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
交通運輸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
。2012年12月17日交通運輸部發(fā)布,根據(jù)2020年7月6日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海船船員值班,保障海上人命與財產(chǎn)安全,保護海洋環(huán)境,加強船舶保安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huán)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以及我國締結或加入的有關國際公約要求,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100總噸及以上中國籍海船的船員值班適用本規(guī)則,下列船舶除外:
。ㄒ唬┸娪么;
(二)漁業(yè)船舶;
。ㄈ┯瓮;
。ㄋ模嬙旌唵蔚哪举|(zhì)船。
第三條 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是實施本規(guī)則的主管機關。
各級海事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具體負責海船船員值班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航運公司應當根據(jù)本規(guī)則以及有關國際公約的要求編制《駕駛臺規(guī)則》《機艙值班規(guī)則》等船舶值班規(guī)則,張貼在船舶各部門的易見之處,要求全體船員遵守執(zhí)行,以保證船舶航行安全。
第五條 航運公司應當確保指派到船上任職的值班船員熟悉船上相關設備、船舶特性、本人職責和值班要求,能有效履行安全、防污染和保安等職責。
第六條 船長及全體船員在值班時,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相關國際公約以及當?shù)赜嘘P防治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要求,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預防措施,防止因操作不當或者發(fā)生事故等原因造成船舶對海洋環(huán)境的污染。
第二章 航次計劃及值班一般要求
第一節(jié) 航次計劃
第七條 船長應當根據(jù)航次任務,組織駕駛員研究有關資料,制定航次計劃,及時通知各部門做好開航準備工作,保證船舶和船員處于適航、適任狀態(tài)。
制定航次計劃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ㄒ唬┡c大副、輪機長協(xié)商后,預先確定并落實本航次所需各種燃潤料、物料、淡水以及備品的數(shù)量;
。ǘ┍WC各種船舶證書和船員證件齊全、有效;
。ㄈ┍WC本航次涉及的航海圖書資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準確、完整、及時更新;
。ㄋ模┍WC運輸單證及港口文件齊全。
第八條 航次計劃包括以下內(nèi)容:
。ㄒ唬┖骄的總里程和預計航行的總時間;
。ǘ┯媱澓骄上的氣象情況和海況;
。ㄈ└鬓D向點的經(jīng)緯度;
。ㄋ模└鞫魏骄的航程和預計到達各轉向點的時間;
。ㄎ澹⿵碗s航段的航法以及航線附近的危險物的避險手段;
。┨厥夂絽^(qū)的注意事項。
第九條 開航前,船長應當恰當?shù)厥褂煤胶D書資料和其他航海出版物,計劃好從出發(fā)港到下一?扛鄣念A定航線,清楚標繪在海圖上,并對預定航線進行核實。
駕駛員在航行期間應當認真核實預定航線上每一個擬采取的航向。
第十條 船舶航行中,計劃航線的下一?扛郯l(fā)生改變或者船舶需要大幅度偏離計劃航線的,船長應當及早計劃好修正航線,并在海圖上重新標繪。
第二節(jié) 值班一般要求
第十一條 航運公司和船長應當為船舶配備足夠的適任船員,以保持安全值班。
第十二條 船長應當安排合格的船員值班,明確值班船員職責。值班的安排應當符合保證船舶、貨物安全及保護海洋環(huán)境的要求,并保證值班船員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勞值班。
在船長統(tǒng)一指揮下,值班的駕駛員對船舶安全負責。
輪機長應當經(jīng)船長同意,合理安排輪機值班,保證機艙運行安全。
船長應當根據(jù)保安等級的要求,安排并保持適當和有效的保安值班。
第十三條 值班應當遵守下列駕駛臺和機艙資源管理要求:
。ㄒ唬└鶕(jù)情況合理地安排值班船員;
。ǘ┛紤]值班船員資格和適任的局限性;
。ㄈ┲蛋啻瑔T應當熟悉其崗位職責和部門職責;
(四)值班船員對值班時所接收到的與航行有關的信息應當能夠正確領會、正確處置,并與其他部門適當共享;
。ㄎ澹┲蛋啻瑔T應當保持各部門之間的適當溝通;
。⿲楸WC安全所采取的行動,值班船員如果產(chǎn)生任何懷疑,應當立即告知船長、輪機長、負責值班的高級船員。
第十四條 值班的高級船員認為接班的高級船員明顯不能有效履行值班職責時,不得交班,并立即向船長或者輪機長報告。
第十五條 值班的高級船員在交班前正在進行重要操作的,應當在確認操作完成后再交班,船長或者輪機長另有指令的除外。
第十六條 接班的高級船員應當在確認本班人員完全能有效地履行各自職責后,方可接班。
第十七條 不得安排船員在值班期間承擔影響值班的工作。
第十八條 值班船員應當將值班期間發(fā)生的重要事件按照要求做好記錄。
第三章 駕駛值班
第一節(jié) 值班安排
第十九條 確定駕駛臺值班人員組成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保證安全航行需要:
(一)保證駕駛臺24小時值守;
(二)天氣及能見度情況、白天及夜間的駕駛要求差異;
。ㄈ┡R近航行危險時需要值班駕駛員額外執(zhí)行的航行職責;
。ㄋ模╇娮雍D顯示與信息系統(tǒng)(ECDIS)、雷達或者電子定位儀等助航儀器及任何其他影響船舶安全航行的設備的使用和工作狀態(tài);
。ㄎ澹┐鲜欠裱b有自動操舵裝置;
。┦欠裥枰男袩o線電職責;
。ㄆ撸{駛臺上的無人機艙控制裝置、警報和指示器及其使用程序和局限性;
。ò耍┨厥獾牟僮鳝h(huán)境對航行值班的特別要求。
第二節(jié) 了望
第二十條 船長應當合理安排航行值班船員,以保持連續(xù)正規(guī)的了望。船長安排值班時應當考慮的因素包括:
