的決定》,決定予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