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景育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景育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景育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王景育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0年1月13日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接受王景育辭去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并報平頂山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