。ㄒ唬┠芤姸、天氣和海況;
。ǘ┖叫兴趨^(qū)域的通航密度和所發(fā)生的其他活動;
。ㄈ┰诜值劳ê絽^(qū)域內(nèi)及其附近水域時所必須注意的情況;
(四)由船舶特性、即時操縱要求和預期操縱可能引起的額外工作量;
。ㄎ澹┲付ǖ闹蛋啻瑔T適于值班的狀況;
。┲蛋啻瑔T的專業(yè)適任能力及經(jīng)驗;
。ㄆ撸┲蛋囫{駛員對船舶設備、裝置和程序的熟悉程度及操船能力;
。ò耍┍匾獣r召喚待命人員立即到駕駛臺協(xié)助的可能性;
。ň牛{駛臺儀器和操縱裝置(包括報警系統(tǒng))的工作狀況;
。ㄊ┒婧屯七M器的控制以及船舶操縱特性;
。ㄊ唬┐俺叨群椭笓]位置的視野;
。ㄊ{駛臺的結構對值班人員了望的影響;
。ㄊ┢渌婕爸蛋喟才、適于值班的標準、程序和指南。
第二十一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始終保持正規(guī)了望,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利用視覺、聽覺等一切可用的方法和手段對當時環(huán)境和情況保持連續(xù)觀察、觀測;
(二)充分估計到碰撞、擱淺和其他可能危害航行安全的局面和危險;
。ㄈ┘皶r發(fā)現(xiàn)遇難的船舶和飛機、船舶遇難人員,及時發(fā)現(xiàn)沉船殘骸等危害航行安全的物體。
第二十二條 在駕駛臺和海圖室分設的船上,值班駕駛員為了履行其必要的職責,在確信航行安全情況下,可以短時間進入海圖室。
第二十三條 了望人員和舵工的職責應當分開,舵工在操舵時不應當同時擔當了望人員職責。
在操舵位置四周的視野未被遮擋且沒有夜視障礙,不妨礙保持正規(guī)了望的情況下,舵工可同時擔當了望人員職責。
第二十四條 在滿足下列所有要求的情況下,值班駕駛員可以是唯一的了望人員:
(一)白天;
。ǘ┠茉谛枰獣r立即召喚其他合適人員到駕駛臺協(xié)助;
(三)下列因素條件能夠確保安全:
1.天氣及能見度情況;
2.通航密度;
3.鄰近的航行危險物;
4.在分道通航制或者其附近水域內(nèi)航行時所必須注意的情況;
5.其他影響航行安全的因素。
第二十五條 夜間航行時應當至少有一名值班水手協(xié)助駕駛員了望。
第三節(jié) 值班交接
第二十六條 接班駕駛員在接班前,應當對本船的推算船位或者實際船位進行核實,確認計劃航線、航向和航速以及無人機艙控制裝置的工作狀況,并應當考慮值班期間可能遇到的任何航行危險。
第二十七條 接班駕駛員在視力未完全調(diào)節(jié)到適應環(huán)境條件以前,不應當接班。
第二十八條 交、接班駕駛員應當清楚地交接下列情況:
。ㄒ唬┐L對船舶航行有關的常規(guī)命令和其他特別指示;
(二)船位、航向、航速和吃水;
。ㄈ┊敃r的和預報的潮汐、海流、氣象、能見度等因素及其對航向和航速的影響;
。ㄋ模┰隈{駛臺控制主機時的主機操作程序和方法;
(五)航行環(huán)境。航行環(huán)境應當至少包括:
1.正在使用或者在值班期間可能使用的所有航行設備和安全設備的工作狀況;
2.電羅經(jīng)和磁羅經(jīng)的誤差;
3.附近船舶的位置及動態(tài);
4.在值班期間可能遇到的情況和危險;
5.船舶的橫傾、縱傾、水的密度變化及船體下坐對富余水深可能造成的影響。
第四節(jié) 值班職責
第二十九條 負責航行的值班駕駛員負責船舶的安全航行,并按照經(jīng)過修正的《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和其他安全航行規(guī)定進行操縱和避讓。
第三十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做到:
。ㄒ唬┰隈{駛臺保持值班,不得離開駕駛臺;
。ǘ┐L在駕駛臺時,值班駕駛員仍然應當對船舶安全航行負責,除非被明確告知船長已承擔責任;
。ㄈ┙o予全體值班人員一切適當?shù)闹甘竞托畔,以保持安全值班?br>
第三十一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使用安全航速。需要時,應當立即采取轉舵、主機變速和使用聲響信號等措施。在情況允許時,應當及時通知機艙擬進行主機變速,或者按照適用的程序有效地使用駕駛臺的無人機艙主機控制裝置。
第三十二條 值班駕駛員必須充分掌握在任何吃水情況下本船的沖程等操縱特性,并應當考慮船舶可能具有的其他不同操縱特性。
第三十三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充分了解本船所有安全和航行設備的放置地點和操作方法,熟練掌握電子助航儀器的使用方法,了解這些設備性能及操作上的局限性。
第三十四條 值班駕駛員在值班期間,應當有效使用船上的助航儀器,以恰當?shù)臅r間間隔對所駛的航向、船位和航速進行核對,確保本船沿著計劃航線行駛,并注意在適當?shù)臅r候使用測深儀。
第三十五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經(jīng)常和精確地測定駛近船舶的羅經(jīng)方位和距離,及早判斷有無碰撞危險。必要時使用甚高頻無線電話,與他船協(xié)調(diào)避讓措施。
第三十六條 在下列情況下,值班駕駛員應當對航行設備進行操作性測試:
。ㄒ唬┑礁矍昂统龈矍;
。ǘ┛深A見的影響航行安全的危險情況發(fā)生之前。
情況允許時,在海上航行期間值班駕駛員應當盡可能地對航行設備進行操作性測試。
上述測試應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七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定期檢查下列內(nèi)容:
。ㄒ唬┐_保手動操舵或者自動舵使船舶保持在正確的航向上;
。ǘ┟堪鄳斨辽贉y定一次標準羅經(jīng)的誤差,如可能,在大幅度改變航向后也應當測定;應當經(jīng)常進行標準羅經(jīng)和陀螺羅經(jīng)核對;復示儀與主羅經(jīng)應當同步;如發(fā)現(xiàn)誤差變化較大,應當及時報告船長;
。ㄈ┟堪嘀辽贉y試一次自動舵的手動操作;
。ㄋ模┐_保航行燈和信號燈及其他航行設備正常工作;
。ㄎ澹┐_保無線電設備正常工作并且按照要求值守;
(六)確保在駕駛臺的無人機艙控制裝置、警報和指示器工作正常。
第三十八條 在使用自動舵時,值班駕駛員應當考慮:
(一)為了應對隨時可能出現(xiàn)的潛在危險局面,及時使舵工就位并改為手動操舵的可能性;
。ǘ┰跓o人協(xié)助的情況下因采取緊急措施而中斷了望的危險性。
