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guān)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guān)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浙江省麗水市人大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guān)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guān)于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18年3月27日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麗水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查了蔣衛(wèi)宇院長所作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了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市中級人民法院要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上級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始終遵循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對麗水來說尤為如此”重要囑托,緊緊圍繞市委“明目標,樹標桿,爭先進位大趕超”重大決策部署,全面加強審判執(zhí)行工作,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打造過硬法院隊伍,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我市全力打造綠色發(fā)展中國方案的鮮活樣板,爭當中國特色鄉(xiāng)村振興的排頭兵,加快高質(zhì)量實現(xiàn)“兩大歷史使命”,奮力開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境界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