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
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會
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
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
《四平市養(yǎng)犬管理條例》已由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于2019年11月21日通過,經(jīng)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0年3月24日批準,現(xiàn)予公布,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