手動操舵和自動操舵的轉換應當由值班駕駛員決定。
第三十九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能熟練地使用雷達,并應當做到:
。ㄒ唬┯龅交蛘哳A料到能見度不良或者在通航密集水域航行時,應當使用雷達,并注意其局限性。使用雷達時應當遵守經(jīng)過修正的《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中使用雷達的規(guī)定;
。ǘ⿷敶_保所使用的雷達量程以足夠頻繁的時間間隔進行轉換,以便能及早地發(fā)現(xiàn)物標。應當考慮微弱或者反射力差的物標可能被漏掉;
。ㄈ┦褂美走_時,應當選擇合適的量程,仔細觀察顯示器,并確保及早進行雷達標繪或者系統(tǒng)的分析;
。ㄋ模┨鞖饬己脮r,如可能,值班駕駛員應當進行雷達使用方面的操練。
第四十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時,值班駕駛員應當立即報告船長,船長接到報告后應當盡快上駕駛臺,必要時由船長直接指揮:
。ㄒ唬┯龅交蛘哳A料到能見度不良;
。ǘ⿲νê綏l件或者他船的動態(tài)產(chǎn)生疑慮;
。ㄈ⿲Ρ3趾较蚋械嚼щy;
。ㄋ模┰陬A計的時間未能看到陸地、航行標志或測量不到水深;
。ㄎ澹┮馔獾乜吹疥懙、航行標志或者水深突然發(fā)生變化;
(六)主機、推進裝置遙控系統(tǒng)、舵機等主要的航行設備、警報或者指示儀發(fā)生故障;
(七)無線電設備發(fā)生故障;
。ò耍⿶毫犹鞖鈶岩煽赡苡袣庀笪:Γ
。ň牛┌l(fā)現(xiàn)遇險人員或船舶以及他船求救;
。ㄊ┯龅狡渌o急情況或者感到疑慮的情況。
當情況緊急時,為了船舶的安全,值班駕駛員除立即報告船長外,還應當果斷采取行動。
第五節(jié) 特殊環(huán)境下的駕駛值班
第四十一條 遇到或者預料能見度不良時,值班駕駛員應當做到:
。ㄒ唬Q放霧號;
。ǘ┮园踩剿傩旭偅
。ㄈ┦怪鳈C處于立即可操縱的準備狀態(tài);
。ㄋ模┩ㄖL;
。ㄎ澹┌才耪(guī)的了望;
。╋@示航行燈;
。ㄆ撸┎僮骱褪褂美走_。
第四十二條 在夜航期間航行值班時,船長和值班駕駛員安排了望應當特別考慮駕駛臺設備和助航儀器及其局限性、當時航區(qū)的環(huán)境和情況以及所實施的程序和安全措施。
船長應當將航行指示和注意事項或者其他重要安排明確記入《船長夜航命令簿》,值班駕駛員應當遵照執(zhí)行。
第四十三條 在沿岸和通航密集水域航行時,應當使用船上適合于該水域并依照最新資料改正過的最大比例尺的海圖。在確認沒有碰撞危險的情況下,應當勤測船位,環(huán)境許可時還應當使用多種方法定位。
使用電子海圖顯示與信息系統(tǒng)(ECDIS)的,應選擇適當顯示比例的電子海圖,并以適當?shù)臅r間間隔通過其他的定位方法對船位進行核查。
值班駕駛員應當確切地辨認沿岸陸標及所有有關的航行標志。
第四十四條 船舶由引航員引航時并不解除船長管理和駕駛船舶的責任。船長和引航員應當交換有關航行方法、當?shù)厍闆r和船舶性能等信息。船長、值班駕駛員應當與引航員緊密合作,保持對船位和船舶動態(tài)進行核對。船長對引航員的錯誤操作應當及時指出,必要時即行糾正。
第四十五條 船長在非危險航段暫離駕駛臺時應當告知引航員,并指定駕駛員負責。值班駕駛員對引航員的行動或意圖有所懷疑時,應當要求引航員予以澄清,如仍有懷疑,應當立即報告船長,并可在船長到達之前采取必要的行動。
第四十六條 船舶在錨泊時,值班駕駛員應當:
。ㄒ唬╁^拋下時應當立即測定船位,并在海圖上標出錨位和回旋范圍,對錨地的潮汐、流向、水深、底質(zhì)、周圍情況及當?shù)貧庀笥浫牒胶H罩荆?br>
。ǘ┣闆r許可時,應當經(jīng)常利用固定航標或者岸上容易辨認的物標,校核船舶是否保持在錨位上;
。ㄈ┍3终(guī)的了望,并注意以下情形,并做到:
1.周圍錨泊船的情況,尤其是位于上風或者上流方向錨泊船的動態(tài),以防他船走錨危及本船安全;
2.來泊船的錨位是否與本船有足夠的安全距離,如過近,應當設法通知對方,并報告船長;
3.過往船舶或者鄰近錨泊船起錨離泊時距本船過近,應當密切關注其動態(tài),若判斷對本船有威脅時,應當以各種信號警告對方。
(四)以適當?shù)臅r間間隔巡視全船,注意吃水、龍骨下富余水深以及船舶的狀態(tài);
(五)注意觀測氣象、潮汐和海況變化,注意錨位、錨鏈受力和船首偏蕩;在轉流時,還應當注意船身回轉及周圍船舶動向,必要時采取緊急措施,防止因本船或者他船走錨造成緊迫局面或者發(fā)生事故;
。┍敬蛘咚咤^,或者過往船舶距離過近造成危險局面時,應當果斷地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以避免或者減少損失,并立即通知船長;
(七)在急流區(qū)錨泊或者遇大風浪天氣,除執(zhí)行船長指示外,還應當勤測錨位,定時巡視甲板,檢查錨鏈和制鏈器是否正常,并且應當認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時檢查錨鏈、錨鏈制和錨設備一次;
(八)督促值班水手按時升降旗及錨球,開關錨燈、甲板照明,按照規(guī)定顯示或者懸掛相應的號燈號型,鳴放相應的聲號;
。ň牛┠芤姸炔涣紩r,應當認真執(zhí)行經(jīng)過修正的《1972年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加強了望,鳴放霧號,打開錨燈和各層甲板的照明燈,并通知船長;
。ㄊ╁^泊中進行裝卸作業(yè),除應當執(zhí)行停泊值班中有關裝卸業(yè)務方面的職責外,還應當注意旁靠船、駁的系纜、碰墊和繩梯以及其他各種安全措施;
(十一)根據(jù)錨地情況及相關規(guī)定,用甚高頻無線電話在規(guī)定的頻道上保持守聽;
。ㄊ﹪栏褡袷胤牢廴疽(guī)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船舶對水域環(huán)境造成污染。
船長認為必要時,船舶在錨泊情況下可保持連續(xù)的航行值班。
第四章 輪機部航行值班
第一節(jié) 值班安排
第四十七條 輪機值班的組成應當適合當時的環(huán)境和條件,以確保影響船舶安全操作的所有機械設備在自動操作方式、手動操作方式模式下均能安全運行。
第四十八條 確定輪機值班組成時,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ㄒ唬┍3执暗恼_\行;
。ǘ┐邦愋、機械設備類型和狀況;
。ㄈ⿲Υ鞍踩\行關系重大的機械設備進行重點監(jiān)控的值班需求;
。ㄋ模┯捎谔鞖、冰區(qū)、污染水域、淺水水域、各種緊急情況、船損控制或者污染處置等情況的變化而采用的特殊操作方式;
