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云南省昭通市人大常委會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
(2018年12月27日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昭通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2019年2月24日至27日在昭陽召開,會期4天。
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查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準昭通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昭通市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三、審查和批準昭通市2018年地方財政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19年地方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昭通市2019年市本級財政預算;
四、聽取和審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查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查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事項;
八、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