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山東省淄博市人大常委會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月7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9年1月22日至24日在張店召開。建議會議的議程為:一、聽取和審議淄博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批準淄博市2018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計劃;三、審查淄博市2018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預算草案;批準淄博市2018年市級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市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審議表決《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增設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草案)》;八、審議表決《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會內(nèi)務司法委員會更名為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草案)》;九、審議通過淄博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及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十、選舉事項;十一、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