。ㄎ澹┲蛋嗳藛T的資格和經(jīng)驗;
(六)人命、船舶、貨物和港口的安全及環(huán)境保護的要求;
。ㄆ撸┯嘘P國際公約、國家法規(guī)和當?shù)匾?guī)定。
第二節(jié) 值班交接
第四十九條 交、接班輪機員應當清楚下列交接事項:
。ㄒ唬┹啓C長關于船舶系統(tǒng)和機械設備運行的常規(guī)命令和特別指示;
。ǘ⿲C械設備及系統(tǒng)進行的所有操作及目的、參與人員以及潛在的危險;
。ㄈ┪鬯、壓載艙、污油艙、備用艙、淡水柜、糞便柜、滑油柜等使用狀況和液位以及對其中貯存物的使用或者處理的特殊要求;
。ㄋ模﹤溆萌加团摗⒊恋砉、日用油柜和其他燃油貯存設備中的燃油液位和使用狀況;
。ㄎ澹┯嘘P衛(wèi)生系統(tǒng)處理的特殊要求;
。┲鳈C、輔機系統(tǒng)(包括配電系統(tǒng))的操作方式和運行狀況;
(七)監(jiān)控設備和手動操作設備的狀況;
。ò耍┳詣渝仩t控制裝置和其他與蒸汽鍋爐操作有關設備的狀況和操作模式;
。ň牛⿶毫犹鞖狻⒈鶅、被污染的水域或者淺水引起的潛在威脅;
。ㄊ┰谠O備故障或危及船舶安全的情況下而采取的特殊操作方式和應急措施;
。ㄊ唬C艙普通船員的任務分派;
。ㄊ┫涝O備的可用性;
(十三)輪機日志的填寫情況。
第五十條 接班輪機員對接班事項不滿意或者觀察到的情況與輪機日志記錄不相符時,不得接班。
第三節(jié) 值班職責
第五十一條 值班輪機員是輪機長的代表,主要負責對與船舶安全有關的機械設備進行安全有效的操作和保養(yǎng),并根據(jù)要求,負責輪機值班責任范圍內(nèi)的一切機械設備的檢查、操作和測試,保證安全值班。
第五十二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維持既定的正常值班安排。機艙值班的普通船員應當協(xié)助值班輪機員使主機、輔機系統(tǒng)安全和有效運行。
第五十三條 輪機長在機艙時,值班輪機員仍應當繼續(xù)對機艙工作全權負責,除非被明確告知輪機長已承擔責任。
第五十四條 輪機值班的所有成員都應當熟悉被指派的值班職責,并掌握本船下列情況:
。ㄒ唬﹥(nèi)部通信系統(tǒng)的適當使用;
。ǘC艙逃生途徑;
。ㄈC艙報警系統(tǒng)和辨別各種警報的能力;
。ㄋ模C艙的消防設備和破損控制裝置的數(shù)量、位置和種類,以及它們的使用方法和應當遵守的各種安全預防措施。
第五十五條 輪機值班開始時,應當對所有機械設備的工作情況、工況參數(shù)加以驗證、分析,以保持在正常范圍值。
第五十六條 在值班期間值班輪機員應當定期巡回檢查機艙和舵機房,及時發(fā)現(xiàn)機械設備的故障和損壞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五十七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對運轉失常、可能發(fā)生故障或者需要特殊處理的機械設備,以及已經(jīng)采取的措施作詳細記錄。需要時,應當對擬采取的措施作出安排。
第五十八條 在機艙值守的值班輪機員應當能夠隨時操縱推進裝置,以應對換向和變速的需要。
機艙無人值守的,值班輪機員在獲知報警、呼叫時,應當立即到達機艙。
第五十九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執(zhí)行駕駛臺的命令。
對主推進動力裝置進行換向和變速操作的,應當做好記錄。當人工操作時,值班輪機員應當確保主推進動力裝置的操縱裝置有人不間斷地值守,并隨時處于準備和操作狀態(tài)。
第六十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掌握正在維護保養(yǎng)的機械設備(包括機械、電氣、電子、液壓和空氣系統(tǒng))及其控制裝置和與此相關的安全設備、所有艙室服務系統(tǒng)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情況,并注意其物料和備品的使用記錄。
第六十一條 輪機長應當將值班時擬進行的預防性保養(yǎng)、破損控制或者修理工作等情況通知值班輪機員。
值班輪機員應當負責值班責任內(nèi)的擬處理的所有機械設備的隔離、旁通和調(diào)整,并將已進行的全部工作做好記錄。
第六十二條 機艙處于備車狀態(tài)時,值班輪機員應當保證一切在操縱時可能用到的機械設備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并使電力有充足的儲備,以滿足舵機和其他設備的需要。
第六十三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指導本班值班人員,告知其可能對機械設備造成不利影響或者危及人命、船舶安全的潛在危險情況。
第六十四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對機艙保持不間斷監(jiān)控。在值班人員喪失值班能力時,應當安排替代人員。
第六十五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輕因設備損壞、失火、進水、破裂、碰撞、擱淺和其他原因所造成損害。
第六十六條 進行預防性保養(yǎng)、破損控制或者維修工作時,值班輪機員應當與負責維修工作的輪機員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ㄒ唬⿲σM行處理的機械設備加以隔離,并保留值班所需的通道;
。ǘ┰诰S修期間,將其他的設備調(diào)節(jié)至充分和安全地發(fā)揮功能的狀態(tài);
。ㄈ┰谳啓C日志或者其他適當?shù)奈募显敿氂涗浘S修保養(yǎng)過的設備、參加人員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ㄋ模┍匾獣r將已修理過的機器和設備進行測試、調(diào)整,投入使用。
第六十七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確保,在自動設備失靈時履行維修職責的輪機部普通船員能夠立即協(xié)助其對機器進行手動操作。
第六十八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了解失去舵效或者因機械故障導致失速會危及船舶和海上人命的安全,當發(fā)生機艙失火或者機艙中即將采取的行動會導致船速下降、瞬間失去舵效、船舶推進系統(tǒng)停止運轉或者電站發(fā)生故障或者類似威脅安全的情況,應當立即通知駕駛臺。如可能,應當在采取行動之前通知,以便駕駛臺有最充分的時間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來避免發(fā)生海上事故。
