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山東省煙臺市人大常委會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的決定
(2019年1月2日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19年1月中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一)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二)審查、批準煙臺市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計劃;(三)審查煙臺市2018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預算草案,批準煙臺市2018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報告和2019年市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審議和通過關于增設煙臺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和更名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為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監(jiān)察和司法委員會的決定;(八)補選煙臺市市長;(九)補選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十)表決通過補充煙臺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名單;(十一)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