第六十九條 出現(xiàn)下列情況,值班輪機員應當立即通知輪機長,并根據(jù)情況采取措施:
。ㄒ唬C器發(fā)生故障或者損壞,可能危及船舶的安全運行;
(二)發(fā)生可能引起推進機械、輔機、監(jiān)視系統(tǒng)、調(diào)節(jié)系統(tǒng)的損壞失常的現(xiàn)象;
(三)遇到其他緊急情況或感到疑慮時。
第七十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給予其他機艙值班人員適當?shù)闹甘竞托畔,以保持安全值班?br>
常規(guī)的機械設備保養(yǎng)應當納入值班工作。
全船的機械、電子與電氣、液壓、氣動等設備的維修工作,應當在輪機長和值班輪機員知情下進行,并做好記錄。
第四節(jié) 特殊環(huán)境下的輪機值班
第七十一條 值班輪機員應當保證提供鳴放聲號用的空氣或蒸汽壓力,并隨時執(zhí)行駕駛臺變速、換向的命令,還應當備妥用于操縱的一切輔助機械。
第七十二條 值班輪機員接到船舶進入通航密集水域航行的通知時,應當確保涉及船舶操縱的機械設備能夠隨時置于手動操作模式、舵和其他設備的操作有足夠備用動力、應急舵和其他輔助設備處于隨時可用狀態(tài)。
第七十三條 船舶在開敞的港外錨地或者開敞的海域錨泊時,值班輪機員應當做到下列內(nèi)容:
。ㄒ唬┍3钟行У妮啓C值班;
(二)定時檢查所有正在運行和處于準備狀態(tài)的機械設備是否正常;
(三)執(zhí)行駕駛臺發(fā)布的使主機和輔機保持準備狀態(tài)的命令;
。ㄋ模┳袷剡m用的防治污染規(guī)則,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huán)境;
。ㄎ澹┍3制茡p控制和消防系統(tǒng)處于準備狀態(tài)。
在開敞錨地,輪機長應當與船長商定是否仍保持與在航時同樣的輪機值班。
第五章 無線電值班
第一節(jié) 無線電操作員
第七十四條 航運公司、船長、履行無線電值班職責的無線電操作員和在按照要求配備全球海上遇險與安全系統(tǒng)(GMDSS)設備的船舶上工作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遵守本章規(guī)定。
第七十五條 船舶無線電設備由持有相應適任證書的無線電操作員管理和操作。遇險報警應當經(jīng)過船長批準后發(fā)送。
第二節(jié) 值班安排
第七十六條 船長在安排無線電值班時,應當注意下列內(nèi)容:
。ㄒ唬┍WC無線電值班符合《無線電規(guī)則》和經(jīng)過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規(guī)定;
。ǘ┍苊馀c船舶安全航行無關的無線電通信影響無線電值班;
。ㄈ┐习惭b的無線電設備及其工作狀態(tài)。
第三節(jié) 無線電值班職責
第七十七條 無線電操作員在值班時應當做到下列內(nèi)容:
。ㄒ唬┰凇稛o線電規(guī)則》和經(jīng)過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指定的頻率上保持值班;
。ǘ┒〞r檢查無線電設備的電源及工作狀態(tài),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及時報告船長;
。ㄈ┟刻煊脴藴蕰r間信號校對無線電時鐘不少于一次;
。ㄋ模┊敻劭趪(guī)定不能在港界內(nèi)開啟發(fā)信機,或者裝卸、清洗易揮發(fā)的易燃易爆貨物時,根據(jù)船長或者值班駕駛員的指示不得開啟和修理一切發(fā)信設備。
第七十八條 離港前,被指定為在遇險時負有無線電通信職責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確保符合下列要求:
。ㄒ唬┧杏鲭U和安全通信的無線電設備、備用電源均處于有效工作狀態(tài),并記入無線電臺日志;
。ǘ﹤渫姿袊H公約規(guī)定的文件、航行通告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要求的附加文件,并根據(jù)最新收到的資料進行修改,有不符之處立即報告船長;
。ㄈ┌凑諛藴蕰r間信號正確設定無線電時鐘;
(四)天線無損壞,并連接正確;
。ㄎ澹┍M可能地更新船舶將要航行的區(qū)域及船長要求的其它區(qū)域的最新氣象報告和航行警告,并將這些信息送交船長。
第七十九條 在離港并啟用無線電設備時,值班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在適當?shù)挠鲭U頻率上值守,并根據(jù)船長指示向船舶報告系統(tǒng)發(fā)送報告。
第八十條 在海上時,被指定為在遇險事件中負有無線電通信主要責任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對無線電設備檢查、測試,以保證設備工作正常。檢查、測試結果應當記入無線電臺日志。
第八十一條 被指定為進行一般通信業(yè)務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考慮本船船位與可能要進行通信業(yè)務的海岸電臺和海岸地球站的相互位置,并在可能通信的頻率上保持有效值守。在通信時,無線電操作員應當遵守國際電信聯(lián)盟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八十二條 到達港口關閉無線電設備時,值班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確保天線接地,并檢查備用電源是否安全、電量是否充滿。
第八十三條 遇險報警或者遇險呼叫優(yōu)先于其他通信。當無線電設備收到遇險報警時,應當立即停止干擾遇險通信的任何發(fā)射。
第八十四條 值班的無線電操作員收到遇險報警時,應當立即報告船長。
第八十五條 本船遇險或者收到遇險報警時,被指定為在遇險事件中負有無線電通信主要責任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根據(jù)《無線電規(guī)則》的程序規(guī)定采取相應措施。
第八十六條 值班的無線電操作員應當按照《無線電規(guī)則》及經(jīng)過修正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有關無線電臺日志的要求做好下列事項的記錄:
(一)遇險、緊急和安全的無線電通信摘要;
(二)與無線電服務有關的重要事件;
。ㄈo線電設備的狀況,包括電源狀況的摘要。
在條件允許時,可以每天記錄一次船位。
第八十七條 無線電臺日志存放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便于遇險通信操作記錄;
(二)便于船長查閱;
。ㄈ┍阌诮煌ㄟ\輸部海事局或締約國授權官員檢查時查閱。
第六章 港內(nèi)值班
第一節(jié) 港內(nèi)值班應當遵守的一般要求
第八十八條 船舶在港內(nèi)停泊時,船長應當安排適當而有效的值班。對于具有特種形式的推進系統(tǒng)或者輔助設備,以及裝載有危害、危險、有毒、易燃物品或者其他特殊貨物的船舶,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的特殊要求值班。
第八十九條 船長應當根據(jù)停泊情況、船舶類型和值班特點,配備足夠具有熟練操作能力的值班船員,并安排好必要的設備。
第九十條 船舶在港內(nèi)停泊期間的值班安排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ㄒ唬┐_保人命、船舶、貨物、港口和環(huán)境的安全;
(二)確保與貨物作業(yè)相關機械的安全操作;
。ㄈ┳袷赜嘘P國際公約、國家法規(guī)和當?shù)匾?guī)定;
(四)保持船舶工作正常。
第九十一條 停泊時,甲板值班人員應當至少包括一名值班駕駛員和一名值班水手。
第九十二條 輪機長應當與船長協(xié)商確定輪機值班安排。
決定輪機值班人員組成時,應當考慮下列內(nèi)容:
。ㄒ唬┲辽儆幸幻蛋噍啓C員;
。ǘ┩七M功率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至少安排一名值班機工協(xié)助值班輪機員。
輪機員在值班期間,不應當承擔妨礙其監(jiān)控船上機械系統(tǒng)的其他任務。
第二節(jié) 駕駛值班
第九十三條 在港內(nèi)值班時,值班駕駛員應當做到下列內(nèi)容:
。ㄒ唬┱莆杖藛T動態(tài),經(jīng)常巡查船的四周、裝卸現(xiàn)場及工作場所,關注從事高空、舷外及封閉艙室內(nèi)工作的人員安全,督促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持部門間聯(lián)系暢通;
。ǘ┒酱僦蛋嗨职磿r升降國旗、開關燈,顯示或者懸掛有關號燈號型;
。ㄈ┙(jīng)常檢查舷梯、錨鏈、跳板及安全網(wǎng),及時調(diào)整系泊纜繩,在有較大潮差的泊位上,應當加強巡查,必要時應當采取措施以確保系泊設備處于安全工作狀態(tài);
。ㄋ模┳⒁獬运、龍骨下的富余水深和船舶的總體狀態(tài);
。ㄎ澹└鶕(jù)船舶種類特點,按照積載計劃的要求,負責船港聯(lián)系和協(xié)作,監(jiān)督裝卸操作安全和質(zhì)量,掌握裝卸進度,解決裝卸中發(fā)生的問題,制止違章作業(yè),注意天氣變化及海況,及時開關艙;裝卸一級危險品、重大件、貴重貨時到現(xiàn)場監(jiān)督指導;
。┳⒁饧皶r收聽天氣預報,當收到惡劣氣象警報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護人員、船舶和貨物的安全;
。ㄆ撸┌凑沾L、大副的指示或者根據(jù)情況需要,通知機艙注入、排出或者調(diào)整壓艙水,并注意船體平衡;注意檢查污水井、壓載艙及淡水艙的測量記錄;監(jiān)收加裝淡水和物料,加油船來時通知機艙并且注意防火安全;
。ò耍┌l(fā)生危及船舶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鳴放警報,通知船長,采取措施以防止對船上人員、船舶和貨物造成損害;必要時,請求附近船舶或者岸上給予援助;
。ň牛┱莆沾胺(wěn)性情況,能夠在失火時向消防部門提供可噴灑在船上且不致危及本船的水的大致數(shù)量;
(十)在船上進行明火作業(yè)及修理工作時,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ㄊ唬┎坏迷谙挡磪^(qū)域內(nèi)排放污油水、垃圾及雜物,并采取措施,防止本船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其他形式的污染;
(十二)注意過往船舶,有他船系靠本船或者前后泊位時應當在現(xiàn)場守望,并采取相應安全措施;發(fā)生事故時,應當立即記下該船船名、國籍、船籍港及事故經(jīng)過,并向船長報告;
。ㄊ⿲τ鲭y船舶和人員提供援助;
。ㄊ模┲鳈C試車應當在確認推進器附近無障礙物,不致礙及他船,不損壞舷梯、跳板、纜繩、裝卸屬具及港口設施等情況后方可進行,并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
第三節(jié) 輪機值班
第九十四條 在港內(nèi)值班時,值班輪機員應當做到下列內(nèi)容:
(一)遵守有關防范危險情況的特殊操作命令、程序和規(guī)定;
(二)監(jiān)測運行中的所有機械設備及系統(tǒng)的儀表和控制系統(tǒng);
。ㄈ┳袷禺?shù)赜嘘P防污染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采用必要的技術、方法和程序,防止船舶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污染;
。ㄋ模┎榭次鬯形鬯淖兓闆r;
(五)出現(xiàn)緊急情況并且需要時,發(fā)出警報并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船上人員、船舶及其貨物遭受損害;
(六)了解駕駛員對裝卸貨物時所需設備的要求,以及對壓載和船舶穩(wěn)性控制系統(tǒng)的附加要求;
(七)經(jīng)常巡查以判斷可能發(fā)生的設備故障或者損壞情況,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或者損壞情況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以確保船舶、貨物作業(yè)、港口及其周圍環(huán)境的安全;
(八)在職責范圍內(nèi)采取必要措施,避免船上電氣、電子、液壓、氣動以及機械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或者損壞;
(九)對影響船上機械運轉、調(diào)節(jié)或修理的重要事項做好記錄。
第四節(jié) 駕駛值班的交接班
第九十五條 交、接班的駕駛員應當在交接前巡視檢查全船和周圍,認真做好交接工作。
第九十六條 交班駕駛員應當告知接班駕駛員下列事項:
(一)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記錄簿所記載的有關內(nèi)容、航運公司指示和船長命令,有關人員來船聯(lián)系及對外聯(lián)系事項;
。ǘ庀、潮汐、泊位水深、船舶吃水、系纜情況、錨位和所出錨鏈的情況、轉流時船舶回轉,主機狀態(tài)和其應急使用的可能性,以及與船舶安全停泊有關的其他情況;
。ㄈ┐蠑M進行的所有工作,包括積載計劃、大副的要求、裝卸進度、開工艙口及工班數(shù)、貨物的分隔襯墊、裝卸質(zhì)量、裝卸屬具情況、危險品和重大件及應采取的預防及應急措施、貴重貨、水手值班情況及與港方聯(lián)系事項等;
(四)艙底水、壓艙水、淡水的水位情況及加裝燃油、淡水情況;
。ㄎ澹┫涝O備的情況;
。└劭诩氨敬瑧覓斓男盘枴@示的號燈號型和鳴放的聲號,港口特殊規(guī)定,發(fā)生緊急情況或需要援助時船方與港方的聯(lián)系方式;
(七)要求在船船員的人數(shù)和全船人員的動態(tài)情況;
。ò耍z修工作的項目、質(zhì)量、進度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九)旁靠船、駁情況,周圍錨泊船的動態(tài);
(十)港口的特殊要求;
。ㄊ唬┯嘘P船員、船舶、貨物的安全和防治水域污染的其他重要情況,以及由于船舶行為造成環(huán)境污染時向相關機關報告的程序。
第九十七條 接班駕駛員在負責甲板值班之前應當核實下列內(nèi)容:
。ㄒ唬┫挡蠢|繩或者錨鏈是否恰當;
。ǘ┱谘b卸的有害或者危險貨物的性質(zhì),以及發(fā)生溢漏或者失火后應當采取的相應措施;
。ㄈ┍敬瑧覓斓男盘、顯示的號燈號型以及鳴放的聲號是否正確;
。ㄋ模└黜棸踩胧┖头阑鹨(guī)定是否有效遵守;
。ㄎ澹┦欠翊嬖谖<氨敬那闆r,以及本船是否危及其他船舶。
第九十八條 交接班人員對交接事項產(chǎn)生疑問時,應當及時向大副或者船長報告。
第五節(jié) 輪機值班的交接班
第九十九條 交、接班輪機員應當清楚交接下列事項:
。ㄒ唬┊斎盏某R(guī)命令,有關船舶操作、保養(yǎng)工作、船舶機械或者控制設備修理的特殊命令;
。ǘ┧袡C械和系統(tǒng)進行檢修工作的性質(zhì)、涉及的人員以及潛在的危險;
。ㄈ┡摰住堅、壓載水艙、污油艙、糞便柜、備用柜的液位及狀態(tài),以及對其中貯存物的使用或者處理的特殊要求;
。ㄋ模┯嘘P衛(wèi)生系統(tǒng)處理的特殊要求;
。ㄎ澹缁鹪O備以及煙火探測系統(tǒng)的狀況和備用情況;
。┇@準從事或者協(xié)助機器修理的人員及其工作地點和修理項目,以及其他獲準上船的人員;
。ㄆ撸└劭谟嘘P船舶排出物、消防要求及船舶防備工作等方面的特殊規(guī)定;
。ò耍┌l(fā)生緊急情況或者需要援助時,船上與岸上人員、相關機關可使用的通信方式;
(九)其他有關船員、船舶、貨物的安全以及防治環(huán)境污染等重要情況;
。ㄊ┹啓C部的活動造成環(huán)境污染時,向相關機關報告的程序。
第一百條 接班輪機員在承擔值班任務前還應當做到以下內(nèi)容:
。ㄒ唬┦煜がF(xiàn)有的和可用的電、熱、水源和照明來源及其分配情況;
。ǘ┝私獯系娜加、潤滑油及淡水供給的可用程度;
。ㄈ﹤渫讬C器以應對緊急狀況。
第六節(jié) 貨物作業(yè)值班
第一百零一條 航運公司應當制定保證貨物作業(yè)安全的規(guī)定。
負責計劃和實施貨物作業(yè)的高級船員應當通過對特定風險的控制,確保作業(yè)的安全實施。
第一百零二條 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污染危害性貨物時,船長應當作出保持貨物安全的值班安排。
載運散裝危險貨物的船舶,安全值班應當由甲板部和輪機部各至少一名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組成。
載運非散裝危險貨物的船舶,船長在作出值班安排時應當考慮危險品的性質(zhì)、數(shù)量、包裝和積載以及船上、水上和岸上的所有特殊情況。
第七章 駕駛、輪機聯(lián)系制度
第一節(jié) 開航前
第一百零三條 船長應當提前24小時將預計開航時間通知輪機長,如停港不足24小時,應當在抵港后立即將預計離港時間通知輪機長;輪機長應當向船長報告主要機電設備情況、燃油、潤滑油和爐水存量;如開航時間變更,應當及時更正。
第一百零四條 開航前1小時,值班駕駛員應當會同值班輪機員核對船鐘、車鐘、試舵等,并分別將情況記入航海日志、輪機日志及車鐘記錄簿內(nèi)。
第一百零五條 主機試車前,值班輪機員應當征得值班駕駛員同意。待主機備妥后,機艙應當通知駕駛臺。
第二節(jié) 航行中
第一百零六條 每班交班前,值班輪機員應當將主機平均轉數(shù)和海水溫度等參數(shù)告知值班駕駛員,值班駕駛員應當回告本班平均航速和風向風力,雙方分別記入航海日志和輪機日志;每天中午,駕駛臺和機艙校對時鐘并互換正午報告。
第一百零七條 船舶進出港口,通過狹水道、淺灘、危險水域或拋錨等情況下需備車航行時,駕駛臺應當提前通知機艙準備。如遇霧或暴雨等突發(fā)情況,值班輪機員接到通知后應當盡快備妥主機。
判斷將有惡劣天氣來臨時,船長應當及時通知輪機長做好各種準備。
第一百零八條 因等引航員、候潮、等泊等原因須短時間拋錨時,值班駕駛員應當將情況及時通知值班輪機員。
第一百零九條 因機械故障不能執(zhí)行航行命令時,輪機長應當組織搶修,通知駕駛臺報告船長,并將故障發(fā)生和排除時間及情況記入航海日志和輪機日志。
停車應當先征得船長同意。但情況危急,不立即停車會威脅人身安全或者主機安全時,輪機長可以立即停車并及時通知駕駛臺。
第一百一十條 因調(diào)換發(fā)電機、并車等需要暫時停電時,值班輪機員應當事先通知駕駛臺。
第一百一十一條 在應變情況下,值班輪機員應當立即執(zhí)行駕駛臺發(fā)出的信號,及時提供所要求的水、氣、汽、電等。
第一百一十二條 值班駕駛員和值班輪機員應當執(zhí)行船長和輪機長共同商定的主機各種車速,另有指示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三條 船舶在到港前,應當對主機進行停、倒車試驗,當無人值守的機艙因情況需要改為有人值守時,駕駛臺應當及時通知輪機員。
第一百一十四條 抵港前,輪機長應當將本船存油情況告知船長。
第三節(jié) 停泊中
第一百一十五條 抵港后,船長應當告知輪機長本船的預計動態(tài),以便安排工作,動態(tài)如有變化應當及時更正;機艙若需檢修影響動車的設備,輪機長應當事先將工作內(nèi)容和所需時間報告船長,取得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一百一十六條 值班駕駛員應當將裝卸貨情況隨時通知值班輪機員,以保證安全供電。在裝卸重大件、特種危險品或者使用重吊之前,大副應當通知輪機長派人檢查起貨機,必要時應當派人值守。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裝卸作業(yè)造成船舶過度傾斜,影響機艙正常工作的,輪機長應當通知大副或者值班駕駛員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糾正。
第一百一十八條 駕駛和輪機部門應當對船舶壓載的調(diào)整,以及可能涉及海洋污染的各種操作,建立起有效的聯(lián)系制度,包括書面通知和相應的記錄。
第一百一十九條 添裝燃油前,輪機長應當將本船的存油情況和計劃添裝的油艙以及各艙添裝數(shù)量告知大副,以便計算穩(wěn)性、水尺和調(diào)整吃水差。
第八章 值班保障
第一百二十條 航運公司及船長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船員疲勞操作。
除緊急或者超常工作情況外,負責值班的船員以及被指定承擔安全、防污染和保安職責的船員休息時間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任何24小時內(nèi)不少于10小時;
。ǘ┤魏7天內(nèi)不少于77小時;
(三)任何24小時內(nèi)的休息時間可以分為不超過2個時間段,其中一個時間段至少要有6小時,連續(xù)休息時間段之間的間隔不應當超過14小時。
船長按照第(二)、(三)項中規(guī)定安排休息時間時可以有例外,但是任何7天內(nèi)的休息時間不得少于70小時。
對第(二)項規(guī)定的每周休息時間的例外,不應當超過連續(xù)兩周。在船上連續(xù)兩次例外時間的間隔不應當少于該例外持續(xù)時間的兩倍。
對第(三)項規(guī)定的例外,可以分成為不超過3個時間段,其中一個時間段至少要有6個小時,另外兩個時間段不應當少于1個小時。連續(xù)休息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4個小時。例外在任何7天時間內(nèi)不得超過兩個24小時時間段。
第一百二十一條 緊急集合演習、消防和救生演習,以及國內(nèi)法律、法規(guī)、國際公約規(guī)定的其他演習,應當以對休息時間的干擾最小且不導致船員疲勞的形式進行。
船員處于待命情況下,因被派去工作而中斷了正常休息時間的,應當給予補休。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船舶、船上人員或者貨物出現(xiàn)緊急安全需要,或者為了幫助海上遇險的其他船舶或者人員,船長可以暫停執(zhí)行休息時間制度,直至情況恢復正常。
情況恢復正常后,船長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盡快安排船員獲得充足的補休時間。
第一百二十三條 船舶應當將船上工作安排表張貼在易見之處。
船舶應當對船員每天休息時間進行記錄,并制作由船長或者船長授權的人員和船員本人簽注的休息時間記錄表發(fā)放給船員本人。
船上工作安排表和休息時間記錄表應當參照《國際勞工組織(ILO)和國際海事組織(IMO)編制船員船上工作安排表和船員工作時間或休息時間記錄格式指南》,并使用船上工作語言和英語制定。
第一百二十四條 船長在安排船員值班時,應當充分考慮女性船員的生理特點和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 船員不得酗酒。值班人員在值班前四小時內(nèi)禁止飲酒,且值班期間血液酒精濃度(BAC)不高于0.05%或呼吸中酒精濃度不高于0.25mg/L。
第一百二十六條 船員不得服用可能導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藥物。
第一百二十七條 航運公司應當制定相應的措施防止船員酗酒和濫用藥物。船員履行值班職責或者有關安全、防污染和保安值班職責的能力受到藥物或酒精的影響時,不得安排其值班。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八條 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給予暫扣船員適任證書6個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銷船員適任證書的處罰:
。ㄒ唬┪窗凑找蟊3终(guī)了望;
。ǘ┪窗凑找舐男兄蛋嗦氊;
(三)未按照要求值班交接;
。ㄋ模┎徊捎冒踩剿俸叫;
(五)不按照規(guī)定守聽航行通信;
(六)不按照規(guī)定測試、檢修船舶設備;
。ㄆ撸┌l(fā)現(xiàn)或者發(fā)生險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響航行安全的情況未及時報告;
。ò耍┪窗凑找筇顚懟蛘哂涊d有關船舶法定文書;
。ň牛┰诖现蛋嗥陂g,體內(nèi)酒精含量超過規(guī)定標準;
(十)在船上履行船員職務,服食影響安全值班的違禁藥物;
(十一)不遵守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二十九條 船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并給予暫扣船員適任證書6個月以上2年以下直至吊銷船員適任證書的處罰:
(一)未確保按照規(guī)定為船舶配備足額的適任船員;
。ǘ┪窗凑找蟀才胖蛋;
。ㄈ┪幢WC船舶和船員攜帶符合法定要求的證書、文書以及有關航行資料;
。ㄋ模┪幢WC船舶和船員在開航時處于適航、適任狀態(tài);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船船員值班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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